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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戴耳机的女孩

      听着皮囊鬼的形成,大白天的,也让哥们我毛骨悚然。
    这玩意太凶残,太恐怖了。因为只有新鲜的人皮,才能保持活人的特征,肉眼根本难以分辨。这是一种极其邪恶的鬼术,利用鬼气在支撑着人皮,像正常人一样可以在阳光下出没。而一旦脱下这张人皮,那这张人皮便报废了,要重新再找一张。
    这么说来,陆小染早已经死了,它的人皮被那女鬼剥掉,然后变成她的模样继续出现,连她的亲人都瞧不出破绽。
    念及此处,我一拍脑门说:“在电梯里遇到的那个戴耳机的女孩,说不定就是一只皮囊鬼,她本人早已被杀了。”说到这儿,我忍不住转头去看行李箱,心说里面的死尸不会就是那女孩吧?顿时我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不行,我得赶紧把这东西和人皮送出去,免得辰紫云去而复回,任意发现一个,就够我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跳下床,先把门反锁了,到厕所把衣服连带人皮拿出来,打开皮箱,强忍着胃里的翻滚,将人皮塞进去,拉住拉链。然后脱掉病服,换上我自己的衣服,提起行李箱走出房门。
    走廊里人很多,哥们由于做贼心虚,看到有人瞧向自己,就觉得他们似乎看破箱子里装的是什么,心里砰砰乱跳。硬着头皮走过半条走廊,上了电梯,终于松了口气。
    谁知电梯门要关上的时候,又冲进了几个人,把我挤到了电梯角落。有俩人的腿紧紧贴着行李箱,令我更加的紧张,一颗心都悬在了嗓子眼。
    “没出息!”妖妖笑着骂我一声,“他们又没有透视眼,你这么紧张干什么?这样更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我咽了口唾沫,心说带着一个死尸招摇过市,谁能不紧张?除非是变态杀人狂,哥们现在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好不好?
    到了一层,走出电梯,我如释负重的吁口气。但走向大门口时,总觉得熙然的人群中,有双眼睛在盯着我,可回头却又看不到谁在看我。
    “别疑神疑鬼的,快走了!”妖妖鄙视的说道。
    我也觉得自己神经太过敏感了,然而走出大门口的时候,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突然间发现一个熟悉的面孔,在人群里一闪而逝。这是谁呢?我绝对见过,只是想破脑袋都想不起来。
    直到上了出租车,才猛然间想起那个人是谁,唐韵曾经打听过的那位中年大叔!
    我不禁又惊又疑,他为啥也出现在医院,会不会和陆小染的目的相同,他也是一只皮囊鬼?要不是带着这只箱子,肯定要下去探个究竟。
    现在不管遇到了什么情况,都不去多想了,先回到家把箱子藏起来再说。在路上又拨打唐韵的电话,这次由无人接听变成了无法接通。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怎么回事,也让我挺担心她的,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对我们来说不是个好兆头。
    到小区门口下了车,我提着箱子就要进去,忽然在对面商场门口的人群里,又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这次不是黑刀,是戴耳机的女孩!
    如果这个女孩不带耳机的话,我一眼是认不出的,看到她哥们第一反应就是追。因为她我还在受到警方的怀疑,必须弄清真相,还我一个清白。虽然我手上还提着一个死尸,清白对我来说,那不过是个笑话。
    “水驴你要去干嘛?”妖妖不解地问。
    “看到那个戴耳机的女孩了吗?你仔细瞅瞅,她是不是皮囊鬼?”我一边往对面跑,一边说道。
    “戴耳机的……看到了,皮囊鬼从外表很难看出是人是鬼,不过这个看起来像是人!”
    我不由愣住,怎么可能是个人呢?如果是人,第一次能从十九楼安然走出来,那就是意外加幸运。而第二次又返回去,刚好赶上我被色鬼缠身,并且当时听起来,楼里人声嘈杂,绝不只是一只鬼,她怎么可能逃出来,失踪的事儿又如何解释?
    这让我愈发的感觉这女孩很奇怪,今天哥们必须弄清楚她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可当我冲到马路对过,戴耳机的女孩已经随着人流进了商场。我急忙从人缝里挤过去,这个商场规模很大,有五层楼高,站在门口往群里瞧看,却不见她的人影了。
    要说还是妖妖眼尖,对我说在二楼了。擦,走的这么快,我有点怀疑这不是人的速度。我赶紧冲到电梯上,往上迅速疾奔。只是刚上二楼,这女孩又消失不见了。他大爷,玩我呢?但她不可能知道有人在追她啊。
    “她在三楼!”妖妖又找到了目标。
    我急匆匆地绕向去往三楼的电梯,丫的这电梯怎么这么设计,每层上来都要绕个大圈子。这也是哥们太心急了,以前也没觉得不合理。
    到了电梯前,我依旧是想人缝里挤过去,谁知这次跑的太急,撞在一个人身上。我们倒是都没摔倒,但箱子却撞飞了。我当时一颗心都跳进了嗓子眼,箱子不会摔这一下崩开吧?
    我心跳剧烈地盯着着箱子飞行轨迹,越过几个人头顶,咚一声落在地面上。还好没砸到人,也没崩开。我的心顿时就落地了,才要转身去拿回箱子,却被撞到的那个人一把揪住衣领。
    “你走路不带眼睛啊?”这人非常愤怒,几乎把从地上提了起来。
    我回过头,发现是个戴着墨镜,二十岁左右的男人,穿着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衫,裸露的双臂上满是纹身。并且在这同时,哗啦一下,从四周围上来七八个人。妈的,全都是满身的纹身,留着奇葩的造型,一个个跟凶神恶煞似的。
    这瞎子都能看出来,是一伙地痞流氓。换做以前,哥们看到这阵势,必定就心慌胆怯了。现在我是谁啊,别说身上没有一只猫妖,仅凭哥们自己就能摆平他们。
    但毕竟是我不对,我很礼貌地说了声:“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并没有消了对方的火气,戴墨镜的家伙怒道:“特么一声对不起就完事了?”
    我一愣,那你还想咋滴?转头看了下周围的几个小痞子,于是明白过来,想讹钱吧?这伙杂碎在商场应该就不是买东西的,而是专门以碰瓷的方式,讹诈人钱财的。而我看上去又是个文弱的大学生,那便是一个容易宰割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