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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134节

      到了周五的时候,他先带着冬麦回去了一趟娘家,因为怕骑车子颠到冬麦,特意借了人家的驴车,赶着过去的。
    到了东郭村,胡金凤赶紧迎出来,激动得拉着冬麦的手不放开。
    她的女儿终于怀上了,想想自然是高兴,这下子女儿可算是圆满了,再也不用担心了。
    胡金凤拉着冬麦,自然又说了许多话:“你现在是怀上了,但还没满三个月呢,还是得小心点,这件事你们也得瞒着,别告诉外人,外人知道了,容易惊到孩子,等过了三个月,这胎安稳了,你们再说。”
    冬麦自然都一一听着,她和沈烈商量过了,也是这么打算,先不说。
    毕竟大家都以为她不能生,突然这么怀上了,不知道多少人好奇,七嘴八舌问,说不定还有怀疑的,她听着也烦。
    等时候长了,肚子大起来,大家再问,她这么一说,也省得别人暗地里说三道四地疑心什么。
    现在饺子馆正忙着,江秋收在饺子馆那里,没在家,沈烈便和江树理江春耕父子俩在外间说话,说起来现在的打算,江树理自然是没有不同意的。
    又说起明天周六,打算和江春耕一起过去和人家苏家彭家人吃饭,到时候请人家一顿。
    江树理听着,忙说:“那让春耕穿件好衣裳,不然出去丢人,人家笑话。”
    沈烈:“没事,反正人家也知道咱们家情况,咱穿太好反而不合适。”
    江树理想想也有道理:“那就穿得干净点,到了那里,少说话,听人家讲,咱们家也没别的本事,但咱做事,得踏实,得以诚待人。”
    沈烈自然是赞同,于是几个男人便在那里说起生意经,又谈起去陵城和人家吃饭的事,江春耕自然也去,不过江春耕说是要搭乘本村的拖拉机,到时候自己直接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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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回到家里,天竟然下起了下雨,秋雨蒙蒙,天一下子凉起来了,冬麦打开衣柜,从里面挑衣服。
    苏闻州的妹妹也去,冬麦记得见过一次,挺讲究的小姑娘,她也不好太敷衍,总该穿得体面一些,冬麦最后挑出来在首都买的米色薄毛衣,搭配上白色长裤,这么一穿,倒是挺好看的,再穿上之前两个人结婚时的羊毛大衣,自己低头看看,她觉得她这样子,走在首都街头,也不会丢份了。
    从抽屉里往外拿手表的时候,她便看到了里面的请帖,这才想起来这事,打开一看,孟雪柔和陆靖安竟然是后天的婚礼。
    当时孟雪柔给她请帖,她哪里放心上,之后放在抽屉里,也根本没记着,现在看到,才想起。
    当时陆靖安和孟雪柔好像吵起来了,不知道现在什么情况了,不过闹闹嘴而已,估计还是照样结婚。
    这时候沈烈看到了:“那是什么?”
    冬麦:“陆靖安和孟雪柔不是要结婚吗,上次遇到,孟雪柔给我的,他们的结婚请帖。”
    沈烈捏着那请帖,看了看,却是道:“这是后天。”
    他轻笑了下:“今天我去了一趟派出所,问了问我们介绍信被偷的事。”
    冬麦:“查出来了吗?”
    沈烈:“人家查这个案子,也不是随便往外透漏消息,都是保密的,我也没问出什么来。”
    冬麦听了,有些失望,不过也没说什么。
    沈烈看着那请帖:“明天我们过去陵城,当天就住招待所,你哥如果着急回来,就先回来,我们可以在陵城多住几天,后天去参加他们的婚宴,大后天再去医院,给你好好查查身子,你看怎么样?”
    冬麦一想,觉得可以:“也行,反正我看金燕和翠儿现在梳绒都挺上道的,有她们在,问题不大,饺子馆那里有个哥,咱们就算在陵城耽误两天也没事。”
    沈烈点头:“是,现在干活上道了,我也得尽量放手。等我再买一台梳棉机改造好了,就让刘金燕和胡翠儿各负责一台,给她们每个月多十块钱,她们负责管理这太梳绒机的工人,当小组长,这样我们就能更省心。”
    冬麦想想笑了:“这个主意好!”
