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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养儿子顶啥用?【八千字】

      第266章:养儿子顶啥用?
    原来,在陆悠消失后不久,那些曾经在海上凭空消失的轮船和船员,就被人发现了。
    大大小小的船只、船员,都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沙漠。
    据船员口述,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消失了这么久。好像就是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们连船带人,从海上来到沙漠。
    这听起来似乎有点灵异,不过,自然界中还有许许多多解不开的疑团,这种事并非个例。
    为了不引起恐慌,各国政府并没有将“海洋生物拥有智慧,并拥有比人类还要先进的武器”这个消息泄露出去。
    所有消失的船员,都以为这是一次带有灵异色彩的奇幻之旅。
    人找回来了,活得好好的,没有任何伤亡。
    至于船,船也毫发无损,就连细微的磕碰都没有。
    就凭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智慧海洋生物对人类的态度还是很友好。
    大部分人类不热衷战争,更何况还是跟神秘莫测的海洋生物发生战争。
    多个临海国家经过讨论决定,与海洋生物和谈。
    秦建国和陆悠回来的这一天,正是人类政府下定决心,准备派人跟海洋生物进行和谈的时间。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送杜少君同志回来的海洋生物,名叫‘北五’,它竟然会人类的语言。”邢锋坐在会议室里,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放在桌上。“我已经将华夏的意思传达给它,希望它和它的族群,能够慎重考虑。”
    “队长,北五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大乌龟。呃当然,它并不是乌龟一族。不过,它也不是海洋生物,应该是科技产物。”秦建国语气一顿,他看向邢锋,问,“谈判时间确定没有?”
    “已经确定,就在一个月之后。在这期间,海洋清洁队不会再随意出现。不过,如果人类做得太过分……”邢锋说,这是北五的原话。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我们做好准备,希望它们能够信守承诺。”
    说完这事,邢锋又问陆悠,一个月后的谈判,她能否与舰队同行。
    陆悠欣然应允,就算邢锋不说,她肯定也会去。
    临近过年,秦建国本以为今年肯定不能回家过年,没想到邢锋却主动给他放了假。
    这还是秦建国自入伍以来,第一次在过年的时候回家休假。
    回家的车票不好买,秦建国想了个办法,学红海豚蹭船。
    因着海洋清洁队的出现,华夏境内的水域范围,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海军巡逻。
    都是一个系统的战友,秦建国人脉也广,蹭个船毫不费力。他算好时间,跟战友提前打了招呼。
    想着就要回家了,秦建国和陆悠都有些激动。
    不过,激动之余,还有个很现实的问题。
    杜少君该怎么办?
    虽说杜少君和陆悠也没正式认亲,但两人都已认可对方,认不认亲已经无关紧要。
    现下,陆悠和秦建国要回老家,却不知道该不该带杜少君回去?
    也许是看出了小两口的心思,杜少君主动提及过年的事,“祝你们一路顺风,我也要回去,家里还有一大摊子事,我必须回去处理。”
    “等来年,我们再见。”
    他不是不想跟陆悠去清水大队,他很想看看他的女儿,看看她过得怎样?
    但是,他没有这个勇气。
    他的出现,除了给对方造成困扰以外,毫无用处。他已经缺席了几十年,余生,也不想再打扰女儿的平静生活。
    见到陆悠,又跟她生活了一段时间,已经是他最大的幸运。
    他别无所求。
    当陆悠和秦建国离开的那天,杜少君不顾两人的阻拦,一定要去码头送他们。
    直到快艇远去,在视线中逐渐变成小黑点,他也舍不得收回目光。
    他朝着快艇的方向挥挥手,风吹过时,视线突然变得模糊。
    杜少君的嘴角一直往上扬,长满皱纹的眉眼间,依稀可以看出当年的他,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陆悠站在甲板上,看着身穿白西装,戴着粉色领结的杜少君,眼里尽是复杂之色。
    纵然她无法理解杜少君的想法,但每当看到他微笑时的样子,她就觉得心里特别难受,就像吃了一盆酸死人的青梅,酸得她眼泪都要掉下来。
    “越是和平的年代,人类的心思越复杂。越是动乱的年代,人类的感情越含蓄。”陆悠回头,问站在旁边的人,“秦建国,还有什么比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吃喝喝更幸福的事吗?”
