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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壮山赶紧转身将门关上,唐寿被子没盖严,不要让风冒到他。然后缓了缓身上的冷气,这才大踏步进来,从被子底下将捂的热乎乎的衣服抽出来。
“二郎,你外面的活都忙完了?”
“早起了会,忙完了,今天屋里活多,正好帮你忙屋里。”熊壮山边说话,边给唐寿穿衣服。“辛苦你了。”
唐寿一个二十四五岁的人了,被像个四五的小孩子似得让人给穿衣,顿时脸臊得通红。
“我,我自己来。”唐寿困意也没了,不好意思地结巴道。
熊壮山跟没听到般,继续手上的动作,“抬手。”
唐寿乖乖抬起了手,让伸腿,他就伸腿,总算在全身冒烟前,将衣服穿好了。
等穿完了衣服,他已经彻底清醒,醒的不能再醒。
他脸红心跳,砰砰乱蹦的心脏如同得了心脏病的病人,根本不敢抬头去看熊壮山的脸,只觉得那张脸今日格外令他羞涩。
“我,我去把昨天发的面蒸了。”
望着夫郎慌慌张张逃离的背影,熊壮山惯没表情的嘴脸,竟轻轻笑了。他撵了撵手指,低头看去,那上面还残留着夫郎的温度和滑润的触感,好摸。
逃进厨房,唐寿拍了拍脸颊,企图赶跑烧起来的温度,缓了会儿,头脑清晰了,才转头洗漱。
灶上已经升起了火,烧了一锅开水。自从家里有了火炕,熊壮山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烧炕烧水,总怕屋子冷,又怕他起来没有热水刷牙洗脸。
唐寿兑了些冷水,用温度适宜的水边洗脸边想,怪不得网上许多妹子都嗷嗷叫着,好男人都去搅基了,还萌什么直男被扳弯。他以前还觉得这种事不现实,喜欢女人的男人怎么可能被扳弯。直到他穿来这里,和熊壮山在平凡艰苦的日子中,一点点磨过,他才发现,当一个人真心实意地对另一个人好起来,在过日子面前性别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幸好,他不是这里人,要不,也许就被熊壮山磨软了心。
洗漱过后,他蒸起了馒头,因为要祭祖,馒头被他捏成各种小动物的样子,其中小兔子形状的最多,或趴着或坐着卧着,还有两个抱成团的。
唐寿又做了几样荤菜,看见地窖里有许多猪肉皮,便想做皮冻,皮冻是后世的叫法,记得在宋朝,他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做水晶脍。
熊壮山叠完被子,打扫了卫生,进来就见唐寿手上拎着块大猪肉皮。
“你要做肉皮吃?给我,我给它先净毛。”
熊壮山不亏是个屠户,做这事十分地道。将肉皮搁滚水里泡透,捞出来,刮净细毛。一套操作下来,也就眨眼之时。
“二郎,肉皮你们平时都怎么吃?”
熊壮山随口道:“和肉同炖,也尚可。”
“暴殄天物。你看我给你做道水晶脍,你就知道从前猪肉皮吃瞎了。”
“嗯。自从有了夫郎,我就知道从前的都吃瞎了。”
这……熊壮山怎么成了油腻老司机,一言不合就开撩,这和他从前人设完全不符,要不是这头大笨熊还时不时拿那把大砍刀出来吓唬人,还有蛮悍的腰力,他都要怀疑这头大笨熊同自己一样,被人穿了。
唐寿这么想着,双眼忍不住偷瞄了眼熊壮山的腰。强壮,有力,能让人欲罢不能,欲死欲仙……停,打住,再想下去就是限制级的了。
不过,这头大笨熊每次都正能撩到他心坎上,一点也不会让他觉得油腻,反而……挺喜欢的。
唐寿这边刚做好祭祖要用的吃食,那边熊家人就到了,一家人虽不住在一起,但上坟总不能分开上。唐寿收拾了东西,两家人一起出去大门。
冬天的寒风刮骨,打在脸上火辣辣的痛,冻得唐寿全身不停打哆嗦。
“你没穿狼皮马甲?”熊壮山问。
“没,我忘记了。”唐寿声音带着哭腔道。
“我现在回去取。”
“别了吧,这都走出村里了。”
“没事,我脚程快,准能在你们到之前追上。”熊壮山将手里东西塞给唐寿,掉头就走,他步子也大,迈开了,几步就远了。
熊大嫂看的是真切的羡慕,没想到熊家那个最不令人看好,最凶神恶煞的三郎,成亲后,竟是最疼媳妇的。
熊大郎偷偷瞥了眼他阿娘,见他没注意这边,忙伸手勾住了熊大嫂。熊大嫂的脸唰地红了,轻轻挣了两下,没挣脱,就随他了。心里却甜滋滋的,她家大郎,其实也是挺不错的。熊铁慢慢凑过来,小声在熊大嫂耳边道:“明年春暖花开,二郎在上山,我跟着去,不能猎到狼皮,给你猎只山羊皮也好,作件皮衣,暖和着呢。”
熊大嫂忙道:“我不要,上山那么危险,你不许去。”
熊铁憨笑着,也不说不去。
他两个自认偷偷摸摸,却不知道全落去熊母眼里。她的这三个儿子也不知道随了谁,都是疼媳妇的,没一个像他们那个榆木疙瘩的阿父。
熊壮山追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好走到地里。
“给,就穿在外面吧。”
狼皮是唐寿没来之前熊壮山得的,做成的马甲自然是按照熊壮山的尺寸。熊壮山彪悍的体格能将唐寿整个罩住,所以即便唐寿穿了厚厚的棉衣也能套在外面。
别看只一件马甲,但因是皮子的,挡不少风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