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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98节

      都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林荣棠便想起来以前,他甚至开始后悔,当初在医院,他骗了冬麦。
    如果没骗,现在呢,冬麦是不是会原谅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
    他经常会幻想,想着冬麦会回来,依然和他过日子,想着冬麦和沈烈过不好,可是现在,沈烈挣了大钱,冬麦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吧。
    她只会把日子越过越好,然后更加后悔当初嫁给自己,甚至会庆幸早早和自己离婚了。
    想到这里,林荣棠麻木地走到西屋,过去打水,不过就在他弯腰的功夫,却听到了一种细微的声音。
    有些熟悉,也有些陌生,在这寂静无声的夜晚传来,让林荣棠心里一动。
    他支着耳朵听了一会,只觉得那声音时有时无,根本听不清楚。
    他心跳加速,鬼使神差的,走出西屋来,遁着那似有若无的声音,来到了墙根处,之后看了看地势,搬来了一个杌子,踩着杌子终于爬上了墙头。
    爬上墙头后,他小心地沿着墙头往前,这样就能紧贴着沈烈家西屋的屋檐了。
    从这个位置,他侧耳细听,那声音就清楚多了。
    这就是冬麦的声音。
    像是小动物受欺负了,呜呜咽咽的,好像又有些喜欢,那隐约的呜咽声中,仿佛又夹了带了闷重的水声,说不上来是什么。
    林荣棠蹙眉,继续细听,听着间,恍然明白了。
    明白过来的那一刹那,他心口便被人插了一刀,痛得根本没法喘气,痛得他几乎从墙头上跌落下来。
    偏偏女人家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陆续传来,传入他的耳朵里,让他逃无可逃。
    他不想听,依然往他耳朵里,往他心里钻。
    声音像锯子,剌着他的心最脆弱的地方,一下一下地疼。
    那声音并不是自己发出的,而是被迫发出的,那是因为外力的夯实,而被捶打出来的。
    林荣棠的血液往上窜,他知道自己应该尽快逃开,不应该去看这些,可他还是忍不住,他想看看他的冬麦,想听到他的冬麦更多的声音。
    他到底是小心地爬着,僵硬地往前,之后翘起脑袋来。
    古朴雕花的屋檐下,月光如水一般洒下,洒在了小院子里,他看到了女人的头发像缎子一样,在被剧烈地抖动,那正是一切声响的来源处。
    他心跳如鼓,明知道看到的一切就是刀,但刀上沾了蜜糖,他忍不住。
    他抻着脖子,就在那时高时低的声音中,他终于看到了,她靠在窗户上,因为姿态的原因,将颈子扬成了优美的弧度,就像盛开的花蕾弯下去,像河边的白鹅俯下头来,白细的颈子很美,仰起的下巴,微微张开的唇。
    他甚至在那月光下,清楚地看到,她眼中的迷醉。
    林荣棠热血上涌,她当了他一年的妻子,从来没有这样过。
    这是他无法做到的,别的男人做到了。
    是别的男人让他这样的。
    林荣棠紧紧地扒住墙头,指尖几乎掐入了厚重的土坯中,他浑身每一处都痛得像是凌迟一般,他依然忍不住想去看更多。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却看不到了,男人有力的掌揽住了冬麦,于是女人便被搂住,之后动作一换,他再也看不到了。
    甚至连原来的声音都变得闷而低,几乎听不到。
    林荣棠又侧耳倾听了一番,便有些失落地从墙头滑落。
    滑落墙头后,他蹲坐在那里,两眼直直地望着天上的月。
    其实他也会渴望,也会想,只不过他不敢,自卑胆怯,生怕冬麦发现,所以一些事,也尽量压抑着,并不敢露出来。
    可是,孙红霞和冬麦不一样吧。
    孙红霞自己把自己搞到这一步,哪怕有一天她知道了事情真相,她怎么敢传出去,传出去她就必须解释清楚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她自己装这么像,谁信她没怀孕?
    除非她拉出一个奸夫来,说自己未婚先孕还想栽赃给自己,但是如果那样,她自己也把自己的名声践踏到土里去了,十里八村,怕是没人敢娶她了。
    再说,她也未必就能发现。
    林荣棠唇边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心想,论心机,她差得远着呢。
    他静默了良久,终于过去了灶房,四处看了半响,他看到了旁边篮子里散落着的胡萝卜。
    ************
    冬麦唇被封住,发不出声音。
    过了一会,沈烈便抱着她过去正屋炕上,其间两个人一直密不可分,这让冬麦羞耻至极。
    极度的欢乐后,是尽兴的满足,沈烈挑着眉,看了一眼窗外,没说话。
    冬麦捂着肚子:“饿了,咕咕咕地叫。”
    沈烈听她语气,倒像是有些委屈,凑过去听了听,笑了:“真得饿了,我去热热,赶紧吃。”
    冬麦哼哼了声,躺在炕上没动弹,沈烈很快取来了,两个人便就着炕沿吃了。
    今天买的有猪腰子,冬麦便切成了片,猪腰子如果炒过了就柴,炒太嫩了总觉得还没太熟,所以冬麦是用火煨烂的,现在蘸了佐料吃,佐料是自己特意用花椒末和盐巴调拌成的。
    除了猪腰子,还做了白片肉,另有一个醋拌黄芽菜,配上往日腌制的酱茄子,两个人足足够了。
    “这段日子你在社办工厂,估计也没好好吃吧,”冬麦看了他一眼,他那张脸本身就是偏硬朗的,现在瘦了后,不笑的时候就特别严肃,甚至有些严厉,估计不熟的人见了会有些害怕。
    她便叮嘱他:“多吃点。”
    沈烈:“你最近几天在娘家都忙什么?麦子收好了?”
