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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件大事

      冬去春来,一晃就过去了三年。
    这三年发生了很多大事,让大家的生活也变好了很多。
    最重要的是,家里的存粮比以前多了很多,不止是数量还有种类。
    因飞鸟族学会了种二季的麦子,他们能换回来的麦子就更多了,并且玉米娃娃们每年也会种一些麦子,而且是一年种两种,虽然每次种的不多,但也是渐渐增加的。
    而且玉米娃娃种的麦子比飞鸟族种的更加好吃,不过她们种的第一季的麦子收成要低一些,第二季的麦子收成要高一些,这个倒是和飞鸟族一个样。今年家里就收了约五百斤麦子。够一家人吃一段时间了。
    大红还去找飞鸟族又换回来了约五百斤的麦子。然后,他又去找有角族换回来了约五百斤的稻谷,和脱了壳的大米两百斤。
    面粉和大米两类主食现在已经很充足了,再加上玉米,一家人一年到头的口粮都不缺了。大部分的红薯,也就被大红都拿出去换给其他族群了。
    同时,有角族也在大红的影响下,学会了种第二季水稻,并且他们也和飞鸟族换回了麦种,种出了一连四季都有得吃的麦草。
    麦子不止在简初晴手里变异成了一年四季都长的麦草,在有角族手里也一样。也真是件神奇的事,不过麦草也很有用途。有角族人把麦草当菜吃。简初晴看到这个结果,干脆也拿了些麦种让大红带领牙牧族人去种,果然也种出了麦草。
    于是,牙牧族人的生活也好过了不少。他们现在不止拥有了麦草,还在大红的教导下,在各小河小沟里都移植上了野菱角。
    也正如简初晴所预计的一样,野菱角真的很容易存活,很快就遍布牙牧族人附近的所有小河小沟。大量的野菱角也给牙牧族人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学会了收集晒干野菱角,并且还学会了把野菱角米加工成菱角粉,和藕粉一样冲泡来吃呢。
    虽然这个活很繁琐,需要大量的时间来完成。但是菱角粉好吃啊,大量的菱角粉就成了牙牧族人冬天的主食。每年,牙牧族人都会送一些菱角粉给大红呢,算是报答他。
    莲藕最终还是只长在雪江旁边的那条小河里。
    阿玉曾经给大红解释过:“这些莲藕培育出来非常不容易,最重要的是培育这些莲藕的老祖宗早就不在了。我们鲛人族也没有人会种莲藕了。”
    得到这个消息,简初晴再也没有打过要自己种莲藕的主意了。
    她也认定了,在这个时空,很多物种都有自己特定的种植机率,她也就不用去挑战了。何况莲藕虽然好吃,但总归不是主食,又是人家的,她就不管了。而且其他族群也都学会了不少新的本领,大家伙的生活都日渐富裕起来。
    麦子,除了玉米娃娃们能少量的种一点之外,只有飞鸟族人会种。水稻同理,不过简初晴也没有让玉米娃娃们学着种水稻。一来是担心她们的身体受不了,她们种小麦已经很辛苦了。二来嘛,也是因为他们这里都是旱田,没有水田。第三个原因就是,她不想再种出一堆的稻草。反正能去找有角族换水稻,有角族人也喜欢他们的红薯,她也就不用费这个心和精神去种水稻了。
    如果不是玉米娃娃们愿意和喜欢种小麦,她都打算直接去找飞鸟族人换就完事了。飞鸟族现在种了两季小麦,口粮多了不少,一族的人都很感谢大红,何况他们也喜欢吃红薯,就十分愿意换麦子给他们。
    有角族也一样,所以,他们现在不管是大米还是面粉都不缺啦。
    生活上的富足,也让简初晴有了更多的精神做其他的事情。
    比如她要教孩子们各类生活常识,还要给一家人缝制衣服鞋袜等等。这几年她的女红水平也直线上升,缝制的衣服鞋袜都很能拿的出手了。
    前面两年,玉米娃娃们长高的速度并不快,一年也就长那么一点儿。但现在,她们就像吃了化肥一样,迅速的拔高,一下子就冲到一米三、四的高度了。和人类九、十岁的孩子们差不多了。
    “今年怎么长的这么快?你们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简初晴还有些担心她们的身体。
    但大红却一点儿也不担心,还说:“应当是脱离了幼崽期。”
    他见过的小妖,有的几十年都保持着幼崽的模样,也有的一两年就转化为少年期,三五年就转化为成年期呢。玉米娃娃们现在的这种状况,其实还是在人类的儿童期,他觉得一点问题也没有,甚至他觉得孩子们还能长的更快一点。
    说实话,他也巴不得玉米娃娃们能快点长大,不然,天天养着一群小萝卜头,压力也不小呢。特别是因为她们总是小孩子模样,简初晴一直就把她们当小孩子,很多时候都要以为她们为重。