    以前她以为,只要能吃饱、吃好、带着家人一起活下去,活到不能活的那一天,就是幸福。
    可是现在,她的要求似乎变高了,并不满足于“吃”和“活命”。
    她有了更高的追求。
    秦建国替她理了理被海风吹乱的头发,他笑着说道:“傻媳妇儿,想那么多干啥?幸福根本就没有定义,每个人,每个时间段,对于幸福的定义和追求都不同。”
    “在我还小的时候,做梦都想天天吃上肥肉!那时候我就想吧,只要能吃到肉,让我这辈子打光棍都行!”
    “但是现在嘛……”他偷偷瞄了陆悠一眼,眼角眉梢都带着喜色和笑意。
    他靠近陆悠,轻轻将她拥入怀里。
    他带着温热的手掌抚摸着她的小腹,说话声柔和而又低沉:“媳妇儿,幸好以前日子不好过,才没让我天天吃上肥肉。要不然,我娶不到你可咋办?”
    “瞎说什么!”陆悠嗔怒地瞪了他一眼,“那你现在是天天如愿了,要不再把我退回去?”
    “那可不行!我宁愿天天吃糠咽菜,也不想让你离开。”
    尽管知道秦建国刚才那句话只是开玩笑,但此时此刻,陆悠的心里仍旧跟喝了蜜水一样甜。
    秦建国的意思她明白,凡事都有两面性,而人的想法也随着环境在变。
    事情的好坏,并不取决于外人,而在于当事人。
    她不了解杜少君和方芷兰当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故事,但她知道,杜少君跟方芷兰在一起时,一定很幸福。
    幸福到……他宁愿用余生去思念她,也不愿放下这段感情。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陆悠宛然一笑,眼底闪过一抹释然。
    回家的路程,一共转了十几趟船。也幸亏秦建国之前协助过昌州公安,治理青江水上安全。因此,他认识的人还挺多。
    前半截路,都是靠战友的关系;后面这半截路,就全靠之前做任务时结交的人脉。
    越临近青山,温度就越冷。
    好在陆悠早有准备,将到了驻地就一直没用上的棉袄拿出来穿上。
    看到熟悉的环境后,陆悠干脆把毛衣也穿上。
    倒不是她体质不好,受不得冷。
    但这个世上有一种冷,叫她妈觉得她冷。
    他们直接坐船靠岸,回去的路上,必定会经过清水大队,她和秦建国肯定要先去陆家走一圈。
    未免她妈看到她穿太少时水漫青江,陆悠觉得,她还是多穿点为好。
    大件行李都被陆悠偷偷放在空间,剩下的就是一些衣物,还有给家里人带的东西,一共装了两个行李包,都被秦建国扛在肩膀上。
    快要走到清水大队时,远远地,就见一辆自行车从镇上的方向驶了过来。
    “叮铃铃铃……”清脆的铃声由远而近,等到自行车同样驶入清水大队的小道上时,陆悠这才看清车上的人是谁。
    江友华穿着一件羊毛呢大衣,中山装样式,蓝黑色,看着特别精神。
    此时的他,脸色特别难看,好像谁欠了他五百块钱没还似的。
    不仅是他,就连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人,也同样如此。
    崔红艳穿着一件桃红色棉袄,老土的款式将她的身材显得臃肿不堪,倒是比干煸豇豆的样子好看了一些。
    但她显然并不这么认为。
    “江友华,你到底什么意思?你要是没钱给我买衣服就明说,我现在就下车,直接回娘家,不在你这儿受气!”崔红艳脸上的怒意几乎化为实质,脸色黑如墨汁,“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你妈就扔了这么件破棉袄给我穿?这是想丢谁的脸呢?”
    她挺了挺高耸的肚子,眼里带着一抹得意之色,“我可告诉你啊,我姐带我去看了仙姑,人仙姑说了,这胎肯定是个儿子!你妈是不是不想抱孙子?”