    冬麦:“收好了,今年收成不错,新麦子也不错,我娘说给我们拉一袋子来,让我们慢慢吃。”
    沈烈:“不缺那个,你娘那里的自己留着吧,明天没事,我们去陵城,带你到处玩玩。”
    冬麦:“好!”
    沈烈又道:“回来后,抽空咱把墙头修整修整。”
    冬麦好笑:“才挣了钱,马上就要修房子啊?”
    沈烈看了她一眼:“对。”
    冬麦便觉得有些不对:“真要修?”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他没说。
    沈烈:“当然要修,防贼。”
    冬麦听了,自然是纳闷,不过想着明天去陵城的事,又说起这个,也就没提这个话茬。
    第二天,沈烈带着冬麦去城里,出村时自然是碰到好几个村人,一个个都格外热情,那些曾经怀疑过的,同情过的,全都变了脸,笑容满面,羡慕地看着沈烈和冬麦。
    冬麦还听到有人夸自己有福气,声音不大,小声嘀咕着说的,那意思是自己改嫁给了沈烈,这下子可是享福了。
    冬麦听着好笑,心想最开始可不是这么说的,都同情她呢。
    所以这人哪,你混好了,就是有福气,混不好,那就是倒霉,别人看你,就是两种目光,别人的嘴里,自然能变出两个说道来。
    出了村,很顺利地上了客车,也许是因为心情好,冬麦竟然也没晕车,到了陵城后,沈烈先带着她找了一处招待所,这次住的陵城最好招待所。
    这家招待所里还有热水壶,可以用电烧水喝,这就稀罕了,别的普通招待所哪有这个,都得向服务员要水,那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股子陈垢味儿,现在能自己烧就好了。
    沈烈在外面买了一份包子,还要了一只烧鸡,就着热水,两个人在招待所里吃,吃饱喝足,休息了一会,这才出去逛百货商场。
    以前坐了一路的车,兵荒马乱地过去,其实浑身累,逛起来也没意思,现在吃了东西休息了,从容不迫地逛,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咱在这里玩几天?”
    “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反正不急,再说我还想跑一下陵城的厂子,给咱那三台梳棉机找个销路。”沈烈给冬麦攥干了毛巾,递给她:“那三台梳棉机不着急,慢慢找销路,公社里开饭店的事,也不是马上要干的,贷款下周直接去信用社还了就行了,反正也没什么着急的事。”
    冬麦听了,懒懒地往床上一躺:“那就再晚一会出去,晚上还想去电影院看电影。”
    沈烈:“看。”
    冬麦:“公园也得逛。”
    沈烈:“逛。”
    冬麦:“再买几件好看的衣服!夏天了,我想买新裙子。”
    沈烈:“多买几条,每天穿,不带重样的。”
    冬麦笑:“我喜欢粉的,桃红的,颜色好看的,可以吗?”
    沈烈:“为什么不可以,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什么颜色?”
    冬麦看着沈烈,她抿着唇,笑中有一丝不好意思:“我怕别人说我不正经,花枝招展。
    在村子里,确实这样,太出挑了,别人会说。
    沈烈笑了:“只要我们足够努力,让所有的人望尘莫及,他们就不是嘲笑,而是模仿。”
    冬麦听了,微怔,想了一番,倒是觉得有道理。
    她想起来上学时候,那个时候大家扎小辫,两只羊角辫,讲究的会用两段小小的红缎带扎上点缀,这样好看,但是孟雪柔有一块大红缎带,她不舍得剪断了,两只小辫就各扎一头,那缎带将两只辫子连在一起了。
    她其实只是不舍得将整块缎带剪断而已,但后来,大家都觉得那样好看,都开始学着孟雪柔,用一根缎带扎两只辫子了。
    为什么要跟着人家学,因为孟雪柔家有钱,衣服漂亮,人也讲究,大家就觉得,她那样是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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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歇了半天才出来,出来逛百货商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外面有些热,沈烈花钱雇了一辆三蹦子,就是人力三轮车,坐上去,没几步就到了。
    到了百货商场后,两个人逛了一圈,沈烈买了两条衬衫,一条裤子,冬麦则挑了三四件衣服,其中一条连衣裙,冬麦穿上后,周围好几个顾客都看过来,赞叹羡慕,有一个还说也要试这条裙子。
    冬麦红着脸看沈烈:“你觉得怎么样?”
    沈烈笑看着她:“买。”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这样穿,腰那里被掐得太细了,裙摆也就是刚刚过膝盖,露出两条小腿来。
    冬麦的小腿曲线很好看,纤细修长,脚踝也白白细细的,反正就是惹人。
    作为男人,他当然不喜欢让别的男人看到,不过沈烈觉得也不是太出格,她自己明显喜欢,那就买吧。
    冬麦又给自己爹娘各挑了一身衣服,大嫂马上要生,二嫂如今也怀上了,给满满和两个即将出生的孩子都准备了衣裳。
    把这些都给结账了后,沈烈又带着冬麦去看看别的,冬麦原来想法挺多,不过现在看到,又觉得不是特别有必要,还是买了点给孝敬爹娘的。
    沈烈买了收音机,说回去听广播听新闻,可以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