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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小朋友觉得他的笑容好可怕,缩了缩脖子,很识相地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李寻欢对他招了招手,“来来来,我跟你说,你裴大哥说有一件要紧的事打算告诉你呢,但是他又不耐烦说那么多,所以就让我来说啦。”他们之前就商量好,要把裴戎昭的身世来历告诉阿飞了,毕竟之后要去找黎含玉留下的东西,阿飞当然是不可能跟他们分开的,要是他们的敌人趁着阿飞落单对付他可怎么办?两个家长对自己家小孩子一点都不放心,而且这件事也没必要瞒着他。
    听着他的叙述,一向面无表情的阿飞都露出了不敢置信的样子,听完之后对他裴大哥更加佩服了——穿越了一千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还能活得这么肆意张扬,果然不愧是裴大哥!
    “说什么呢?”裴戎昭命人把百晓生和铁笛先生那些人的尸体拿去做雪人之后,终于高高兴兴地回来了,一回来就看见他们家小阿飞眼睛亮亮地看着他,不由有些疑惑。
    “大哥跟我说大唐的事呢,”阿飞说,“裴大哥真厉害。”
    裴戎昭笑着走过来揉了一把他的脑袋,“行了,去睡吧,等你大哥身体养好了,我们就去找那些地方。”
    少年听话地回自己房间去了,一路上还在想:那个大唐的藏剑山庄听起来比锈剑山庄厉害得多啊,要是能去那里见识一下他们的剑术就好了……
    裴戎昭洗去了一身的寒气和血腥气,才钻进被窝里抱住了他家书呆,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打发干净了,接下来我们就好好过一阵子安生的日子,然后准备成亲吧?”
    李寻欢被他抱得全身暖烘烘,困意也上来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嗯”就睡了。
    “希望上官金虹给点面子,不要在这时候闹出什么幺蛾子来,否则……”裴大爷哼哼两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抱着他家书呆舒舒服服地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有姑娘问关于阿玉那个世界没有安史之乱,而阿昭那里有的问题,这个我本来想卖个关子,到时候再说的,但是实在有点憋不住,我就解释一下,阿玉那会儿穿越是因为游戏系统发生重大bug,导致后来阿玉的世界和玩家的游戏世界脱离开来,变成了一个独立的、真实的世界,然后他改变了这个世界的历史,但是玩家的游戏世界还是按照历史的轨迹发展的,所以阿昭的世界其实就是那个玩家的世界,这两个世界的分割点就从阿玉被雷劈那时候开始了,从那以后,阿昭那个世界再也没有黎含玉这个人,因为他只存在于他改变了历史的那个世界了……
    第四十六章真的要成亲了
    裴戎昭担心的上官金虹没有来给他们添乱,反而是之前被他杀了的百晓生和铁笛先生先给他惹了麻烦。
    要知道百晓生可是列了兵器谱的人,铁笛先生在江湖上的名望也很大,加上他们前前后后找来的五批人,全都死在了裴戎昭和阿飞的手上——天机老人和李寻欢都还没出手——还被做成了雪人示众,这是一件多么血雨腥风多么惨绝人寰的事情啊!
    本来裴戎昭在江湖上的名声就是亦正亦邪的,以前还被传说是大魔头,现在这样完完全全就坐实了大魔头的名号,一下子整个江湖都沸腾了。不少热血上头的人全都一副“我们是正义之士”的样子,开始对他口诛笔伐。
    不过裴大爷才不在乎这个呢,阿飞和李寻欢也是,他们从来就不会去在乎这些虚名。一家三口还是按照原样,在家里过着猫冬的舒服日子。
    裴戎昭问过梅二先生他家书呆的身体什么时候能够养好到可以成亲,梅二先生说了,成亲的话现在就可以,只要婚后节制一点就完全没问题。不过如果他们不是太急的话,他建议他们还是先趁着现在不是全年最冷的时候,迁到南方去过冬,在北边过冬对李寻欢的身体也会造成一些负担。
    “但是你不是说他现在不宜奔波吗?”
