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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章 老元认家主

      只要是经商的,就会遇到很多龌龊事,老元自认不是什么好人,锱铢必较才是他的本性,如果他没有用出这个办法,那么被排挤出长安的,就是他老元。菠/萝/
    可是说到“以本伤人”,老元似乎想明白了什么,震惊地看向冷锋。
    难道?
    冷锋见老元的神色,就知道他想明白了,微微一笑“老元,你觉得,咱们弄得过他们吗?”
    老元正色道“咱们天下楼去年盈利足够,到今年为止还没有太大的支出,可要是以本伤人,就看您伤得起不。”
    能搞得动就行!
    冷锋点点头“虽然我不太明白里面的门道,可是根据字面意思,以本伤人就是双方赔本,消费者,哦,也就是买东西的人得利,既然如此,咱们也不至于太心疼。
    造吧!可劲造!天下楼账簿上没入库的那些,你拿着搞,如果不够,你就找老李要!”
    “都………都给老奴?”
    老元大吃一惊!
    天下楼是冷锋手下产业的“老大”,所有行当的盈利都是汇总到天下楼以后再转交冷锋。因为天下楼要不时往慈善堂投钱各个行当的工人工资分配都由天下楼负责,所以天下楼在给冷府递交大部分盈利以后,还要留着一部分钱财以备不时之需。
    第一年,冷锋扔给老元的是三十万贯,而第二年,冷锋不在长安,老元老李商量过后给天下楼留下了一百万贯!
    一百万贯!这可是连皇帝李世民都要眼馋的数字!
    如今冷锋把这一百万贯教给他老元“挥霍”,还声明不够再找冷府要………
    纵使老元是见识过大场面的,此时也有点麻爪。
    就是麻爪~如同字面意思,他现在手心就发痒,如果把这一百万挥霍光,那他老元绝对可以以“败家”的属性进入史书。
    “怎么了?没信心?”
    听到冷锋在叫他,老元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主家,百万贯呀!您就这么放心交给老奴?”
    冷锋点点头“你老元我还是信得过的,再说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以本伤人,也只能交给你去办了。”
    老元的耳朵自动忽略了冷锋后半句话,对他而言,“一百万贯拿去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觉得自己“有用”了。
    可是………
    老元跳下板车,对着冷锋拱手说“东家,我老元生于破落的商贾人家,捉爬滚打半生,才找到了值得依靠的主家。元昌不才,请求主家收我为家臣,自此定当忠心为主,九死不悔,若有反复,定叫我元昌五雷轰顶,子孙死绝!”
    说完,老元用自己的指甲抓破了胳膊,等待着冷锋的答复。
    家臣认主,就是加入一个家族,成为附庸。这比朝臣认君主还要彻底,朝臣还可以“退休”,可是家臣却要为家主奉献到死。
    不过相对而言,有付出也有收获,家臣在一个大家族的地位相当于宗派里的“长老”,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老元现在管理着天下楼和天下楼下属那么多的企业,这就已经是非家臣不可获得的权力了。
    家臣不是主家主动收的,主动收的那叫手下,只有某个人认定自己有价值,认定将要附庸的主家是值得附庸的,才会主动提出做家臣,而主家考虑后觉得可以,才可以收入一个家臣。
    冷锋现在已经有一个家臣了,那就是老李,对于老元,冷锋说不“眼馋”是不可能的,可是规矩在那里,他只能等着老元主动提出来。
    今天,在长安郊外的路上,老元终于决定了认家主,这让冷锋喜出望外!
    毫不犹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破口和老元胳膊上的破口贴合起来。这个仪式叫“溶命”,这表示老元保证自己以后可以随时为冷锋这个主家赴死。
    贴完仪式完成以后,老元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在长安混了很多年,他见惯了长安豪门的阴暗面,好多人都喜欢让家臣家将干阴暗的事儿背黑锅,所以老元不会乱认家主。
    冷锋这个主家,很符合老元的择主标准,以前可以厚着脸皮负责经营天下楼,可如今就要拿着一百万贯替主家打“商战”,老元觉得,还是认了家主比较妥当。
    这样一来,就是商战打输了他也不必落下心理负担,家臣和家主是一家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哪有一家人因为事情办砸了问罪的?
    得偿夙愿的俩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就连驾着车一直面无表情的龙影也露出了笑容。
    在皇宫待的久了,他也明白家臣是怎样的存在,一个拥有家臣的家主和没有家臣的家主可是两个地位,拥有家臣的家主,才能证明自身的实力。
    “好好搞吧,家底都交到你手里,要是你败的少,咱们就是大胜,要是把家底败光了,你老元自己去讨饭,我是熩国公,丢不起这人。”
    老元哈哈大笑“何须讨饭,家主只要把老奴卖到人市,还是能换取一两顿餐饭钱的。”
    老元成为家臣后,和冷锋说话就不再那么拘谨,但他和老李一个德行,还是喜欢以“老奴”自居,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也该改自称了,可是看样子还是不打算换。
    冷锋反手摸了摸走过来的踏雪,这蠢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偷偷从秦岭跑了出来,还找到了他这个主人,看样子马这种动物嗅觉是真的灵敏,想必阿史那阿伊那一天就是靠自己白马一路追到了冷府。
    他对龙影说“送我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告诉皇帝,开始准备应对蝗灾吧,接下来我要躲在家里当宅男,这也是帮他演戏。”
    龙影点点头,两脚踢断了平板车的车辕,骑着光背的马就离开了。
    老元对冷锋拱拱手“家主,老奴也回天下楼了,用‘以本伤人’的手段对付王家,就要从煤炭上下手。”
    为了答谢幻灭易君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作者今天还要万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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