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孩子饿成这样,她下工却不回来,只在村口跟人摆闲话,造孽哟,大人再怎么着跟孩子有什么关系?她这么糟蹋孩子,就不怕遭报应吗?”老太太骂骂咧咧,又心疼孩子,又拿老婆子没办法,她说过几次公道话都被她“有本事你领自个儿家里养啊”给堵回来。
是啊,他们都还泥菩萨过河呢,哪有能力养别人家孩子?
“别管了,吃完睡个午觉。”老太太催珍珍,却见她盯着兄弟俩眼睛发亮,“咋?”
“海洋你再说几句。”
“说啥呢大婶婶?”季海洋像根筷子插在墙头上。
“说普通话,你刚不是说了普通话吗?”这孩子的妈妈是上海人,吴侬软语季六可听不懂,所以平时都是普通话交流的,孩子耳濡目染,自然也学得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而且这孩子发声方式还跟其他人不一样。
一般人发声是用喉咙,可他不仅用喉咙,还会用胸腔和鼻腔……怎么说呢,虽然跟正经科班出身的播音员没法比,可他的声音也比一般孩子雄厚,一点也不单薄。
珍珍曾经关注过这方面的知识,不然也不可能发现……而现在,她终于找到能代表整个白水沟小学参加朗诵比赛的人了。
季老婆子再牛,她能不听队长的话?队长都说了,这次林珍珍老师编排的节目可是代表整个生产大队出战,无论战果如何,代表的都是全队社员的脸面……“怎滴,你老婆子不给大家脸?”
“没没没,队长你可不能这么说。”老婆子夹着尾巴溜了。
“我,我真的可以去参加比赛吗大婶婶?”季海洋激动得小脸通红。
“当然可以,我还可以保证让你回城,以后你就能跟爸爸在一起生活了。”据她观察,不关心孩子的只是秦小凤,季六该给钱给钱,该给物给物,除了没时间回来看他们,父亲的大部分责任还是尽到了。
他夹在老婆和老娘之间,帮谁也不是,干脆就谁也不帮,谁也不管,而抢不到他注意力的婆媳俩,谁能想到她们能拿孩子撒气。
“真的吗?”季海洋一蹦三尺高,“大婶婶那你快教我吧,我一定好好表演,不会给你丢脸。”他还没开始上学,初生牛犊不怕虎,也不知道谦虚。
但珍珍要的就是这样的表演者,会害羞和谦虚的小学生,大山里压根不缺。当天下午她就把季海洋叫到自己上课的班里,让他先跟着大部队背诵诗歌,不识字也没关系,只要会发音就行。
胖冰洋那只小跟屁虫,也跟着哥哥跑进了教室,珍珍给他安排一把小矮凳,放最后一排靠墙的位置,也跟着咿咿呀呀的背诗歌,时不时就挂泪泡说要尿尿要臭臭……当然,作为村小老师,林珍珍对这样的“意外情况”一点也不意外。
现在家家户户都是大拖小,一个大孩子带几个弟妹,上学也是兄弟姐妹几个待一个教室,哭了,尿了,拉了,睡着了……珍珍就像托管老师,帮他们父母照顾孩子。
所以,你要说让她回家做饭?
不可能的。
季渊明这人好就好在,他虽然也累,但他绝不会大爷似的等着妻子做饭。自从他转业回来后,只有二人吃饭的时候,珍珍做饭次数两个巴掌都能数过来,偶尔心情好炝个土豆丝,他都能吃三碗饭。
珍珍会做饭,会洗衣服,也会打扫卫生,但很多时候都抢不过他,所以干脆就在一边帮忙,他做饭她切个土豆丝,他洗衣服她抹个肥皂啥的,重在参与嘛。
殊不知,他们这样的相处模式在别人眼里都快羡慕死了。季六最近脸色很臭,车间工人都猜他俩是不是真要离婚了,可其中郁闷只有他知道,要真能离婚了事就好了。
这天,季渊明刚推着自行车走出单位大门,身后有人喊:“渊明?”
“六哥怎么,来办事?”
季六推着崭新自行车赶上来,“上县工业局交点材料。”
季渊明不语,等他赶上来,俩人推着自行车,慢慢往城关公社的方向走。他最近有个事,很棘手。
是这样的,最近横西市发生了一件案子,也是怪案,市粮种站储存在仓库里的八百斤上好的苞谷种子,忽然不翼而飞了。这可是粮种站专供清河县的籽种,眼看着马上就要下玉米种了,全县九个公社眼巴巴等着呢,它居然就丢了!
粮种站的仓库一般来说是保密的,就怕敌特分子搞破坏。它不仅位置隐蔽,还专人管钥匙,结果钥匙没丢,锁也没被撬的痕迹,仓库地面天花板墙壁完好无损,也没有任何声响,籽种它就是不见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播不下籽种,秋天收获西北风吗?农业是立国之基,农业一乱,社会就得乱套。
可以想见,市里区里对这事有多重视,市公安局成立一个专案组,重点从清河县抽调人手,而空降而来的季渊明就被县局拱出去接这烫手山芋了。
季渊明以前是神枪手,搞射击,狙击,拆卸枪.支.弹.药确实是专业里数一数二的,可对这种密室失窃案他只在故事里听过,上头还限定了时间,必须一个星期之内破案,你说他能不头疼?
