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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章

      夙夕颜走进小茶庄,约定的位置已经有人到来。
    他看起来很年轻,只有二十岁左右的模样,但听介绍人说,已经二十七八了,倒是显得很年轻。
    夙夕颜比他还要大两三岁,已经三十了,至今没有交过男朋友,自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奋战在杀手这份很没有前途的职业上,到今天已经足足十一个年头了。
    在几个月前,她所在的组织十分幸运的被剿灭了,而正在出任务的她恰巧得到了讯息,直接转道回到东极国。
    十一年的紧张生活,令她对平稳的日子颇为期待,已经算是大龄女青年的她,相亲似乎也是平凡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她在公司同事的介绍下,来到这里见一位相亲对象。
    他叫秦钧,一个有些木讷的人,工资水平一般,钱少还不会讲话,自然也就没有女朋友了。
    “你好,是秦钧吗?”夙夕颜笑着走过去。
    “我是秦钧,很高兴你能来。”秦钧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伸出右手。
    夙夕颜跟他握了一下手,坐下,“你对我有什么要求吗?”
    相亲应该是这个程序吧?互相问一下对对方的期待,再比较一下优缺,合得来就继续,合不来就散场。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秦钧问道。
    眼前的女子很漂亮,不像是三十岁还没有男朋友的样子,看她也不像是拒人千之外的样子,只是同事多提了几句,就过来相亲。
    如果一直是寻常的工作,不太可能没有人把握住。
    夙夕颜观察着他的情绪和面容,一眼就看出,这个人对自己的过去很在意,而且认为自己的工作不同寻常,或许是在怀疑自己是吃了青春的饭。
    吃青春饭的也有好几种,不知道他猜测的是哪一种。
    看来他不像表面上看到的那样木讷老实,心里的道道还挺多的。
    “我以前在夕羽国当翻译,今年早些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应该成亲了,就回来了,你可能知道,夕羽国的人体味特别大,皮肤也非常的粗糙,我是没法接受。你呢,一直就在公司里做职员吗?”
    夙夕颜想要嘲讽他一下,没钱没水平长的还不帅,对媳妇倒是挑三拣四的。
    “以前在其他公司做过,不符合要求被踢了,后来到了这里,做了个管仓库的。”秦钧笑道。
    对于这些夙夕颜是知道的,只是不知道他这么说是因为自卑还是自信,亦或者没有听出来自己的语气?
    她比较倾向于第一种。
    “我希望自己未来的丈夫是个懂得上进的人。”从他出言怀疑她不干净的时候,就没了谈下去的兴趣,“抱歉,我还有些事情,不耽搁你了。结账,我请你。”
    话不投机半句多,夙夕颜直接回了公司,还能赶上半天的班。
    上班迟到和请假却又回来努力工作,完全是不同的待遇,经理大大的表扬了她一把。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同事有些不可思议,这速度不会是刚见面就走人了吧?也太快了。
    夙夕颜说道,“嗯,跟他谈不来。”
    “为什么?”同事不解,追着询问,直至她将茶庄的对话说出来,才停止了追问,“因为这个?这算是我的问题,我以为他有点傻,所以才特地的说你一直都没有男朋友,他要能跟你一起,可就赚大了,没想到他会把事情想偏了。”
    “三十岁没有男朋友很奇怪吗?”夙夕颜问道。
    “不奇怪,可你会因为我提了几次就去相亲就很奇怪了,我估计他问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就是防止你是事业上受了打击造成误会。你看,要是一个男的非常的帅气,又能说会道的,对人还热心,事业也平稳,却是他到了三十还没有女朋友,是不是就有点奇怪了?”同事分析了一下。