    也是不巧,第二天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沈烈看这天,怕冬麦着凉,就不想让她去了。
    他劝冬麦:“我过去,和人家说一声,人家也能理解。”
    冬麦却觉得:“这也没什么,我穿得厚实,打着伞,咱们坐人家驴车过去,直接上客车了,又不会淋到雨,再说我觉得我也没那么娇气。”
    冬麦又道:“而且人家苏闻州的妹妹去了,彭姐也去,就我不去,你觉得合适吗?”
    沈烈见此,也就不说什么了,只能自己路上小心了,又让她戴上帽子,围上纱巾,那纱巾还是首都买的,和送给彭天铭的那个一起买的,不同的花色。
    穿戴整齐了,两个人才出门,托村里的王富贵赶着驴车过去送,上了车后,打着雨伞,沈烈便笑着说:“富贵,我昨晚没睡好,太颠簸了我有点难受,而且下雨天路也滑,你看看赶车赶得稳当点?”
    王富贵听得笑;“烈哥,你是不是太忙了,怎么没睡好?”
    沈烈:“谁知道呢,可能是想事太多了。”
    王富贵打趣了两声,也就放缓了驴车。
    冬麦自然知道沈烈的意思,他不想在外人跟前提自己怀孕的事,便推说他自己没睡好,他做事总是这么体贴,宁愿别人笑话他自己。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乡间小路上已经有些泥泞了,好在坐着驴车,穿得厚实,倒是也不觉得难受。
    驴车总算到了公路边上,沈烈小心地扶着冬麦下车,又把伞护着她。
    王富贵见沈烈为了护着冬麦,自己半边肩膀都淋着雨,虽然只是毛毛细雨,但还是在心里感慨,想着烈哥真是疼媳妇,把这烈嫂放在手心里护着。
    而沈烈谢过了王富贵后,过去正好看到车要开,便护着冬麦上了车,上车的时候,脚踏那里都是湿的,沈烈怕滑,一直小心扶着,等到了车上坐稳了,才算放心。
    旁边的人看他这样,都有些好奇地多打量了几眼,又见他们穿着很讲究,还以为是城里的,不免暗暗稀罕,觉得城里的男人对女人太小心了。
    偏偏也是巧了,林荣棠也是刚上车,也就在这辆车上,他是看着要下雨,提前过来等着的,找了一个好位置,就在沈烈的侧前方。
    林荣棠淡淡地看着沈烈和冬麦,沈烈和冬麦也就看到了林荣棠。
    眼神交错,谁也没说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
    林荣棠收回了目光,眼神晦暗地看向窗外,朦胧细雨已经在窗户上落下了道道水迹,他就这么隔着玻璃,看着外面那个因为流淌的水痕而显得斑驳陆离的世界。
    他二哥已经和人家说好了,要跟着人家做买卖,现在整个陵城,但凡眼光敏锐一些的,都瞄准了梳绒业,知道这个东西挣钱,所以二哥他们也是要做这个。
    既然要做这个,林荣棠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他最近也没闲着,去陵城的时候,都会借了图书馆机械方面的书来看,特别是关于梳棉机的书。
    他并没摆弄过机器,不过沈烈能弄的,他未必就不能。
    现在他缺的就是本钱,那就大家合作好了,他争取也在村里安装一台梳绒机,到时候,看看是沈烈厉害,还是他这个背靠大树的人厉害。
    他事先当然打听过,二哥跟着的,叫孟雷东,是孟成松的儿子。
    孟成松这个人,以前在陵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这几年遇到事了,下来了,人虽然下来了,但人脉都还在,人家家里也有些底气,拿出来钱来,打算投入梳绒这个行业。
    人家内蒙那里也有门路,弄来的羊毛,都是上等好羊毛,分梳出来是上好的白山羊绒,白山羊绒是什么,那就是软黄金,根本不是沈烈分梳的下脚料能比的。
    绒毯厂做羊绒制品,用人家的好羊绒,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用好羊绒,那样成本太高,只能是掺一些短的,就是掺沈烈做出来的这种。
    分梳下脚料,也就是给人家提鞋罢了。
    林荣棠想到这里,唇边泛起一抹冷笑,他今天过去陵城,住在二哥家里,后天去参加孟雷东妹妹的婚礼,到时候顺便可以和孟雷东谈谈。
    那边估计会进十几台梳绒机,到时候他要求分他一台,他贷款到钱,从他们能够采购到的羊毛里面分一些去梳,梳绒挣的钱,他和对方分成,这样对方等于贡献出一台梳绒机,白得梳绒的利润,想必是能愿意,而自己这么干干,攒下钱,买一台梳绒机未尝不可。
    沈烈这个人,别看入行早,但是那又怎么样,没什么本钱,没什么靠山,就这么自己闷头瞎干,闹腾半天,也不过就是刚刚起步罢了。
    现在政策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这门买卖可以光明正大做了,他林荣棠才慢条斯理地做起来,不比他沈烈在那里瞎折腾强?
