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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他不得不承认,这只小白狼说的有点道理。
    他当狼王六年,表面上是统一了大草原上的狼族,实际上,不服从者甚多。
    且不说已经屠灭了的白狼一族,西方的藏狼一族和天山的雪狼一族,也足以让他头疼的。
    于是,他玩味道:“那我就杀光了他们如何?”
    ——他的信条从来不是什么和平相处,对付自己的敌人,狼王一向铁血不留情面。
    “……”小白狼知道他没有开玩笑,这个疯子,做得出来疯狂的一切。
    但,今天过来见肖鹰,不是来说这个的。
    他是过来警告肖鹰的:“等我长大以后,会重返锡林大草原,也会征服你草原狼所在的呼伦贝尔大草原,重新完成狼族内部的统一。”顿了顿,他“威胁”道:“你的族人一共有2万多。肖鹰,我来是想告诉你:他们的生死,都在我的一念之间。”
    言外之意,过去肖鹰怎么屠灭白狼一族的,将来他长大掌权以后,就可以怎么报复回去。
    肖鹰倒是没料到他会说出这种话来。
    一直以来,他以为白狼王之子,就是躲藏在狐狸窝里的一头懦弱小狼而已。
    那天在拍卖会的舞台上,他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小白狼简直弱小的跟一只蝼蚁似的、但今天小白狼的表现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他能从这孩子的眼睛中,看到昔日白狼王的影子。血脉这玩意,还真的是很神奇?
    “我说到做到。”小白狼走近了牢笼,居高临下道:“所以,我们可以谈个条。”
    “什么条件?”肖鹰很好奇——这只小白狼想以大开杀戒为筹码,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当然,他更好奇的是:自己的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让对方看的中的?
    “林叔叔想要你的额前骨。”小白狼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来:“你要心甘情愿将额前骨奉献出来。我就保你的族人可以继续生存。”
    “额前骨?”肖鹰想了想,很快就意识到了:“他一个凡人,想修炼成仙?”
    小白狼心中一宽。他料想肖鹰应该不知道命格可以通过额前骨来反转这件事(本来就是玄门密宗才有记载),所以继续忽悠道:“林叔叔是凡人,他想修道,最好的方法是用法宝修炼。但你的金丹凡人吃不了,额前骨可以用来做法器。”
    肖鹰不以为意,原来这头小白狼亲自来见他,是为了林彬祁那个凡人。
    “怎么样,你换不换?”小白狼冰冷的语气中,自有一种压迫的气势存在:“如果你不答应的话,那我可以现在就发誓:这里有一座白狼湖,那,将来我就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找另一处湖泊,做你的草原狼族的坟墓。”
    “……”
    肖鹰知道这头小白狼没有说谎。
    他只是很好奇:小白狼这么为林彬祁着想,究竟是为什么?
    忽然,他想到了林彬祁和七公主的那个女儿,林小七,她是这头狼崽子的救命恩人。
    那这一切都说得通了。
    肖鹰似乎看穿了这头小白狼的所思所想,他问道:“你想要那我的额前骨,去向那个小仙女献媚?”
    “她是我的小主人。”小白狼校正他的说法。
    又是一个不自量的蠢货,肖鹰想。于是嘲讽道:“别痴心妄想了,天上的神仙,怎么会对凡间的妖怪青睐呢?”
    “我不是想要得到她的青睐。”小白狼很有自知自明,想到那个小姑娘,他的心中只有无数的感激与热忱:“只要她过得好,那我就一切都好。”
    这就是他对小主人的忠心耿耿。
    不求回报、不求她的亲睐、只求她和林叔叔一切安好。
    “那好。”肖鹰也不是拖泥带水的人,他答应的非常干脆:“那我就把额前骨给你。”顿了顿,他淡淡道:“但,拿走我的额前骨,送给林彬祁那个凡人,你确定他能驾驭得了吗?而不是被附在骨骼之上的力量给反噬?”
    咯噔!小白狼心中一凛,他却是没想到这个。
    肖鹰是狼王,是具有地仙级别法术的大妖怪,身上的每一块骨头都有灵力所依附。
    虽然他被天庭关押,灵魂不得出这个湖泊。但拿走他的一块额前骨,也等于拿走他法力的小小一部分。
    倘若林叔叔和肖鹰交换了额前骨,说不定就压不住对方的力量,灵魂反而被反噬?!
    “在这里困了这么久,也该让身体的一部分出去走走了……”肖鹰倒是想得很开,他既然被天庭关押,身子出不去,灵魂也走不了。那么让一片小小的额前骨出去也好。说不定还能给林彬祁那个家伙带来不少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他抬手,往额头上一抹。
    一块小小的骨骼就取了出来,宛若一块羊脂白玉般晶莹透亮。
    ***
    从白狼湖畔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时分。
    小白狼回到了狼族的聚集地,将取回来的额前骨交给了姐姐胡蔷蔷。
    “这就是肖鹰的额前骨,”小白狼叮嘱道:“他答应我把这块骨头送给林叔叔。”
    胡蔷蔷觉得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其实,她这次带弟弟来锡林大草原,本来就没有抱什么希望。
    让肖鹰那个残忍的家伙帮林彬祁,这怎么可能呢?但小白狼说什么都来试一试。
    “你是怎么做到的?”胡蔷蔷摩挲着这块额前骨,怎么也想不通。
    “我跟他说了条件。”顿了顿,小白狼解释道:“他倘若不答应交换,那,我将来就屠灭草原狼一族所有的族人。”
    !!!胡蔷蔷吃了一惊,她没想到弟弟还有这般的本事:“肖鹰他相信了?”
