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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当年罗刹老祖的追天剑……”那人喃喃地说着,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随着他的动作,盒子终于打开了,露出里面一把流淌着五彩光芒的剑。随着剑的光芒映照室内,气温急剧降低,那人怀着贪婪之色伸手去拿,没想到刚一触到那把剑,剑身上的光芒如同流水一般迅速往他的手上攀爬而去,彷佛有生命的蛇一般。那人眼睛忽然睁大,眼白几乎要翻出来,口中发出赫赫的彷佛要窒息的声音,似乎在进行拼命地挣扎。
“出……去……”他挥舞着另一只手去抢夺他那只拿剑的手,然而随着他的触碰,他的两只手都被白中泛着蓝的光芒缠住了。冥冥中彷佛有只手捏住了他的喉咙,让他挣扎不开,随即他的眼睛、鼻孔、耳朵开始涌出汩汩的鲜血,接着头颅一歪,整个身体失去了声息。
“废物!”空气里彷佛有一声不满的叹息。那人的身躯失去了支撑的力道,软软地跌倒在地上。
“嘶——!”突入而来的冷气让王小剑同志从温暖的美梦中迷迷糊糊醒来,睁开眼睛便看到穿戴整齐的越峥扣上最后一个扣子,接着伸手将自己拎起来挂在腰部。王小剑往窗户方向看去,天还蒙蒙亮呢!
还想再睡一会儿QAQ
但是无情的越峥已经出门了,王小剑的脑袋被挂在腰上,随着那人的行走身体不断撞击着那人的大腿,王小剑最后一点睡意消失得干干净净。
退了房之后便出了门。清晨的丰都带着河畔清爽的凉风,集市已经喧嚣,包子铺里的蒸笼已经冒出热乎乎的白烟。越峥目不斜视地越过人群,很快来到一家装修得十分雅致的当铺门口,当铺开了门,几个伙计在里面打着呵欠。
越峥走了进去,当铺里空荡荡的没客人,里面的柜台上摆着各种各样的物件,无一不是精致华贵的东西,更有价值连城的古董。店主是个穿着金色衣服的中年人,肥肥胖胖的像颗圆球,他没想到会有人来得这么早。越峥的气质让他不敢怠慢,连忙压下一个呵欠恭敬地过来,“客人来得可真早,不知您是来赎货还是当货?”
“当货。”土豪越峥从衣服里摸出一个袋子扔在红木桌子上,发出哗一声。
圆球店主连忙将袋子打开,原本被肥肉挤成两条缝的眼睛睁得老大——那里面是两颗硕大的明珠!
两个明珠像鸽子蛋,几乎完全一样大小,毫厘不差,彷佛天生一对。珠子晶莹剔透得像是从虹芒里直接截取的一团光芒凝聚而成,闪烁着夺目而柔和的光彩,令人惊叹不已。
这样大的明珠,这样圆润的姿态,这样柔和的光泽,最最重要的是这样晶莹无瑕的品质,这绝对是极其罕见的宝物!
店主激动得浑身颤抖,脸色发红,眼睛几乎都要贴近那两颗明珠,恨不得将它们看到眼睛里面去。观察了半晌,他的脸上的激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犹豫之色。
“公子,如果老夫没猜错的话,这两颗明珠应该是‘龙凤呈祥’,是燕国皇宫里的珍藏才对,不知道公子是从哪里得来的?”
“别人送的。”越峥冷冷地说。
店主被他气势一慑,不敢再追究下去,转而道:“这么贵重的东西,老夫怕是……”
“如果你不敢收,我找别家去。”越峥伸手要拿,那肥胖的店主竟然一个大鹏展翅,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扑到桌子上,将那装着两颗明珠的袋子紧紧抱在怀里,小小的眼睛散发着紧张的光芒,“别,我收!我收!你开个价吧!”
越峥想了想,问:“听说这里有个地下拍卖场,你去过没有?”
“去过,那里面有很多好东西呢嘿嘿!”店主紧紧抓着袋子道,“不过那里面也卖修真界的东西,寻常人如果没人带,根本没法进去。客人您是想去买东西吗?”
越峥点点头,指着他紧紧撰在手里的袋子说:“我要进拍卖场买一把剑,如果遇到合适的你帮我拍下来,我把这明珠送给你怎么样?”
“当真?!”店主的小眼睛里爆发出炽热的光芒,随即又犹豫道,“里面有些东西很贵……”
啪地一声,桌子上又多了个东西,店主慌忙拿起来打开一看,只见里面是一条颗颗莹润的绿莹莹的翡翠项链,以王小剑的目光来看,这翡翠绿得简直天下无双,要是搁在现代,铁定是一栋楼的价格!
不由望向越峥,很想大喊——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土豪没空理他,道:“这也是燕国皇室收藏的珍品,一千颗翡翠雕琢,宫廷匠师楼玉花费二十年打磨而成,也是他临死前最后一件作品,仅此一件便够抵你这家店所有的东西了。你只要带我去拍卖场帮我拍下我想要的东西,我还会有更好的东西给你。当然,如果买不到,那两颗石头也给你。”
王小剑:……
王小剑:我恨有钱人=血=!
店主已经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弄晕了,王小剑看他两眼发白,神色已经呈现出痴呆的状态,不由再一次狠狠地想:我恨有钱人!
之后越峥说一句什么,店主就一个劲儿地点头,招呼人端茶倒水,嘘寒问暖,殷勤得不可思议。接着在越峥一句“多准备一点银子”后吩咐两个伙计去商行换了好几箱金光闪闪的金子来,那盖子一揭开,顿时满屋子金光,差点没闪瞎王小剑的钛合金狗眼!
越峥那一身白衣飘飘、清冽冷厉的高岭之花气质,也终于在满室的金光闪闪中被污染成十足十的暴发户,尤其是他一挥手冷冷地说“走”的时候,简直就是暴发户中的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