两个好兄弟垂头丧气,慢吞吞的往公社走,谁也不说话,只有自行车“嘎吱”声。
“渊明啊,你说咱为啥要结婚?”
季渊明抬头看天,他以前也苦恼过这个问题,总觉着父母没有给他新社会的婚姻自由,可现在嘛……他很庆幸,如果没有包办婚姻,他找不到这么好的媳妇儿。
“我只想好好过日子。”
“我不想好好过吗?可她们就是不让我安生,回家小凤跟我吵,不许我上炕,回白水沟老娘骂我没良心没出息,你说我到底该怎样做才能把日子过起来?”手里掏不出十块钱的车间主任,说出去也没人信。
季渊明是第一次听他抱怨家里事,倒是有点好奇:“以前不是好好的嘛?”
季六叹口气,“兄弟啊,你一年回一次,我也不好用这些事烦你……”
季渊明奉行“不知全貌不予评价”的原则,也不说婆媳到底是谁的问题,只在好兄弟肩上拍了一把,“走,上家喝酒去,珍珍酿的葡萄酒,尝尝?”
哪个男人能拒绝酒的诱惑?季六顿时来了精神,跨上自行车,哐当哐当往前蹬,二十分钟就蹬到季渊明新买的房子那儿,而今儿恰巧,珍珍下午没课,早早的到家,小炉子上“噗通噗通”冒着一锅白米粥,大灶上正在土豆炖白菜。
听见门响,珍珍一面切猪肺,一面回头,“怎么现在才回来?哟,季六哥也来了。”
小女同志平时的头发都是扎成两根大辫子,今天刚洗过头,估计是还没干透,就这么松松散散的披垂在脑后,长发快要及腰,乌黑油亮,雪白的脸颊和脖颈之间形成一条优美的曲线……季渊明愣了。
虽然也同床两个月了,可他还从没见过这样的她。
倒是季六比较无所谓,他这人虽然有时候是糊涂,但对兄弟的老婆该有的尊重也有,绝不多看一眼,“弟妹就下班了?”
“嗯,你们先坐会儿,饭马上就好啊。”
她熬的白米粥只有两个人的份量,得赶紧把昨晚吃剩的玉米馍热一下,聊胜于无。
季六打量着他们整洁而温馨的堂屋,比两个月前乔迁时又多了一块碎花窗帘,一把水壶和两只搪瓷水杯,桌上还放着一个罐头瓶,里头是一把新鲜的小野花。
这才是家的味道啊。
季六叹口气,羡慕坏了,想起自个儿家里的冷锅冷灶,更是悲从中来。别人的媳妇儿虽然年纪小,可里里外外抓得妥妥贴贴,他的媳妇儿,一会儿闹着要回城,一会儿要离婚,一会儿又要工作。
他虽然是车间主任,可也没能耐给她弄进财务室,顶多让她去链条厂干点儿后勤,扫扫厕所啥的,可秦小凤不愿意,说要不是因为他没本事,他老娘舍不得花钱走关系,不然白水沟小学的代课教师怎么会被林珍珍抢走?
可真的是这个小女同志抢走的吗?
季六摇头,就着从来没吃过的麻辣鲜香的肺片,喝了一口红色的香甜的葡萄酒。
“最近是不遇上棘手事儿了?”
“我今天遇到个怪人。”
季六和林珍珍同时开口,珍珍笑笑,“六哥先说吧,我看看灶上去。”她的事儿不着急。
第28章 028 失踪了
事情要从下午说起。
珍珍不是下班早嘛, 她洗了头发正在院里晒太阳呢,院门没上锁,只轻轻的关着, 居然有个男人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来了。
桂花胡同的位置比较特殊, 处于整个厂区最中心位置, 交通四通发达,又因为有黑市, 人多眼杂, 珍珍只当他是走错了地方。
可那男人居然比她还吃惊,“你谁啊?”
珍珍不乐意了, “这是我的房子,你问我是谁?”毛病吧。
“怎么是你的房子?”男人更吃惊了。
珍珍没必要跟他解释自己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大声骂了两句, 他就不情不愿的出去了。
她历来胆子大,遇到这种情况越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对方胆子越大, 她要做的就是比他不怕事儿,才能镇住他。
果然, 男人骂骂咧咧着走了。可季渊明一听却觉着不对劲,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珍珍摇头,“他低着头, 个子非常矮小,好像跟孩子差不多, 我没看清。”
“应该就是走错路的, 渊明不用担心, 这儿离我们厂近,弟妹要遇到什么事喊一声,就说找链条厂季六就行。”葡萄酒虽然度数不高, 但它终究是酒,季六舌头有点大了。
估摸着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因为这两斤葡萄酒还是去年夏天,珍珍买的葡萄吃不完,她用冰糖酿的,口感就跟饮料差不多。
“渊明给我来点儿白的,这甜丝丝的玩意儿不过瘾。”
季渊明无奈,小两口虽然工资不高,但在吃的上倒是不含糊,正好那天姐夫和同事送的两瓶西凤酒还没开封,倒上每人喝了小半斤,直喝到面红耳赤,天都黑了半天,才踉跄着,由季渊明送回去。
坐半天,珍珍是听出来了,这季六堪称夹板气之王,念在他总是给季渊明无偿借车,她是真想劝点什么的。可说他老娘不对吧,他立马梗着脖子说他娘不容易,说他老婆不好吧,他又红着眼说大城市来的大学生嫁给他怪委屈……得嘞,这人就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憋屈死的。
别人都有难处,都有委屈,那他就受着吧!