    “那我再去跟他相处一下?”夙夕颜不确定道。
    女同事立刻拒绝,“当然不可能,先让我骂他一顿,而后敲他几顿饭,之后给他介绍几个眼高于顶的,让他受尽白眼,最后再让你出马,他就知道你有多好了。”
    夙夕颜被她说笑了,“听起来他也不容易啊。”
    “老实人又没有碰到对眼的,能容易才怪了,我跟你说啊,他烟酒不沾三大危害一个不碰,你说他活的容易不?”同事的语气,让人听不出是在夸奖还是在鄙视。
    “就是脑子里不把人往好的地方想。”夙夕颜接了一句。
    “我这就打电话骂他!”同事立刻拿起手机,拨过去接通后,一通铺天盖地的破口大骂。
    骂的很有水平,不带脏字也不伤人自尊,却能把人骂的跟儿子似的。
    之后几天,同事给秦钧介绍了几个漂亮又爱美的女人,很是把他嫌弃了。
    “看来没什么效果。”同事有些惊异,被女人嫌弃,还是漂亮的女人,更是接二连三,可秦钧一点恼怒或者不快的模样都没有。
    “太高了吧,也许他根本不认为能成。”夙夕颜说道。
    “那他还来问你,是不是觉得你好骗?”同事眼睛一亮,“没想到他还有点能耐,知道跟你的机会大点。”
    又是几天后,夙夕颜再次去跟秦钧相亲,这一回有同事跟着,见面就数落他,几乎贬低的一文不值。
    夙夕颜看他态度,想了想,“先谈一下试试吧。”反正没有多大希望,她并没有结婚的意思,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想来他就会明白的。
    可她错了,一两天过去,十来天也流失,直至三个月过去,他依旧像是没有发现她的冷淡似的,不说一直献殷勤,至少时不时的还会邀请一起出去玩。
    足足三个月的时间,两人的进展大概也就在共同租了一套房子的事情上,当时他提出来合租的时候,还以为他终于忍耐不住,想要变着法子更进一步了,不曾想真的只是合租了。
    他有问题吗?经夙夕颜的观察,取向没有任何的问题,对现状的认知也没有偏差,却依旧在维持所谓的相处关系,那么原因只能有一个了,这家伙跟她一样,对结婚没有多少兴致。
    她最先怀疑的是,他也有过一段波云诡谲的生活,可在问过同事之后明白,真的只是一个有些失败的老实人,能在公司里做几年稳定的仓库管理员,还是同事看他老实总是被欺负,不忍心之下有所有帮衬,不然早就被踢走了。
    很无语,但很现实,老实也就罢了,可他还不给别人面子,聚会上大家都喝酒,他不喝,有人管理想要从仓库弄点东西,能够轻易抹平的物资,他也是一点面子不给。
    如此招人厌烦,也能明白他以前为什么年年换工作了。
    若是说他心态平和,心慕佛道,那也是完全不正确,他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普通人的心态,有次出浴被他撞见,看的都呆了,要不是看他平时老实,早就给他一记断子绝孙脚了!
    不过,原因到底是什么,她也懒得想了,既然两人都没有想法,凑合到一块也好,谁也不打扰谁,还能减少被人议论的情形,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两个大龄青年住在了一起。
    “送我的?”夙夕颜看着紫水晶手串,在灯光下,显现出迷幻光晕,很漂亮,“谢谢。”
    一年多来,她收到了他的不少礼物,也送给了他很多,两人的关系就跟真的情侣似的,逢年过节送礼物,时不时的一起看个电影,散散步,让同事很是高兴,以为他们马上就要结婚了。
    “我要出去一段时间。”秦钧说道。
    夙夕颜没有在意,又不是他的女朋友更不是妻子爱人,谁管他去哪?爱去哪去哪!
    在他离开的前几天,感觉还不错,没了碰到他的顾虑,随心所欲了很多,可在小半月后就有些不舒服了。
    早上没人给她准备好饭和刷牙的温水,也没有人领着她去坐公交,晚点了好几回。
    “好久没有讯息了吧?”
    她看看日期,这都有五个月了,不会是死外面了吧?
    叩叩叩,有人敲门。
    “忘带钥匙了?”夙夕颜直接去开门,“你是谁?”