    “行了!你能不能消停点!”江友华实在忍不住,他皱着眉头,眼里满是不悦,“从出门开始,你一直叨叨叨个没完。你要是真不想结婚,那咱就不结了!”
    反正他也嫌隔应,这个崔红艳本身就是个烂货,先前那么容易就让他得手,听说后来又跟别的男人睡过!
    她肚子里怀的孩子到底是不是他的,这还很难说!
    要不是他妈听说崔红艳怀了他的孩子,这胎又是个儿子,好说歹说让他跟崔红艳结婚,他才不结呢!
    “你说什么?”崔红艳尖叫一声,她想也不想,伸手就在江友华的腰上使劲地拧了一下,“江友华,你他妈敢不敢再说一遍?不结婚?你白睡了老娘,还让我怀了孕,现在还想不认账?做梦!”
    “啊!”崔红艳这一拧,差点没把江友华痛死!
    他下意识地丢开车龙头,这车子一歪,眼看着就要冲进田里。
    “啊!江友华你快稳住啊!”
    崔红艳吓得面无人色,她紧紧抱着江友华的腰,在自行车即将冲进田里时,绝望地闭上眼睛。
    “咚”地一声,车子像是撞到什么东西上,稳稳地停下来。
    见车子停下来,江友华双腿一软,猛地滚下去,倒在地上。
    崔红艳抱着隐隐作痛的肚子,她抬头一看,这才发现,原来车子不是撞到什么东西,而是被人从前面拦住了!
    “秦,秦建国!”看清拦住车子的人时,崔红艳大吃一惊。
    惊讶过后,她却觉得难堪,难堪之余,心里又有点小窃喜。
    秦建国这是在担心她吗?
    如果不是担心她,又怎么会在她危难之时出手相助呢?
    她可不相信,秦建国这是助人为乐做好事呢!
    “建国,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我……”崔红艳轻咬下唇,脸上带着羞怯之色,一副欲语还休的模样。
    “下车!”见崔红艳一直坐在后座上不动,秦建国不耐烦地催了一句。
    他这次倒是认出崔红艳这个人,毕竟上次在百货商场的事让他印象深刻。
    不过,至始至终,崔红艳带给他的都是不好的印象。
    要不是刚才没注意到车上坐的人是谁,而后座上还坐着一个孕妇,他还真不想救这两人。
    这两个人,一个是……想要哄骗他媳妇儿私奔的王八蛋,一个是想把他当冤大头宰的女人,两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就该受点罪!
    他踢了江友华一脚,“这车子你还要不要?”
    “建国,人家肚子疼,脚软……”崔红艳抱着肚子,可怜兮兮地望着秦建国。
    她倒是没撒谎,刚才这肚子还只是隐隐作痛,这会儿却越痛越厉害,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在使劲往下坠一样,痛得她忍不住想哭!
    “江友华,这车子是不是不要了?那我松手……”秦建国没搭理崔红艳,他话未说完,就见江友华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
    “别,别松!”
    等江友华扶住龙头,秦建国立马松手。
    “建国,我,我肚子疼!”见秦建国要走,崔红艳立马“哎哟哎哟”地叫起来,眼角还挂着泪水。
    说实话,她以前真没看上秦建国这个人,但她看上了他的条件。
    听她姐崔红梅说,秦建国在部队好像是个什么领导,每个月津贴高不说,还有各种补贴。
    部队福利好,给吃给穿,又不用花钱。他每个月拿那么多钱,还不是给媳妇儿花?
    相亲那会儿,她搞那么一下,还不是想试试看,他愿不愿意给女人花钱?
    结果呢,他倒好,直接不理人!
    不理人就算了,他竟然还敢当着她的面,说两人不合适?
    她崔红艳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屈辱!
    秦建国凭什么看不上她?他除了有钱,还有什么?
    长得那么黑,那么强壮,家里又是务农的,他凭什么啊!
    尽管当时很生气,但崔红艳还真没想过去挽回秦建国,她不信找不到比他更好的男人!
    事实证明,她确实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
    准大学生江友华,城里文化人文志高,哪个不比秦建国强?