    梅二先生鄙视地看着他:“我也没说要你们奔波啊,又不是要赶路,慢慢走就是了,你看现在才刚入冬,这里的雪就这么大了,距离冬天过去还要好几个月,有这时间你们早到了南边了。”
    “对啊,”李寻欢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阿昭你忘了吗,我们跟孙二侠说过,今年要去他老家那边过年的,他都十几年没回去过了。小红姑娘跟我说了,她老家就在南边。”
    孙驼子为了保护《怜花宝鉴》犯了犟脾气,发誓要一直跟在他们身边直到十五年期满,为了能让他回家过年,李寻欢当时说了“麻烦孙二侠过年的时候陪我们到你的家乡走一遭”的。
    对于孙驼子这样的汉子,裴大爷也是很敬佩的,对于李寻欢的这个决定他当然也很支持,阿飞向来是很听家长的话的,当然也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一家三口收拾了一下,就去跟孙家人说了这件事。
    孙驼子显然很感动,然而又觉得十分惭愧——为了自己的一个承诺,竟然害得别人如此大费周折,于是便想拒绝。
    “哎,我们可不是为你啊,”裴大爷说,“我家书呆身子不好,大夫说了要到南边养着,小红不是说你们家在大理吗?那可是个四季如春的好地方,正适合我家书呆养身子呢。”
    李寻欢笑眯眯点头,“而且现在是十月底,我们就算路上走得慢些,两个月也能到了,正好赶上过年,这是巧合嘛。”
    孙小红高兴得抱住他胳膊,说话都不带停顿:“太好了我现在就写信回去让家里人准备准备对了李大哥你们到时候要在南边住多久呢如果住得久的话就跟我们做邻居吧!”
    “哎哎哎,小丫头干嘛呢,”裴大爷一脸不爽地把她拎开,“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吃老子的男人的豆腐,再有下次的话喝酒没你份了啊。”
    孙小红朝他一翻白眼:“大醋缸!”
    他们说这事的时候天机老人又出门晃悠去了没在,回来以后听到了才说:“这个主意不错,我今天出去打听消息,听说江湖上现在有些人组成了一个‘除妖联盟’,要把裴公子这个‘妖刀’除掉呢。本来有些道貌岸然的人不好意思出手来抢‘秘籍’正遗憾着呢,现在因为裴公子前段时间杀的人,他们倒有理由名正言顺地来对付你们了,先离开这是非之地也好。”
    裴戎昭闻言哼了一声:“谁怕他们?怎么搞得好像老子要躲着他们似的?”
    天机老人一脸淡定:“你是用不着躲他们,但是你就不担心他们老来骚扰你们,害得你家探花养不好身子吗?你看前段时间给他们闹的,我老头子都睡不好呢,更别提你家探花了。而且你们不都决定好了么?”
    老头子真是讨厌——裴大爷默默地想。
    然后他们第二天就很低调地出发了,天机老人和孙小红先行一步回去准备,孙驼子照常跟着一家三口,为了掩护这三个挺显眼——尤其是裴戎昭特别显眼——的家伙,他很仗义地担起了车夫的责任,让那一家三口都窝在马车里,竟然也顺顺利利地离开了北方而没被人发现。那个所谓的“除妖联盟”据说还真的胆大包天去庄子上找他们的麻烦了,结果愣是没找到人,留守的仆人说了,他们家三位主人外出云游了,归期不定呢。现在那些人还在兵荒马乱地到处找他们,各种虚假消息也层出不穷,这天说他们在杭州出现了,那天说他们去了洛阳,可是就没有一个消息是真的——这些假消息当然也是他们有意放出去的。
    尽管路上走得慢些,但是到了腊月中下旬,他们终于还是抵达了大理。明明北边还是风雪交加的天气,但是这里却温暖如春,满城鲜花绿树,空气清新宜人,李寻欢一进城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轻松愉快的笑容。裴戎昭这才觉得这次避开江湖上的耳目憋憋屈屈地一路窝在马车里算得上是值得了。
    因为之前委托了先行一步的天机老人和孙小红帮他们看看房子,所以到了大理的第三天,一家三口就从热热闹闹温馨幸福的孙家搬进了旁边自己家的新房子。房子不大,人口也简单,只有一家五个仆人做些看门洒扫做饭的杂事,但是一家三口都住得很舒服。
    因为大理的天气很暖和,李寻欢也不再像之前那样三不五时着个凉发个烧了,就连咳嗽都少了许多,虽然还是在吃着梅二先生开的药,但是眼看着已经一天一天脸色红润起来,过年期间还长了一点肉。就是这点肉长的位置有点尴尬,在腰上……
    某天晚上洗完澡他发现自己的腰侧摸起来有点软绵绵的,还跑到他家阿昭面前,拉过人家的手让他摸摸,“阿昭你看我是不是长赘肉了?”
