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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 诈骗

      果然还是胖子比较靠谱,顺顺利利就陪着李诗涵把抵押合同拿过来了。
    李诗涵一直抱着那个纸袋子不想撒手:“早早,你看也看不明白,看一眼就给我,我还得拿着去银行还钱呢。”
    小武又把拳头攥了起来!早早看不明白是因为什么?她高中都没毕业是谁害的?现在李诗涵还有脸在这里讽刺早早没文化!
    早早却并不把这些当回事,淡淡地问她:“你确定这是原件?我看不看得明白不用你操心。”
    李诗涵犹豫了一下,打开手里的纸袋子,把里面厚厚一沓合同拿出来,不肯让别人碰,自己翻开找到借款数额那一页,指着上面的数字给早早看:“你看,这不是写着呢吗,房子抵押了一百二十万,分三年还清,否则银行有权收回房子进行拍卖。后面的都是金融和法律术语,你看不明白。”
    说着翻到最后一页:“你看,这里,有我的签名和银行的公章,这是当时你的签字,这都是真真儿的!”
    早早当时确实签了一份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内容的贷款协议,这也确实是她当时的签名。
    李诗涵匆匆翻完就把合同赶紧收起来,谁都不让碰,把那份《房屋贷款委托还款协议》推到早早面前:“你赶紧签了吧!签完我好去银行办事儿!”
    早早拿起笔,在李诗涵紧张的目光中作势要去签字,笔将将落到纸上时又抬头:“李诗涵,你真的要我签?没有别的话要对我说了吗?”
    李诗涵忐忑地盯着早早的笔尖:“你赶紧签吧!子恒还在医院里呢!我哪有时间跟你在这儿磨蹭!”
    早早却把笔放下了:“你把二十万那条写上,我怕你到时候赖账!”
    李诗涵不想写:“我几百万都给你了,还能差你那二十万?!你这孩子……”
    早早皱眉:“不写就算了,我还不想给了。你随便吧!”
    李诗涵的嘴唇动了好几下,就是说不出来不要着二十万的话。最后咬咬牙,拿过一张白纸把二十万这一条单独写在了上面。
    早早装作不知道她在捣什么鬼,看过一遍什么都没说,痛快地在两张纸上都签了字。
    看李诗涵也签了字,黄毛又逼着她按了手印,胖子马上拿出手机:“李诗涵,把你的银行账号给我,我把那二十万转给你。”
    李诗涵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痛快,可还是赶紧报了账号。
    胖子在手机上利落地转账,早早却有些不解地看向黄毛和小武,他们什么时候有二十万了?!
    这些年虽然早早不肯花他们的钱去救宁家康,可他们赚点钱就会想方设法地救济早早,别说二十万,三个人加起来兜里也没存过一万块的时候。
    两人都笑嘻嘻地看着早早,如同小时候得了什么好东西来哄她高兴一样,一副哥特有本事以后你跟哥混哥罩着你的小流氓架势。
    在外人眼里粗俗又野蛮,在早早心里却是最安全温暖的依靠。
    胖子很快转完,给李诗涵看他手机上的转账记录:“看着了吧!实时到账!诶!到了!”
    胖子的话音刚落,小武已经一把上去把李诗涵手里的文件袋抢了过来。
    李诗涵吓得赶紧扑过去,黄毛轻轻松松地栏住她:“早早没看清楚,得再检查一遍!你急什么?”
    李诗涵紧张地盯着早早:“你别耽误时间了,待会儿银行要下班了!你又看不懂……”
    早早露出进门以来第一个真心的笑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却甜美地弯了一下:“吴叔叔,她说我看不懂,您帮我看看吧!”
    茶室里那扇看着是装饰用的古色古香的隔断门竟然推开了,一位穿着警服的帅大叔带着两名警察站在了门外。
    李诗涵完全没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吓得腿一软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帅大叔长得伟岸挺拔,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却保持得特别好,剑眉朗目,五官挺拓,随随便便站在那里就是一身掩饰不住的硬汉气质。
    可这位硬汉警察叔叔对早早却笑得有点太过灿烂了,屋里的人谁都不看,只盯着早早,大步走过来冲她张开了手臂,直到走过来看到早早肿起来的脚和她怀里的毛毛,才有点不甘心地用力揉了揉早早的头发,揉完还不过瘾,又揉了几下才罢手。
    小武把纸袋递到吴叔叔面前,胖子也把转账的页面调出来递过去。
    吴叔叔仔细检查了一遍纸袋里的合同和胖子的转账凭据,已经到账了,而且还很详细地写了转账缘由。
    有了这些就足够了!
    吴叔叔把这些都交给跟他一起来的两位警察:“该怎么走程序你们看着办,我今天只是来看望老邻居的,不参与办案。”
    他两年多以前离开忠义坊分局调去省厅做文职,先是在物证科,后来又调去档案科,已经不是能直接参与办案的一线警务人员了。
    两位一线办案人员都是吴叔叔的老熟人,在这方面当然驾轻就熟,迅速检查了一遍合同和转账凭据,很肯定地点头:“涉案数额巨大,且已经诈骗成功,属于诈骗既遂,证据清晰充足,立案和量刑都只是程序问题了。”
    当然证据清晰充足,胖子早就替早早报了案,而且他也早就跟吴叔叔打好了招呼,一接到报案吴叔叔就带人过来在这间屋子里安了摄像头,自始至终,李诗涵的一言一行都被录了下来,还有她白纸黑字留下的证据,板上钉钉的诈骗罪!
    诈骗罪分为诈骗未遂和诈骗既遂两种,诈骗既遂即根据公检法举证审判后,认定已经构成诈骗罪。
    李诗涵的行为属于诈骗,可如果没有胖子转账的那二十万,就很可能被定为诈骗未遂了。未遂和既遂的区别当然很大,诈骗未遂而且又没对早早造成实际伤害和损失,又考虑他们的特殊关系,最后法院会怎么判就不好说了。
    一般来说,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都不会按刑法进行处罚。
    但现在有了这实实在在已经转给她的二十万,她就是诈骗既遂,妥妥地必须按照刑法进行审判了!
    诈骗既遂按诈骗数额分为诈骗数额较大、巨大和非常巨大三种,李诗涵这二十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里的,刑法上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早早这才知道为什么胖子一定要当场给李诗涵转这二十万!
    他和吴叔叔早就商量好了,这次一定要让李诗涵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