    就算被文志高一家扫地出门,又在江家受了一肚子气,崔红艳都不停告诉自己:再忍忍,再忍忍,总有一天,她要让秦建国后悔!
    可是,直到刚才那一刻,她差点被江友华摔死。而秦建国高大威武的身影,落在她的眼里,却如天神一般,给了她十足的安全感。
    这一刻,她心动了……
    兜兜转转,又经历过那么多男人,原来,她爱的人还是他——秦建国。
    她爱他强壮的身躯,遇到危险,就会勇敢地挡在她的面前;她爱他冷静理智的面容,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他,他完全可以为整个家庭,为自己的老婆撑起一片天;她还爱他,比其他男人上进,能养家的男人,看起来很有魅力!
    肚子一阵一阵地抽痛,崔红艳痴痴地望着秦建国,深情款款地说道:“建国,我错了,以前是我不对!我改,我保证改!你原谅我好不好,我们好好过日子行不行?”
    “行你麻痹!”
    “啪!”
    怒吼声和响亮的耳光声同时响起,崔红艳一个不注意,被江友华直接打懵了!
    江友华看着羊毛大衣上的泥土,又想着被自己的女人,当着自己的面,强行戴了一顶绿帽子!
    他越想越气,用阴鸷的目光紧紧盯着崔红艳,干脆再给了她一耳光,“啪!”
    “贱货!**!不要脸的烂货!还想跟我结婚?我呸!谁愿意当乌龟王八蛋谁当,我不稀罕!”说完这话,江友华一把将崔红艳推下车,骑上自行车就跑。
    “啊……我的肚子!”崔红艳惨叫一声,身下很快留下一滩血迹。
    等到把人叫来,将崔红艳送到医院,孩子差点没保住。
    好在百山镇上还有一位老中医,赶在差点出事之前,给崔红艳施了针,好歹把孩子给生下来了。
    不过,这孩子在母体内待的时间太长,又不足月,生下来就点点大,差点就没养活。
    按照老中医的建议,得赶紧往市里大医院送。
    可江友华他妈虽然喜欢大孙子,却不喜欢一看就养不活的大孙子,打死都不愿掏钱。
    最后,还是崔红梅带着崔家人找上门,一番威胁之下,才让江家把这笔钱掏出来。
    其实,崔红艳也是不想为这个差点折磨死她的讨债鬼费心费力费钱的。
    不过,她再不愿意也没办法。
    被江友华那么一推,她生孩子的时候又遭了大罪。那老中医说了,她这辈子都很难再有孩子!
    就为了这个,她也不得不抓住这根唯一的稻草。
    崔红艳恨啊!
    她恨死江友华了!
    憎恨江友华的同时,她又不停地想秦建国。
    她在想,如果她当初没有试探秦建国,如果她跟秦建国好上了……那么现在,跟着秦建国享福的女人就不是陆悠,而是她了吧?
    明明是她先遇上秦建国,结果,秦建国的妻子却不是她,她不甘心呐!
    等到崔红梅提着一罐鸡汤来医院送饭时,就听到她那个蠢妹子哭着忏悔:“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当初不该不听你的话,我错了啊!”
    “姐,你帮帮我吧!你教教我,教我挽回秦建国,我要嫁给他,只有他才能给我幸福!”
    “哭什么哭?就算要哭,也不该对着我哭!红艳啊,女人的眼泪,是对付男人的利器。”崔红梅将鸡汤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上,她拍拍崔红艳的手背,笑着说,“你能想明白就好,不过,秦建国已经结婚了,又常年不在家,他不行。”
    “这样吧,你先好好养身体,有什么事,等你出院后再说。”细心安慰了崔红艳几句,崔红梅就走了。
    等她回到家,碰到秦红梅时,脸上的笑意消失了。
    秦红梅穿着一件宝蓝色的长款羊毛呢大衣,光看成色和版型就知道,这件大衣肯定很贵。
    宝蓝色很衬秦红梅的皮肤,将她显得肤色白嫩,看起来生生小了好几岁!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二十出头!