    裴大爷美滋滋地摸着他家书呆的小细腰,点了点头,“长了,不过不算赘肉吧,摸起来挺舒服的,没摸到骨头了。”
    李寻欢忧心忡忡地说:“再被你这么喂下去,我会不会变成小红的三叔那样……”肚子上没有腹肌只有肥肉真是很恐怖啊!
    裴戎昭嘲笑他:“你就做梦吧,能长这么点肉已经不容易了。话说回来,你担心这个干嘛?”
    因为他很有危机感啊!本来就比他家阿昭老那么多岁,要是再变成一个胖子那还配得上吗?他家阿昭这么年轻貌美身材一流,哪儿哪儿都好的……
    但是不管配不配得上,他可绝对不会再做傻事了!
    “阿昭,我们开春就成亲吧!”李寻欢很有危机感地说,“生米煮成熟饭,我就不怕你嫌弃我了。”
    裴戎昭这时候才明白他为什么担心自己长胖,顿时一阵好笑,“你是白痴吗?我巴不得你再胖一点,抱起来才舒服呢。担心什么不好担心这个,书呆,你真是越来越可爱了。”
    或许是被他宠得太过了,日子也过得很悠闲,李寻欢也觉得自己近来心态越来越年轻了(其实就是幼稚,他自己不承认),只好对他的嘲笑视而不见,一脸严肃地说:“别笑了,快想想我们成亲要请什么人。”
    然后这俩就真的一本正经地讨论起成亲事宜。
    悠闲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在两人的婚事正式进入筹备阶段的时候,江湖上的形势已经是日新月异。
    在龙家父子被金钱帮下了格杀令的时候,裴戎昭正在和装修的工匠讨论该怎么把他们的房子弄得更舒服更适合新婚夫夫居住;在龙家父子亡命天涯,林诗音被上官金虹信守诺言强行送到李寻欢早已为她安排好的隐居之所的时候,李寻欢正在给朋友们写婚礼的请帖;在江湖传言荆无命杀了上官飞,失去使剑的左手离开金钱帮的时候,阿飞正在苦恼着该送两个家长什么新婚礼物……
    终于到了阳春三月的时候,所有的事都准备得差不多了。被邀请的客人也陆陆续续地来到了大理,客人并不算很多,梅二先生和他哥哥、郭嵩阳、吕凤先——小吕作为阿飞的好友,跟裴戎昭和李寻欢的关系也是不错的——还有裴戎昭一个人闯荡江湖的时候认识的两三个好友、以及李寻欢本来也有的,之前还经常去他们庄子上喝酒的两三个好友,除此之外就是孙家人了。
    然而就在婚礼的前几天,阿飞突然从外面捡回来了一个人——荆无命。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明天就是洞房花烛夜!~(≧▽≦)/~等很久了吧姑娘们~我知道你们眼睛里都冒绿光了!放心吧!喜闻乐见的东西会有的!
    第四十七章洞房花烛夜(补充关于吃肉的说明)
    对于阿飞出去一趟就捡回来个荆无命,两个家长都挺惊讶的。
    “你在哪儿遇到他的?”李寻欢看着满脸病容昏迷不醒的荆无命,疑惑地问,“金钱帮离大理可远呢,怎么就这么巧碰上他了?”
