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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丝丝梦到自己在一个很大很漂亮的花园里荡秋千,潜意识告诉她,在梦境里,她是个很小的小姑娘,最多不超过五岁。
    旁边有个长相颇为英俊的男人在帮她推秋千,男人的脸上带着温柔的笑意。她听到自己在“咯咯”地笑,语气稚嫩地撒着娇对男人说:“爸爸,再推的高一点!再高一点呀!”
    林丝丝玩的正高兴,却感觉秋千突然慢下来了。她不解地看向爸爸,就听到爸爸说:“丝丝,你看谁回来了?”
    林丝丝扭头往后看,就看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站在自己身后,对着她温柔地笑。林丝丝不由得睁大了眼睛,从秋千上跳下来,朝着那个女人跑了过去:“妈妈回来啦!妈妈,你想丝丝了吗?丝丝可想你了呢!”
    被她叫“妈妈”的女人弯下腰,将跑向自己的小女孩紧紧抱住,在她柔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妈妈好想我的宝贝啊。”
    再然后,林丝丝就醒了。她缩在宋景寒的口袋里,开始回忆梦里发生的一切。
    看得出这是很幸福的一家三口,但林丝丝身为梦境中的其中一个,却又很清楚地知道,这并不是她的爸爸妈妈。
    她的妈妈没有这么漂亮,爸爸也没有这么温柔。最重要的是,她本能地觉得梦里的画面应该是真实发生过的,可是她并没有五岁之前的记忆。
    林丝丝五岁的时候在外婆家的游泳池里溺过水,幸好大人发现的及时所以没出事。但是她醒来以后记忆就变成了一片空白,连她的爸爸妈妈都不记得了。
    那可能是原主的记忆?
    但原主五岁之前的记忆十分混乱,就像是一团乱麻一样让人理不出思绪。
    她原主在被林家收养之前是淋了雨在发高烧,烧的迷迷糊糊,醒来之后被林父林母问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结果原主高烧导致记忆混乱,加上年纪又小,说话颠三倒四,唯一能说清楚的就是自己叫丝丝。
    从她嘴里问不出什么话来,林父林母只好暂时收留她,等到她退烧之后带她去了派出所报案,但是因为原主提供不出有效的信息,要找到她的父母难如登天,林父林母又只好先带她回去。
    出了派出所,林母用指头戳了下林丝丝的脑门,语气有些愤恨:“看你穿的那么好还以为你爸妈肯定是有钱人,我们照顾了你多少能给点儿好处,你倒好,什么都不记得了!”
    原主害怕得直往后缩,林父就劝林母:“行了行了,她也不是故意的,实在找不到咱们就养着吧。”
    “你说的倒简单,你养啊!”
    “那家里钱不是我挣得吗?你少出去打麻将少输点儿钱,这孩子也就养活了!”
    林父林母都没什么文化,素质也不高,就在派出所门口吵起来了。这一段记忆深深地印在原主的脑海中,连林丝丝回想起来,都对她当时的恐惧和无助感同身受。
    后来派出所那边一直没找到她的父母,林父林母就办了手续收养了她,让她随林姓,名字还用她自己的,就叫林丝丝了。
    原主在林家十七年,过的也只是有口饭吃没饿死的生活。
    林父是个木匠,手艺很好但是酗酒,一喝酒就没法工作,还在家打孩子,只不过打的不是原主而是他自己的亲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哥哥林震。
    林母没有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打麻将,输得多赢得少,每次回家基本都因为打麻将输钱的事情绪不好,一回来就开始抱怨,气愤的时候还会骂人,声音尖锐语气刻薄,要是碰上林父在家喝酒,那两个人必然要吵架。
    林震脑子鬼灵精,每次遇到情况不好立马就出门。但他从来不带自己这个捡来的妹妹,还老欺负她。
    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原主的性格越来越内向胆小懦弱,逆来顺受,做不出反抗。
    人生已经悲惨至此,最后的结局还是被卖到国外病重惨死,林丝丝也不知道小说作者为什么对这样一个炮灰角色抱有这么大的恶意,给她做如此可怜的设定。
    林丝丝钻出宋景寒的口袋,仰着小脑袋看他,心情有些复杂。
    她给宋景寒当宠物的这几天,也确实见识到了他对别人冷酷无情的一面,甚至于一个阴郁的眼神扫过去,就足够让人胆战心惊。
    这样的人,在遇到真爱之后毫不犹豫地抛弃没有感情的小情人,也是很正常的。
    宋景寒是对她很宠爱,就算她踩到他头上去,给他把打理的整齐利落的头发刨乱了他也不会生气,顶多不咸不淡地说一句“胆子越来越大了”。但这一切,还是建立在她是只小肥啾的基础上。
    她乖巧听话,又会卖萌撒娇讨他欢心,所以才会被他宠在手心。这种独特的宠爱是给“球球”的,不是给“林丝丝”的,这一点,林丝丝还是可以很清楚地区别开的。
    她不可能永远是小肥啾,宋景寒也不可能永远宠爱她。林丝丝一向理智,这份理智让她在享受宋景寒的美色和宠爱的同时也不会沉陷进去。
    她早晚有一天会离开宋景寒的。
    宋景寒一早就感觉到口袋里的小东西钻出来了,但是他等了一会儿,没见她飞出来,也没听到她叫,垂眸一看,就见小小的一团毛球似乎正严肃地思考着什么。他低声问道:“醒了?”
    “啾咕。”林丝丝很应付地叫了一声。
    宋景寒微微挑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