    实际上,两个红梅都是差不多的年纪,都还不到三十岁。
    同样的年纪,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一个看起来却有三十岁……崔红梅只觉心中一疼,胸口处有股郁气堵在那里,怎么都散不出去。
    “红梅啊,这是去哪呢?”尽管恨不得扑上去撕烂秦红梅的衣服,但崔红梅却硬生生稳住心神,笑脸相迎,“这是要回娘家?”
    “回什么娘家?现在还早呢!”秦红梅不想跟崔红梅说话,但人家主动打招呼,她也不好不理人。
    “呀,你不回娘家?你不知道吗?建国回来了呀!”崔红梅面露惊诧。
    秦红梅眉头一皱,建国回来了?崔红梅咋知道?
    “看你这样,你还真不知道啊!”崔红梅捂嘴笑了两声,她走上前去,主动挽着秦红梅的手臂,就像以前那样,“说起来我还要谢谢你家建国,要不是他,我那妹子可就……唉!”
    “建国这人就是重情重义,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他竟然还记在心里。唉!造化弄人啊,也怪红艳没这福气,跟建国没缘分。要不然,咱俩现在也是亲家,亲上加亲了!”
    秦红梅:……谁跟你亲上加亲?不要脸!
    “呵呵,可千万别这么说!”秦红梅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地说,“你家红艳条件好,眼光高,这是正常的,我们都能理解。再说了,她现在不是怀孕了吗?咋样,啥时候的预产期?”
    秦红梅并不知道崔红艳已经生完孩子,她问出这句话,也是有目的的。
    可这话听在崔红梅的耳朵里,无异于在她心口上插刀。
    “唉,说起来都是泪,红艳她已经生了,孩子早产!”崔红梅说完就看了秦红梅一眼,等着对方问下一句,她正好将这事儿跟秦建国扯上关系。
    “啊?早产!这肯定是平时没有养好!我跟你说啊,我弟媳妇也怀上了!听我妈说,我弟媳妇身体可好了,孩子也养得好!”秦红梅像是没看到崔红梅脸上的不自然,笑眯眯地说,“我正准备去商场买点棉布,这几天正好做几件胎衣,到时候送我弟媳妇。”
    “红梅姐,一起不?”
    “不,我就不去了。”崔红梅收回手,讪讪一笑。
    秦建国的老婆竟然也怀孕了?这可不妙啊!
    说实话,她还真的挺想撮合崔红艳和秦建国。
    崔红艳虽然生过孩子,可她还没跟男人扯证啊!再说秦建国也是结过婚的,要是再离婚,两人正是门当户对!
    唯一不妙的是,秦建国也即将有娃。
    这有了孩子的男人,就算再想偷腥,也不一定愿意离婚。
    除非,崔红艳再给秦建国生个孩子。
    可惜,她能给崔红艳出主意,让她重新搭上秦建国,但她没法让崔红艳怀孕啊!
    看来,这事儿还得从长计议,不能急。
    秦建国并不知道,有人准备吃他这棵回头草了。当然,他也算不上回头草,两人又没谈过,顶多算别人家的草。
    那天,他和陆悠刚走到清水大队的三岔路口时,就碰到一辆差点冲进田里的自行车。
    当时他正跟媳妇儿说着话,也没注意车上的人是谁,但他晃了一眼,知道后面坐着一个孕妇。
    条件反射下,他出手如电,在自行车快要掉进田里的当口,成功将车拦下。
    等看清车上的人是谁后,他也没生气,总不能见死不救。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江友华软蛋也就算了,崔红艳的脑子也坏了!
    当然,崔红艳以前的脑子也不清醒,但至少比现在强啊!
    被崔红艳用嗲嗲的声音叫着“建国”,秦建国差点把隔夜饭都吐了出来。
    这一刻,他还真有点后悔,自己干啥要多管闲事?
    后面的事就不说了,更是刷新了他的三观!
    不过这些事与他无关,他带着媳妇儿回了娘家。
    “妈,我回来啦!”还没走到家门口,陆悠就迫不及待地喊人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杜秀兰跟一阵风似的飘了出来,看到陆悠,眼泪哗哗往下掉。
    “悠悠,悠悠啊,我苦命的女儿!”杜秀兰扑进陆悠的怀里,泣不成声。
    陆悠:……她就知道,她就知道!每次回家,她妈就要上演一出生死离别记,真是让人无奈啊!