    “该不会是有什么阴谋吧?”裴大爷摸摸下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荆无命,才发现他的左手果然如传言所说,被齐腕砍断了,而且包扎伤口的纱布也脏兮兮的,还渗着脓血,“看起来也不像啊,这么惨……”
    阿飞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我刚才不是去找小红拿给你们做的喜服来着吗,出来经过旁边的巷子,一转脸就看到他晕倒在里面了,然后小红就叫我就给带回来了。”
    裴戎昭看向了孙小红,“干嘛呀小丫头,你看上他啦?”
    小红姑娘笑嘻嘻地说:“没有啦,他都没有你家探花好看,也没有你家探花温柔,我才看不上他啦。”
    裴大爷一脸自豪,“我家探花再怎么温柔好看也是我的人了,你看上也没用。不过你到底是为什么把他带回来啊?”
    “还不是为了你们吗?”小红姑娘一脸大义凛然,“自从那次爷爷帮你们在十里长亭把他和上官金虹吓退以后,这家伙就开始跟踪我们了呢,现在又出现在我们家附近,我才不相信是巧合呢。”
    “但是他都已经被上官金虹赶出金钱帮了啊。”阿飞说。
    李寻欢笑着摇了摇头,“你不懂的,当初我们跟他们见面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他对上官金虹的忠诚度很高,我觉得就算上官金虹不要他了,他应该还是要为上官金虹做事的。”
    阿飞点了点头,问道:“那要不要再把他丢出去?”
    “别呀,留在眼皮底下好了,”孙小红说,“荆无命跟上官金虹不一样的,他没有那么多狡猾的心思,就算把他留在这里,他也不会搞什么阴谋诡计,但要是把他丢出去,他要做什么我们就没法知道啦。”
    李寻欢对这个办法也很赞同,“那就先去找梅二先生来帮他看看病吧,他也算是个人物,落到这么凄凉的境地委实令人唏嘘。”
    梅二先生过来一检查,啧啧感叹:“亏他还能撑这么久,赶了这么远的路,这是中了毒啊,从手上开始中的,这左手应该是他自己砍断的,还好他够狠,否则早死在那种剧毒之下了。不过还是有残留的毒性蔓延到了他身体里,你们看他的伤口都没有愈合。这得多幸运才能碰上我呢,换了别人来还真救不了。你们忙去吧,这儿有我就行了。”一边说着,他就一边忙活起来,开药方子啊清理伤口啊什么的。
    孙小红喜气洋洋地一边一个拖住李寻欢和裴戎昭的胳膊,“走,去把喜服换上我看看,不是我自夸,姑娘我的针线活儿那可是一绝!”因为做了几个月的邻居,再加上有孙驼子的事,孙家跟这边的一家三口关系还是挺好的,小红姑娘都叫他们俩大哥了,这次他们婚礼的喜服就是小姑娘一手包办的。
    夫夫俩被她赶进了房间去换喜服,裴大爷眼疾手快地挡住了想要跟进门的小姑娘,“哎哎哎,小丫头片子,害不害臊啊你,男人换衣服你也要看!”
    小红姑娘对他做了个鬼脸:“小气!”出了门捧着下巴坐在门前,脸红红地想——哎呀,两个人的身材都好好哦……
    屋子里的夫夫俩穿上喜服,把自己捯饬得红通通的,互相一看对方,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我家书呆/阿昭就是好看!
    裴戎昭常年穿的都是白衣服——明教的衣服就是那样,大部分都是白色的,最多就是黑色和金色做些点缀——现在突然换上了一身红,乍一看还挺惊艳的,他本来长得就比常人白很多,现在被红色一衬,显得皮肤都像上好的白玉一样,整个人都在发光,他家书呆简直都要看直眼了。
    李寻欢也是,平常穿的衣服都是颜色很淡的白色青色蓝色,显得很文雅,现在一穿红也挺不一样的,最主要的是,这件衣服剪裁很贴身,他本来就挺瘦,衣服一上身就显得腰更细了。
    裴大爷很开心地用手量了一下他家书呆的腰,低头亲了他一下,夸道:“手感不错!”
