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976页

      “不是啊,大兄,现在不是在说……她快死了的事吗?”伏传结结巴巴。
    “不许以魂续命。”爽灵又说。
    “那……那就不用残魂……我,不是,南斗续命……我也可以救她……”伏传被谢青鹤、被幽精抱,都早已习惯。可是,现在抱着他的是爽灵,他骑在爽灵腰间非常地慌,“救,救……救她……”
    爽灵抱着他健步如飞,也不大关心他稀里糊涂地说着什么。
    走回紫央宫花费了不少时间,伏传渐渐地镇静下来,问道:“为什么不让我救她?”
    爽灵抱着他进了屋子,素姑带着仆妇们来服侍更衣换鞋,伏传拉住爽灵的袖子:“大兄?”
    直到服侍的下人们都离开了,爽灵才答道:“当日我以南斗续命,在莽山修行六年才得苟活。你想救她,要么花费二十年时间,在密林中替她借命,要么将她收归门下,以她的资质,一辈子穿行在老林之中,三五十年,或能成功。”
    伏传就不吭声了。他岂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就是太明白了,才会想着以魂续命。
    “以魂续命本是邪法,妘宝器是母亲,缵缵是女儿,损耗母魂以续女命,纵然活下来也会遭受天谴,一辈子倒运坎坷,不得一日安宁。”爽灵见多识广,这就是伏传所不知道的内情了。
    “这是什么天道?”伏传修行多年,也大约知道天谴的内幕,“天地初生之时,万物尚无父母,后人假托天地谴责忤逆不孝,大兄何必拿这话来哄我。”
    谢青鹤本身就是最无君无父、不守规矩的狂夫,他对上官时宜顺从恭敬,完全是因为上官时宜打小疼爱他、对他好,若是上官时宜对他不好,孝这个字对他而言就没有任何意义。
    伏传早就摸透了谢青鹤的想法。
    至于说谢青鹤为什么要劝人贤孝?要劝善?那总不能劝人不贤不孝、劝人作恶吧?
    这居然反倒让爽灵怔了怔。
    仁与孝,都是针对人类的道德要求,可是,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可见天道从不贵人。既然如此,为什么又有针对不仁不孝之人的天谴呢?发出天谴的究竟是天道,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爽灵又想起了那虚无缥缈的天庭。
    古人古籍皆有天庭的传说,神官仙吏位于天庭之中,调理万物,赏善罚恶。
    天庭究竟在哪儿呢?
    为什么诸天之上只有无垠的太虚,无边无尽的寒冷与漆黑,纵横交错的罡气与神光。
    他无数次地遨游太虚,在诸星中游走,苍苍茫茫找不到尽头,却从来都没有看见神妃仙子,神官仙吏,也没有看见天庭神京巍峨的宫殿?
    “大兄?”伏传凑近他面前,啵地在他额上亲了一下。
    爽灵考虑片刻,说:“随我去正殿。”
    伏传才换好衣服,又要出门。他无奈地爬起来:“阿父在睡觉呢。”
    爽灵直接把厚衣裳裹在他身上,也不叫他走路,直接抱起来往正殿走。素姑在旁边提着鞋子追:“外边凉,冻脚……”
    爽灵自幼习武,平时缓步慢行是为了保持威仪体面,真跨步疾行时,素姑哪里追得上。
    伏传在他身上冲素姑挥挥手,两只没穿鞋的小脚丫伸进了爽灵的大氅里,这里暖和。好在路上也不远,没多会儿就到了正殿,夏赏想拦也不敢拦,爽灵直接抱着伏传进了寝殿。
    幽精正在呼呼大睡。
    陈起年纪大了,熬夜就打呼,鼾声很有节奏。
    爽灵根本就没有叫醒他的意思,放下伏传之后,直接分魂出窍,侵入了陈起的皮囊。
    鼾声骤停。
    待陈起再次睁眼时,已经是伏传阔别已久的谢青鹤了。
    “大……”伏传将“师”字含在嘴里,“兄……”高兴地凑了上去,直接钻进了他的被窝。
    幽精刚睡下也没多长时间,谢青鹤醒来还有点缺觉,迷迷糊糊地顺手接住了小师弟,定了定神,才想清楚爽灵想做什么。他拖着困倦的身板下床,走到书案前,砚台里的墨都干了。
    伏传已经跟着过来,麻溜地帮他收拾好砚台,添水研墨,准备好纸笔。
    谢青鹤摸摸他的脑袋:“谢谢。”
    伏传挨着他身边坐下,问道:“我也没弄清楚大兄想做什么。”
    “原本也不必这么麻烦。这不是……”他指了指陈起的皮囊,“要来吗?走过场也是必要的。”
    谢青鹤将毛笔舔了墨,递给伏传:“你把续命之事写个条陈,我做个批复。他日师父来问,不至于怪罪你。”
    伏传拿着笔哭笑不得,老老实实写前因后果,写着写着,他又忍不住问:“大兄是担心我以邪法被怪罪,才不许我救缵缵吗?”
    爽灵才不担心你被怪罪。你行邪法,他第一个就要收拾你。
    但是,考虑到“天谴”来得莫名其妙,爽灵想要一探究竟,以魂续命就成了爽灵自己的决定。他是个讲道理的人,当然会把这件事的责任揽回自己身上,不会让上官时宜怪罪伏传。
    这里面权责分明,就是没有任何感情。当然也不存在“担心”与否的问题。
    谢青鹤含笑不语,哄道:“快写吧。”
    伏传很快就把事情前因后果都写了一遍,按照各自在宗门的身份,请求掌门真人法外施仁。
    谢青鹤看着他写了全程,接过毛笔,在文末写了一个“可”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