晚上,季渊明依然很规矩。
只要是喝了酒的晚上,他都特别规矩,特别乖。
第二天是周末,珍珍能睡个懒觉,他什么时候起的她压根不知道,醒来已经是大中午了,外头时不时传来“嘟嘟”的哨声,治安队的又来抓投机倒把了。
住了三个多月,对这一带的情况她很熟悉,而且还琢磨出一点规律——礼拜二礼拜四礼拜六治安队从不缺席,其他日子随机,唯独礼拜天倒是一次都没来过。
她观察出来的规律,也得到了季渊明的手下,那个叫王伟的男同志的证实,他有亲戚就在治安队,管的就是这项工作。别的忙珍珍帮不上,但把这消息告诉丰收大姐,不就能帮他们省许多事儿啦?
鸡毛手套卖完后,他们的尼龙袜也卖得七七八八,刨除还给珍珍的本钱,手里应该攒下二百多块钱了。再攒攒,说不定明年的药钱也有了,听说年后超英已经复学了,这是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九月份他就该到公社来上初中了。
再过三年,高考就能恢复,他到时候正好上高二,能直接参加考试。只要他上了大学,林家的日子绝对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就开心啊,珍珍打一桶井水上来,给院墙一周浇水。从大门口到堂屋之间,季渊明铺上了一条青石板小路,其他有泥土的地方,他不知道去哪儿讨来的花种,靠院墙一圈是粉色和白色的蔷薇,高度刚好爬到院墙的三分之一,青绿色的叶子攀在铁丝线上,小朵粉白的花儿,别提多漂亮了!其他地方则种些山茶和水仙,现在还没全活,看着光秃秃的。
挖来的苹果枣苗则是种在屋后,现在也发得墨绿墨绿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初丰收大姐听说他们要把院子种满花的时候,那表情就跟浪费了几个亿似的,把她心疼得直吸气,这么大块肥沃的土地,种点粮食该多好啊……不种粮食种点瓜瓜菜菜的它不香?
“你好,有人在吗?”
珍珍刚从屋后浇水过来,“舅……杨立邦同志?”
站在门口的正是小半年没见的杨立邦,他的头发仿佛是半永久的,哪怕七老八十依然是大背头,眼镜好像也是半永久的黑边框,挂在高挺的鼻梁上,有点儒雅,又有点呆板。
不过,今天的他,大背头乱了,眼镜也挂不住了,断了一只脚,“小林同志!”
是这样的,刚准备搬到桂花胡同来的前几天,珍珍就给他去了封信,说她以后搬家了,蕙兰有什么事他都可以直接来桂花胡同口第一家找她。
“是蕙兰出什么事了吗?”
杨立邦点头:“蕙兰不见了!”
他几乎每隔半月都会回村一次,昨天回去本来想去蕙兰家坐会儿,谁知道居然听说蕙兰不见了。这么大个闺女,满打满算也就十五岁,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了呢?主要是她爸吧,忽然不声不响跑出门,不知道跟谁鬼混去了,大半月不着家。
唯一成年的父亲不在,姐弟仨可不就是在家饿肚子了吗?大家都以为,杨父再怎么混,那也是个当爹的,只要有他在一天,孩子就不会饿死。
可事实是,蕙兰还真差一点饿死了。
二娃三娃嘴甜胆子大,敢去生产队粮仓偷吃的,一偷就偷了半个月,熬到杨父带着投机倒把赚到的钱和肉回来,迎来了真正的好日子。而蕙兰呢,她不敢偷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天天往山上刨土啃树皮,熬了一个多星期实在没吃的了跟着别人进城,刨垃圾,被人当盲流抓住,关了几天,一直等了半年多,才联系上杨家所在的生产队。
她人虽然是回去了,可村里却传出很多闲话,说她在外头这半年被人耍流氓了,不是姑娘身了,还有说她给人怀过孩子的……这对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就是侮辱。
杨父不仅不心疼她,不帮忙澄清,还觉着蕙兰给他丢了脸,跟着村里人羞辱她,打骂她,后来好容易有“不嫌弃”她名声的老男人上门说亲,正好又碰上二娃出事需要赔一大笔钱……他轻而易举的决定了杨蕙兰的一生。
“前几天有人看见她在山上啃树皮,我们上山也没找到,还有人说好像看见她出村了,可到底去了哪儿谁也说不清。”这年代也没监控摄像头,要找一个人只能通过别人的目击和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