    秦建国:……辣眼睛,真是辣眼睛!
    “这次回来就别走了,你这一走,就等于挖我的心啊!我早就知道当军嫂苦,却没想到这么苦!你看你,都饿瘦了!”杜秀兰伸手摸着陆悠明显长胖一圈的脸蛋,哭得不能自已,“你这个军嫂当的,跟个军人似的,一年才能回一次家。”
    秦建国:……丈母娘,你女婿就站在面前,能不能别把他当死人?
    陆悠真是服了她妈,幸好秦建国不是那种小心眼的男人。要不然,杜秀兰一句话就把人给得罪死了。
    “妈,是我不好,我不该跑那么远。”陆悠轻轻拍着杜秀兰的背,柔声安慰,“明年我一定经常回家,回来看你,还给你买东西,好不好?”
    “妈不要你买东西,只要你能经常回来,我能经常看到你,就很满足了。”杜秀兰果然被陆悠吸引了注意力,连眼泪都不流了。
    “那可不行!我都长大成人了,当然要孝敬您!”陆悠三言两语就把杜秀兰哄得眉开眼笑。
    这么一会儿,她也看到自家女婿,赶紧用最热情的态度将他迎进了门。
    趁杜秀兰不注意,秦建国冲他媳妇儿竖起大拇指。
    今天家里照样没人,倒不是去上工,而是去了县城严家。
    再过十天就要过年,而陆有为和严金枝的大喜日子,就定在过年前一周。
    算算日子,也没几天了。
    陆家人今天去严家,主要是为了在县城办酒席的事。
    严家在县城也有亲朋好友,到时候,必定要在县城办一场。
    但是呢,严家二老一个疯一个瘫,谁都做不了主。要是让严金枝自己个儿去办,那就太凄凉了,更何况她也忙不过来。
    而严金枝的弟弟,这小子倒是勤快。一放寒假,就帮着姐姐忙里忙外。可他再勤快也没有用,很多东西他也不懂。
    陆有为就想着,他得提前帮严金枝置办嫁妆,订酒席,请人什么的。
    这不,等陆家这头忙得差不多了,陆奶奶大手一挥,带上家里能干活的人,去县城帮忙。
    说起来,陆奶奶是真心疼爱严金枝,才会给她做脸。
    这毕竟是自己看上的孙媳妇,又是这么个性子,跟大孙子陆有为正好互补,陆奶奶对严金枝一万个满意。
    可陆奶奶是满意,杜秀兰却不满意。
    “悠悠,你说你奶奶这么看重金枝,以后这个家里,恐怕再也没有我的地位了。”杜秀兰说着说着就抹眼泪,她是真的心酸啊!
    陆悠:……
    “妈,你就这么喜欢奶奶啊?”喜欢到这种地步,害怕她老人家移情别恋?
    杜秀兰收回眼泪,不明所以地看着陆悠,“这跟我喜欢你奶奶有啥关系?”
    “怎么没有关系?你想想看,等我哥结了婚,家里多了一个能干人,你不就能早点享福吗?”虽然杜秀兰从小到大没干啥活,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马上就要当婆婆了!
    说到这里,杜秀兰又要哭了,“享什么福啊,这媳妇儿还没娶进门,你哥那颗心就彻底长在严家。”
    “唉,养儿子有啥用,还是闺女贴心。悠悠,回来了就别走,我天天让你哥去接你!”在养儿养女这件事上,杜秀兰跟婆婆站在统一战线上。
    陆悠顿时哭笑不得,她妈真是什么都能联想到她!
    就在这时候,一直坐在角落当背景布的秦建国同志准备发言,他觉得自己要是再不发言,媳妇儿就要长在岳家了!
    “妈,您又不是只有大哥一个儿子,您还有我呢!等过完年,您跟我们去驻地,让我好生孝敬您!”秦建国信誓旦旦,跟岳母大人表衷心!
    杜秀兰看了他一眼,眼泪又冒了出来:“这养儿子到底有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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