    敲门的是一个壮汉,扯开房门,“我是你的同事啊,当然,不是一个小组的,你可能不认识我,可我对你是垂涎已久了啊。”壮汉进来后,打量了一下室内,“这么小的房子你也能住下,看来是心态变了很多。”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请离开,否则我会报警!”夙夕颜明白,平淡的日子就要结束了,组织覆灭了,有人杀手就找不到高价工作的机会,花钱又大手大脚的,捉襟见肘之后就开始打那些侥幸躲过剿灭的同事。
    而她就很倒霉的被盯上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真是太大意了。
    “哈,这些没意思的话就不要说了,我观察过你一段时间了,现在告诉我,钱在哪,等我拿了钱就走,绝不觊觎你。”壮汉还举手对他信奉的神灵发誓,可发完誓言,就掏出了手抢。
    门锁转动,一个她不想看见的人走了进来。
    “来朋友了吗?”秦钧走进来,见到了一名不认识的人,还以为是夙夕颜的朋友。
    “不错,我是她的朋友,也是一起工作了十一年的同事,你呢,是她的小男朋友吗?”壮汉见秦钧面容年轻的跟二十岁的没区别,心中吃味的很。
    “算是吧,我们正在处对象。”秦钧走到夙夕颜旁边坐下,看着壮汉,“你也是做翻译的吗?”
    “翻译?”壮汉嗤笑一声,“小子,你是眼瞎了不成。”晃了晃手抢,“看不到这是什么吗?知道我是做什么的了吗?”
    “抢劫的?”秦钧有些紧张,被抢指着还是头一次。
    壮汉狞笑一声,“答错了,我是杀手,你旁边坐着的也是,不过水平比我差一点,所以此刻是我指着你们俩。”
    “我没有得罪过别人吧?”秦钧不解的问道。
    “小子,你是装傻呢,还是真糊涂,你的命可不值得大爷来一趟!”壮汉甩了甩手抢,“去,拿根绳子来,将她给捆了。”
    “快去。”夙夕颜见他不动弹,催促了一句,对面坐着的人,可是心狠手辣,对他的命也不在乎,恐怕不顺心了,直接抬手就是一枪。
    秦钧点点头,“你可要说话算话啊。”
    “放心!我对神明发誓!”壮汉已经在考虑该去哪里忏悔自己的罪行了,‘去哪个好呢,东极国不行,太不正规了,简直是对神灵的亵渎!真想把他们全都给杀了!’
    什么东西一晃,凉凉的感觉从手臂上传来,转头看去,手已经不见了踪迹,白森森的骨头茬子,红红血肉,喷溅的鲜血。
    剧痛传来。
    “啊~!”
    左手抓住右手的小臂,双眼紧盯对面坐着的年轻人,“你是谁!”
    “我是秦钧,你呢?”秦钧微笑着问道,同时将手中匕首上的血迹擦掉。
    “这里是东极国!你敢杀我,你也跑不掉!”壮汉惊恐道!
    “不老实啊。”秦钧笑着,“算了,不说也罢,想来也不会是见的光的东西。”
    说罢,左手一甩,直接将匕首刺穿壮汉的头颅。
    “你收拾一下,我去把阿黄牵过来。”秦钧直接起身离开。
    夙夕颜有些呆愣,没想到一直见得老实人,出手这么凶狠,这么的让人反应不过来,她都没有看到最初的匕首是怎么出现的。
    一边回忆相处之时的点滴,一边处理现场。
    一个小时偶,秦钧又回来了,这一回带着一条大黄狗,足足一米半高的大狗,这真的是土狗?
    “诶?人呢?”秦钧看了看左右没有见到壮汉的尸体。
    “已经裹起来了,等夜里去郊外埋了。”夙夕颜觉得他很不专业。
    “不用,为阿黄就行了。”
    夙夕颜听的有些反胃,但看着大黄狗那金红色的竖瞳,还是惴惴不安的将尸体拖了出来。
    嘎嘣脆!
    连皮带骨,啃食了个干干净净。
    染血的地方也被换了,只要不被专业的工具检测,没有人会发现这里有过一个壮汉被宰了喂狗。
    “那么重新认识一下。”秦钧伸出手,“我是秦钧,你呢?”
    “我叫夙夕颜,这是我的真名,在国外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当然我不是做翻译的,是杀手,组织被剿灭后,就回来了,目前打算过一下平淡的生活。”夙夕颜没敢跟他握手,“你为什么不娶妻?”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事关她对自身生死的判断。
    “我在修仙,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成,不用这么看我,如果方才我没有一击得手,你就会看到我被打了几抢却以后完好无损的情景。”秦钧笑了笑,“这就我修仙的原因,不娶妻是不想被牵扯太多,更不想被当成神经病给送进医院,我虽然有点本事,但跟国家机器相比,实在是弱成渣。令我没想到的是,以为是看惯风尘的人,却不想是杀手,真是走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