    李寻欢笑了起来,也夸了他一下:“阿昭你穿红真漂亮。”
    裴大爷脸黑了,“什么漂亮!你应该说英俊!”
    趴在门上听了半天的小红姑娘不耐烦地喊:“你们俩不要夸来夸去的啦,快开门我看看合不合适,还有没有要改的地方!”
    就在小红姑娘忙着给两个大哥的喜服做最后的调整,阿飞还在苦恼新婚礼物送什么,即将新婚的夫夫俩和朋友们还在做最后一点准备的时候,荆无命终于被梅二先生救醒了,这时距离婚礼已经只有两天的时间,整个小院儿张灯结彩的,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的红色,就连他住的那间客房的窗户上都贴着红色的窗花儿,这让冷冰冰的杀手一醒过来就愣住了。
    梅二先生也被他吓了一大跳——这家伙一睁开眼睛就对他放杀气呢!吓得他一下子跳开好远,好半天才镇定下来,一转身朝着门冲过去,一边冲一边喊:“他醒啦!他醒啦!”
    还没跑到门口,他的后背已经被一把剑顶住了。
    “这是哪里?”荆无命冷冰冰地问。
    门被推开了,刚好在附近的李寻欢笑眯眯地走了进来,说道:“你先把剑从他身上拿开,这里是我家,那天你晕倒的时候,是阿飞把你带回来的,不过替你解毒的可是这位梅二先生。”
    荆无命默默地把剑收了起来,对着梅二先生点点头:“多谢。”
    梅二先生就又抖起来了,得意洋洋地摸着两撇小胡子,一脸“矜持”地说:“不客气不客气。”
    荆无命道完谢就不看他了,问李寻欢:“为什么要救我?”
    李寻欢依旧笑眯眯:“我们家阿飞心地好,而且咱们跟金钱帮毕竟也没什么冲突,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
    其实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荆无命,都知道这话站不住脚,可是荆无命毕竟不像他那样心思七拐八拐的,直接就说:“我跟金钱帮已经没有关系了。”
    “那也无所谓啊,”李寻欢说,“我跟我家阿昭就要成亲了,正好咱们跟荆先生也有一面之缘,不如留下来喝杯喜酒如何?”
    “成亲?”荆无命明显被震住了,虽然早就知道这两个人是一对情侣,但是他再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竟然会这么冒天下之大不韪明堂正道地举行婚礼,他眼中快速地闪过一丝迷茫,“两个男子如何成亲?”
    李寻欢本就心细如发,很敏锐地就发现了他那一丝迷茫,顿觉很有意思,颇有深意地笑道:“我们两情相悦,又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为何不能成亲?”
    看到他还是沉默不语,李寻欢便诚恳道:“荆先生虽然醒了,但是伤势想必还没有完全恢复,为什么不留下来喝杯喜酒,等伤好之后再走呢?你放心,你要走的时候我们绝不拦你。”
    荆无命默默地点了点头。
    婚礼当天,所有人一大早就忙碌起来了,孙家的中老年妇女们——比如小红姑娘的母亲啊婶娘啊之类的——一手接过一应事宜,前前后后地忙活着,两个新人被拆开分到了两个房间里焚香沐浴换衣服,心里都是又高兴又忐忑,一下子觉得时间过得好慢好着急,一下子又怕时间太快自己还没准备好。
    好容易抓心挠肝地捱到了吉时,裴大爷表面上很淡定地对着镜子理了理衣服,扭头问自己的傧相郭嵩阳:“老郭,我看上去怎么样?”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老郭无奈地叹气:“很好。”
    “老郭,你说我家书呆该不会后悔吧?”出了门裴戎昭又问。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老郭更无奈地说:“放心吧,你家书呆恨不得马上就跟你拜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