    孩子们也说:“我们很好啊,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如此,简初晴也就接受了孩子们长大了的事实。反正在她的认知当中,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她的孩子们不过是有点特殊,与普通孩子不太一样而已。
    “行吧。我去找些布,给你们做新衣服。”
    不做新衣服都不行了,她们身上的衣裙都短了一大截。
    大红还说:“你给她们把衣服做大一些。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简初晴说:“辛苦倒不算,就是她们长的速度把控不住,不能提前做着备好。”
    要是能提前知道她们会长高长大多少,她就能在空闲时间里把她们需要衣服就提前慢慢做好。比如先做三岁穿的,再做四五岁穿的,也不至于每次都是急赶急的做新衣服,因为不做就没得衣服穿啊。
    幸好大家住的这个地方,连个邻居也没有,也没有人会发现她给孩子们穿的短了一大截的旧衣裳,不然人家还要说她闲话,说她对孩子们不好呢。
    “确实不能提前准备。不过现在你可以教她们做衣服了啊。”大红笑道,孩子们自己学会做衣服了,就不用简初晴这么辛苦了。
    “还太小了些吧。”简初晴有些不确定的看了看孩子们,拿了针线让她们先学着做点东西玩玩。别看她们现在个子高大了不少,但年纪其实还挺小的。她还是担心她们根本就学不会用针线。
    孩子们倒是很有兴趣,一个个拿着针线和小块的布,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她们还以为这个活很简单,也很有趣呢。
    这倒是令简初晴老怀安慰的,以后自己立马就能有几个能当帮手的小姑娘了。
    可惜,一连教了她们三天,孩子们就不愿意干了。
    “太难了,我的手都戳满了洞。”
    “就是,手好疼。”
    “不学,我不学了。”
    “好麻烦啊。”
    ……
    总之,没有一个人愿意学,而且也没有一个人学会。真的,她们的技能点完全不在这一方面,看着她们的动作,简初晴简直无法直视。要不是自己的孩子,她早就扔开不管了。
    看着缝的乱七八糟的针线,简初晴也没有教会她们的信心了。实在是,这群孩子完全就不是会干这个活的料。
    不过看在她们还年幼的份上,简初晴还是安慰道:“没事,现在不学就不学吧。再等几年,等你们长大再学。”
    孩子们如获重释般的跑去玩了,她们才不管以后的事情呢,反正现在不要逼着她们学就好了。做衣服,这件事,对于目前的她们来说,还是太难,并且一点儿也不好玩。
    简初晴看着她们的背影,重重的叹了口气,说:“看来,不能指望她们了。”
    大红忍着笑说:“不怕,等她们长大,不会也得学会。你不帮她们做,她们要穿漂亮衣服自然会逼着自己会的。”
    人嘛,都是需要逼一逼的,才能长大的嘛。人有指望会永远也学不会。当然了,也不排除会有例外。有些人在某些方面就是个黑洞,永远也学不会。
    这几天,他看到了简初晴是如何教孩子们的,也看到孩子们是如何做出无法直视的针线的,这真是太难了。说实话,他快要憋死了,真想放声大笑。
    “唉,等着吧。”简初晴叹道。
    她现在很怀疑孩子们能不能学会针线活。这要是搁在现代,不会针线活完全不是个事儿,反正衣服都是买的成衣,里里外外从上到下,都能买。就算需要改动和缝补也有专业的人士,你只要出点钱就完事了。但她们生活的这个地方,不会针线真的很要命啊。不像现代,拿着钱就可以了。
    哦,钱是个什么玩意儿啊,这里根本就不需要钱啊。
    大红想了想,又说:“你也别有太大的指望了。反正她们长大后,你就不帮她们做衣服。”
    他的意思是,就算孩子们学不会自己做衣服也不怕,反正她们是妖,天生会带着一两套衣服的,又不是光溜溜的,不怕没衣服穿。但要穿的漂亮,要有多的变化,不靠买衣服就只能靠自己或者亲戚好友做衣服了。
    大不了,以后她们就一直穿那一两套衣服喽。反正要讲漂亮的是她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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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感冒了,吃了几片药,居然睡了十几个小时才醒。这真是有生以来最长的一个觉。从下午五点睡到了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半,才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