    “他看到了我的决心。”小白狼淡淡道:“肖鹰这家伙现在就是个阶下囚而已,他没资格在我面前谈什么条件。”
    “……”
    胡蔷蔷不禁打量了弟弟一眼。
    她忽而发现,从白狼湖回来以后,小白的眼神就有些……不一样了?
    但不管怎么说,拿到了肖鹰的额前骨,这就是个好事情。接下来,就是交给林小七他们。对这块骨骼进行净化,然后才能移植到林彬祁的身上。
    只不过:“姐姐,这块骨头,你帮我拿去给林叔叔。”小白狼道。
    “为什么你自己不亲自去?”胡蔷蔷不明白:“这是你拿回来的,应该也得是你交给林彬祁,我可不要邀功。”
    “我不想让小七觉得欠了我什么。”
    小白狼悠悠道。
    第48章 置换   不属于他的记忆
    三天以后, 胡蔷蔷就带着这块骨头赶回到了s市。
    事不宜迟,她秘密去见了悠兰,将这块额前骨交给她。
    悠兰确定了骨头的来历, 心中难掩激动,她问道:“胡小姐, 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没什么难的,肖鹰从前是挺威风的, 但现在,他只是个手下败将……”
    胡蔷蔷说的相当大言不惭。
    弟弟让自己不说,她也只好借口说肖鹰是个胆小鬼喽。
    悠兰没有怀疑她的话, 她赶紧带着这块额前骨回到了林家,禀告给林彬祁这个喜讯:“内侍大人,奴婢不辱使命,已经委托胡蔷蔷带来了狼王肖鹰的额前骨!”
    林彬祁一下子就被这句话给点燃了。
    有了狼王的额前骨,也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和妻子再续前缘!
    他激动的不能自已,反复确认过以后, 也没忘了感激她:“悠兰,这次你千里迢迢帮我打听消息,真的是辛苦你了。”
    “不辛苦。”符珺低眉顺眼道:“内侍大人和公主的幸福,是奴婢一生的追求。”
    “那, 我要怎么做, 才能置换额前骨?!”
    林彬祁一想到可以和妻子团聚, 就有些迫不及待。他已经失去她太久……
    “大人您不要着急, 这件事还得从长计议。”
    悠兰知道:想要置换额前骨, 恐怕没那么简单。
    ***
    这天下午,林家济济一堂。
    林彬祁先忽悠父母去朋友家坐坐,再关上家门, 招待了满满一屋子的宾客。
    事关重大,悠兰联系上了所有能帮忙的人一起来商量对策,28星君济济一堂,符珺和胡蔷蔷也结伴前来。
    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悠兰拿出了那一小块额前骨。
    林小七迫不及待道:“给我看看!”
    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块质地光滑的骨头,四面翘起,中间扁平,看起来宛若一只小瓷碗似的。用手摸上去,似乎还残留着一缕狼的体温。
    林小七用法力试探了下,这骨头上残留的,确实是狼族的法力,没错。
    “有了这块骨头,爸爸妈妈就可以见面了吗?!”娃娃的眼神中都充满着期待。
    “小公主,您别着急。”悠兰笑道:“这块骨头上还附有肖鹰的法力,得先把他的法力去掉,才能移植到林总的身上。要不然的话,就会发生危险。”
    林彬祁望着这块骨头,若有所思,问道:“肖鹰是自愿献出这块骨头的吗?”
    林小七也想不明白,她觉得那头大灰狼没安好心,于是问道:“胡姐姐,你到底是怎么让肖鹰捐出这块骨头的呢?”
    胡蔷蔷也在邀请商讨之列,她知道这块骨头的来历,但既然答应了小白不说出去,只能忽悠道:“肖鹰上次得罪了你们,害怕上天会降罪于他的族人。现在,呼伦贝尔的草原狼还有两万多头草原狼族群,肖鹰是为他们着想,才捐出这块额前骨,以功抵罪。”
    心月狐点了点头,道:“那还算这头狼识路子,知道我们天界的人不好惹。”顿了顿,他提出了目前最紧要的任务:“不管怎么说,这是一块妖骨,我们得小心行事。”
    旁边的符珺道:“那这骨头上的法力,我可以帮忙净化,我主修的就是净化的咒语。”
    奎木狼星君想更保险一点:“林总毕竟是个凡人,贸然移植妖怪的骨头,就算他的身体受得了,也不知道会不会产生什么副作用。”顿了顿,他道:“这样好了,我们先做个实验,先把这块骨头移植到一个神仙身上,看看情况如何,再移植给林总。”
    心月狐觉得这不可行:“神仙和妖怪的力量本来就是相克的,就算是净化过了,仙骨与妖骨有排斥力,无法相融。”
    符珺问道:“那移植给我怎么样?我先替林总试探一下这块骨头,再移植给他。”
    心月狐也否定:“你是个鬼魂,体质和人类完全不一样,就算移植给你,实验结果也没有参考性。”顿了顿:“最好找一个体质和林总类似的人,有点法力,可以承受一定的妖力侵袭,先试试看移植的效果如何……”
    —— 都说额前骨是魂魄之所依附的地方,万一肖鹰在这块骨头里……藏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岂不是害了林彬祁?
    所以,提前做一场试验,看看人体的排斥如何,那也是相当有必要的。9
    话没说完,林小七就举起了手:“五叔叔,我可以试试看!我是半个凡人,我和爸爸的体质最接近,我还有法术可以买口罩……”
    众人一致摇头,小七,你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