    沈烈自然也看到了林荣棠,不过并没太在意,双方关系不和,也犯不着装样子,不搭理就是了。
    至于冬麦,倒是难免想到过去,曾经的那些是是非非,她现在已经不在意了。
    她怀孕了,即将拥有自己的孩子,这就足够了。
    其它的,谁对谁对,谁好谁坏,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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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陵城的时候,天依然下着雨,且看样子有些大了,沈烈挽着冬麦的胳膊,过去了旁边一家包子店避雨。
    谁知道刚要收起雨伞,就看到那边一辆红旗轿车过来了。
    车子开得很慢,并不会在马路上溅起什么水花,冬麦看到的时候,下意识想着,这个开车的人不错,一般人哪顾这个,张扬地开过去,两边水花四溅,弄得路上人一身泥点子。
    谁知道那辆车却停在跟前,很快车门打开,苏闻州从车上走下来,沈烈见了,忙笑着打了招呼。
    苏闻州笑着说:“知道你们要坐这趟车过来,我听说早晚两班,估计就是这个点,今天下着雨,我也恰好经过,就想着过来接你们。”
    以苏闻州的身份,对沈烈和冬麦来说,多少有些受宠若惊了。
    当下自然感激,沈烈扶着冬麦上车,上车后很小心,免得自己的鞋湿了弄脏人家的车。
    苏闻州却道:“那边有一个旧毛巾,你们可以垫着,其实没什么,马上就要去洗车,下雨天,难免的。”
    这让冬麦心里更加感念,不得不说,苏闻州这个人儒雅客气,很有风度,和她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车子缓缓前行,沈烈和苏闻州随意说着话,苏闻州问起来沈烈接下来的打算,两个人又讨论了羊绒市场的前景和行情。
    冬麦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她怕自己晕车难受,不过好在并没有。
    饭店是陵城新开的一家饭店,私营的,叫致美楼,据说是模仿首都的一家名店,这是沈烈之前订好的。
    毕竟请人家吃饭的机会挺难得的,肯定得上档次。
    苏闻州随口笑着问道:“其实外面的菜再好,估计也不如冬麦做得好,你是从小学做菜吗?”
    冬麦便笑了:“嗯,我家里就是做这个的,我从小就学,以前卖过鱼汤,给人做过宴。”
    苏闻州点头:“那真不错,上次见到你哥,你哥这个人长过得挺结实,看不出来,竟然是做菜的高手。”
    冬麦:“我哥不会,我爹娘有我们兄妹三个,我二哥还行,大哥就不爱做菜,觉得没意思。”
    苏闻州呵呵笑了:“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你们兄妹性情很不一样,长得也不不太一样,乍一看,谁知道是兄妹呢!”
    苏闻州说着这个,沈烈便看了他一眼。
    苏闻州正开车,他也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其实沈烈已经感觉到,苏闻州在冬麦事情上的过分热情。
    苏闻州这个人当然是端正善良的人,品性没得说,但是他那个位置的人,可不是说随便遇到一个事就当朋友认真地处,毕竟想巴结人家的太多了。
    但是苏闻州对冬麦,好像从一开始就有些特别。
    况且现在这话里,分明是不着痕迹地在试探。
    沈烈微微挑眉。
    他知道冬麦不是江家亲生的女儿,冬麦的亲爹娘就在陵城,所以,和苏闻州有关系?如果这样,那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有事,今天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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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女主吃的山楂糕,山楂糕这玩意儿山楂含量未必有多少,且就算吃山楂,又不是每天当饭吃,不至于流产,更谈不上“文中的bug”。
    以下是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徐先明大夫的科普:
    妊娠正常的孕妇是可以吃山楂的,食用山楂并不会引起胎儿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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