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1页

      迟欢出现在会场的时候,立马就有人认出她来了。
    “欢欢啊,都好久没有见到你了,又变漂亮啦。”
    “你穿这身,简直就好像是小仙女一样。”
    ……
    原主很是享用这些夸奖,她以前就是在这些恭维声中长大的,所以在遭逢身世变故后,她的心境有了很大的变化。
    她越是想要抓住的东西,越是虚无缥缈,越是抓不住。
    迟欢打小就是被爹妈给教育长大的,她考第一,学校那些她爸妈的同事都会夸她聪明,但是她回到家,就会被爹妈叫着要清醒:你以为他们是在夸你吗?他们是在夸你爸妈。
    所以说,人有的时候必须得保持清醒。
    迟欢面不改色,面带微笑的从会场走到了江心慈身边,至于这一路上别人恭维她说的话,她一个字儿都没有放在心上。
    “妈妈,生日快乐。”迟欢‘斥巨资’给江心慈买的丝巾,是个小众牌子,不是很出名,但是款式很洋气。
    “谢谢欢欢,我真的是太喜欢了。”
    江心慈当下就将迟欢送的礼物拆开,让迟欢带到她的脖子上。
    迟欢差点捂脸。
    她道:“妈妈,您现在脖子上还带着爸爸送的项链呢,要是带上丝巾了,可就看不到了。”
    “对哟,那要不把项链取下来?”
    “不用,您今天穿的这一身这么漂亮,和爸爸送的项链最匹配了。”
    迟欢可不能让江心慈脱掉迟鸿卓送的项链,而带她送的丝巾,那到时候迟韵看到了,估计心里面又要记她一笔。
    她好说歹说,劝住了江心慈,江心慈才恋恋不舍的将丝巾收了起来。
    这时,迟韵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命运使然,迟韵今天也穿了一条天蓝色的裙子,跟迟欢的款式还有些相像。
    迟欢:“……”这都是做的什么孽?
    她身上这条裙子,买的是个小众设计师设计的裙子,原主买来放在衣柜里一直都没有穿的。
    迟欢现在的身份尴尬,再加上经济的原因,自然不可能高调的穿高奢品牌来参加江心慈的生日宴,所以她就挑了一件在衣柜里没有穿过的裙子。
    她是排除掉迟韵喜欢的,最后才挑了这么一条裙子。
    谁知道迟韵居然就这么跟她撞了呢?
    迟欢撇开眼,她对穿什么没有太大的感触,只不过是看到自己和迟韵撞衫了,心里面有些微妙。
    她站到了一边,然后看到迟韵给江心慈送了礼物。
    江心慈看了眼迟欢后再拆的礼物。
    迟韵送的,是一串项链。
    “谢谢小韵,我很喜欢。”只不过她的脖子上已经带了一条迟鸿卓送的项链,就没法再摘了带她的。
    好在之前她没摘了项链带迟欢的丝巾,不然的话,现在还真的不好收场。
    江心慈心中这么庆幸着。
    但是迟韵看到她连多看一眼都不曾,直接将礼盒关上,心中涌起一股心酸:是迟欢送的东西,哪怕是摘了爸爸的项链也要带,而她送的东西,连多看一眼都嫌浪费时间吗?
    迟欢虽然望着别处,但是还是一直关注着女主的表情的。
    见她这幅样子,迟欢从她的人设大概揣摩出她此时此刻心中在想什么了。
    但是这个事情,她还真没法去解释。
    毕竟,迟韵送的礼物跟她爸爸送的礼物相撞了,又不是跟她的礼物相撞了。
    而且,她们同是女儿,都没有带她们送的礼物,不都正常吗?
    只不过江心慈的态度没有放好。
    江心慈以前就一个女儿,想怎么表达自己的喜欢都行,但是现在有了两个女儿,态度总会有偏差。
    迟欢在心中长长地叹了口气。
    可能,有些事情就是注定了的,她就算是再改变,也没法改变她和迟韵会站在对立面这个事实。
    第13章 .  013相亲对象
    生日宴是江心慈为主角。
    迟欢不想被关注,所以一直都站在一边,尽量不引起人的关注。
    但是,就算是她想要当个隐形人,也有人不许。
    “以前都是欢欢给妈妈弹的生日快乐歌,今天也让欢欢上去吧。”
    迟择本来还想开口让迟韵去,但是他想到迟韵好像不会钢琴,让她上去了只会让她觉得窘迫,所以就没有开口叫迟韵。
    迟欢听到这个提议,恨不得跳起来暴打迟择的头。
    原主的这个哥哥,在商场上是个挺聪明的人,但是怎么到了自己家的事情,就这么糊涂呢?
    迟欢被一群人看着,她要是不上去的话,只怕是不好收场。
    但是她又不想一个人上去。
    这种出风头的事情,可不适合她这个假千金去做。
    “既然是妈妈的生日,那就我们大家一起吧?”
    她吩咐道:“哥,你不是会口琴吗?你用口琴,我用钢琴,还有迟韵姐姐,我们都是妈妈的儿女,理应让我们一起的。”
    迟欢不知道迟韵会什么,但是这个时候把她拖下水总没有错。
    迟韵被cue到,有一瞬间的惊讶,不过她反应过来,觉得这是迟欢在羞辱她。
    她觉得,她必定是知道她什么乐器都不会,所以才想要让她当众出丑的。
    “我不会什么乐器,那我就负责唱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