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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知道他并非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料到居然能卑劣如此。
眼看女孩神色冰冷下来,似乎抬袖要走,阿锄连忙唤住她,“其实不娶她也未尝不可。”
步子停住,阿笙微转过头:“你有什么条件?”
他收起含糊的态度,认真道:“当时那包驴打滚,不是送给百叶的,是给你的。”
阿笙嗓音凉如初雪,“有话不妨直言。”
发现女孩冷冰冰的态度,再不复当初温软笑着的甜美样子,阿锄张张嘴,低声说了句话。
这声音实在是太低了,阿笙皱起眉头,“我没听清。”
不知道收到了什么鼓励,阿锄一向木讷的神色变得隐隐疯狂起来,他抬起头高声道:“你嫁给我,我就不去招惹百叶。”
太荒谬了。
阿笙唇瓣覆着层薄冰,“你说什么?”
他几步走过来,越说声音越大,“如果你真的担心百叶,那就替她嫁给我,嫁给你的阿锄哥,难道不好吗?反正你和小公子也是不可能的,还不如嫁给我。”
男子的身上有雄浑的马革气息,阿笙不适地退后两步,眉头依旧拧着,“若是我说不呢?”
阿锄垮下肩膀,“那我就去娶百叶了。不过我不会碰她,你也知道我娘最想抱孙子,到时候看她是个生不出蛋的母鸡,自然会替我休掉她。”
这与崔姑母之前的夫主,又有何区别?阿笙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可置信:“你就是如此打算的?在你的眼里,百叶姐姐就是这样可以被你肆意利用的人?”
这么多年的相知相伴,到头来,就是一只“生不出蛋的母鸡”?
阿锄不敢看女孩的脸,低声粗噶哀求:“所以阿笙,你肯定不想让百叶掉进火坑,后半生都不幸福的对吧?”
看到女孩后退,他还更逼近一步:“为了你的百叶姐姐能有个好夫主,你便嫁给我吧。放心吧,我肯定会好好待你的。”
他还真的徜徉起了未来的事,好像已经成真了一般:“到时候你就呆在家里头,为我绣衣烧火,暖炕扫屋。再给我生一串的胖娃娃,教养他们。你这么乖这么孝顺,我娘肯定也很喜欢你的。”
阿锄还认真道:“只要你从此再不和崔小公子见面,从前的事我就当不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了。”
“不必如此了。”
女子的声音寒冷似玄冰,不过不是从阿笙的唇里吐出,而是在遥远的门后传来。
疾步上前,百叶将软毛织锦绉纱斗篷,披在苍白着一张脸的女孩身上。
那无意间擦过自己颈部的手指都是冰凉的,显然已经在门口不知道待了多久。
阿笙吸了口气:“你全都听到了吗?”
百叶柔和地揽过她,庇护在自己的身前,神色木然:“阿锄哥,我最后再这么叫你一次。”
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吐,似乎生怕慌乱起来的郎君,哪个字听不清楚:“即便是涿郡的男郞都娶妻生子了,即便是所有儿郎都不爱娇娥慕男色,即便是全天下的郎君都死绝了,我也不可能嫁给你。”
百叶狠狠啐在阿锄黝黑淌着汗的脸上,“我宁可嫁给一条狗,终身不嫁,都看不上你这样厚颜无耻、一无是处的毒夫!”
她气得指尖都发抖,却还是罩着女孩的肩膀,转头便离开,“走,别让这地方弄脏你的鞋履,这可是初春的新款式呢。”
百叶紧紧握住阿笙也很冰凉的手,不到半盏茶的工夫,就彻底消失在面有不甘的阿锄眼前。
跌跌撞撞回到她们自己的寝屋,阿笙将这个季节过于闷热的斗篷脱下,兴致勃勃问:“不好娇娥爱男色?”
旁的不说,这不是百叶最嗤之以鼻的话本子情节吗?
阿笙粉润的脸被斗篷热的有一些红,可她异常兴奋:“看来百叶姐姐你口是心非,其实很喜欢这种故事啊。”
还在怒火中烧的百叶发现这姑娘又开始嘿嘿嘿的傻乐,也是没了辙,无奈不已:“别笑了,你头发上的那根头发,现在还没捋平整呢。”
笑容僵住,阿笙连忙去照那铜镜。
不出所料,一撮毛就像是要冲天般,骄傲地指向空中。
她就是顶着这样的杂乱发髻冲出去,走了大半个崔府吗?
似乎觉察阿笙在想什么,百叶同情道:“你所料不错,方才我追出去,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个的。”
哀嚎一声,阿笙扑在床榻上:怪不得路上的人都看她,她还因为在气头上没有意识到缘由。
她没脸做人了。
阿笙缩在被衾里,成为了一只从此再也不想见人的小鸵鸟。
话虽如此,将自己拾掇干净后,百叶施施然地把小鸵鸟从沙土里拔拽出来,拍拍手威胁道:“你还不快点把前因后果交代清楚?不然,小心我把你的一头毛全给拽光,让你成为一只秃阿笙。”
阿笙乖乖巧巧把前因后果道了个清清楚楚,便是这个时候,她的那一撮毛还是别扭的往天上翘。
更别提,阿笙为了觑百叶的眼色,说两句话就瞄她一眼,那翘起来的头发也跟着一摆一摆的,像是会凭风摇动的狗尾巴草。
百叶便是再有心想生气,看阿笙这副样子,也板不起脸,一时之间气郁也消了大半。
她点点些微失措的阿笙的头,很是无奈:“这些事情,你为何不一早告诉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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