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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给你选了一套带绣花的墨绿色西装,准备配个卷发来着,现在这发型再配那套西装就不合适了。”
张绎一脸心虚,他就是怕今天要做头发,又是染又是烫,人得坐几个小时太难受了,男人嘛,平头怎么不行了?他就觉得很帅啊。
“不行,我挑不出合适的衣服了,怎么办?”骁途一脸崩溃,他把每一套礼服拿出来比划了一下,最后都被那一个接近光头的脑袋给打败了。
“我猜你今晚一定会是最亮眼的男明星!”骁途气唿唿地说。
孙一凡咬着吸管问:“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他脑袋最亮啊,闪光灯一照,无所遁形。”
张绎抹着扎手的脑袋说:“那不是挺好?”
门被推开,林澍拎着一套礼服走进来,递给骁途,“穿这套吧。”
骁途毕恭毕敬地接过,也没敢问是什么牌子的,反正绝对比他挑选的任何一套都昂贵。
这是一套全黑色的燕尾服,骁途理智上知道这样的礼服与张绎的发型也不太般配,不过他没敢说,帮着张绎把衣服换了,领结是镶钻的,戴上去后最亮眼的就不是脑袋了。
骁途退后两步端详着张绎,感觉也没想象的那么差,尤其是在张绎戴上耳钉和戒指后,居然多了几分西方吸血鬼魅惑的感觉。
张绎照着镜子点头,“不错,不愧是我男朋友的眼光。”
林澍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枚胸针,替他别在衣领上,说实话,很少有男明星穿礼服戴这么多首饰的,不过因为这些首饰都很古朴,倒是不让人觉得艳俗,反而很有韵味。
为了让张绎看起来更适合这套礼服,骁途今天给他画了个浓一点的妆,原本的阳光男孩突然换了一种味道,让几个助理都看得有些出神。
妖族里最不缺的就是帅哥美女,不过张绎真的一点不逊色,尤其是和林澍在一起后,不知道受了什么影响,整个人容光焕发,气质提升了一大截。
“来,笑一个,右手插在口袋里。”骁途迫不及待地拿起摄像机,给张绎拍照。
别墅的客厅就是最好的背景,张绎随便换了几个姿势,很快就完成了今天要营业的照片。
林澍今天不陪着张绎出门,林宝儿也不去,张绎带着经纪人和助理一起上了车。
别墅里,林宝儿变幻成了人形,问林澍:“我们为什么不跟爸爸去?”
林澍把他拎起来放在大腿上,虽然才人类孩子五六个月的大小,但并不影响这个假小孩说话爬行,他捏了捏林宝儿的脸,说:“当然是因为你不方便出门。”
“为什么?”
“张绎今天晚上的活动至少要五六个小时才会结束,你人形能维持多久?”
小婴儿对了对手指,委屈地回答:“不知道啊。”
林澍插着他的胳膊抱起来,和他对视,问:“你很想去?”
林宝儿点头。
“那行,我带你去当观众,不过最好别让你爸爸看到,否则他会生我气。”
林宝儿笑了,抱着林澍亲了一口,平时他总看两个爸爸亲来亲去,这还是他第一次亲林澍。
林澍脸色僵了一下,然后恢复正常,让人送了一套婴儿用品来,穿好衣服推着婴儿车出门了。
林宝儿扒着婴儿车的边缘问:“我为什么要坐这种车?”
林澍戴着墨镜,一脸冷酷地说:“因为你还小。”
到了别墅外,林澍拦了一辆的士,然后将婴儿车折叠放在后备箱,抱着儿子坐上车,然后报了目的地。
司机是本地人,人很健谈,见林澍戴着帽子和墨镜,怀里还抱着个小孩,问道:“先生不会也是去看颁奖典礼的吧?”今天全城最轰动的事情就是这件了,几乎满城的年轻孩子都跑到体育广场去了。
“是的。”林澍点点头。
“吼,看不出来啊,您也追星?您看着比那些男明星有气质多了。”
林澍嘴角微微翘起,“是就是普通人,我有个很喜欢的男演员,他叫张绎,你认识吗?”
“张绎啊,知道啊,我平时穿的衣服就是他代言的牌子,我家闺女买的,她以前可从来不会给我买衣服,哈哈,还说我穿上他男神代言的衣服年轻了十岁呢。”
林澍很给面子地点头:“确实如此,您闺女很有眼光。”
“听说还是个大学生呢,我闺女高中,只要能奋发向上,我也不制止她追星,不过我怎么听说这个男明星有点不太好的嗜好啊。”
“什么嗜好?”
“听同事说了一嘴,说是他喜欢的是男人,那不就是同性恋了嘛,还好我家的是闺女,否则还真怕被他拐弯了。”
林澍扯了扯嘴角,笑容没那么好看了,他沉声问:“喜欢男人或是女人有什么关系呢?性别哪有那么重要,他踏踏实实谈恋爱,总比那些乱搞男女关系的明星好。”
司机想想也有道理,“你说的对,现在全球化了,我们也不是老古董,知道同性恋没什么,何况没发生在自家孩子身上,也不好说什么。”
车子到了广场周围就开始走不动了,到处都是车,老远就能听到尖叫声,这种场景林澍是见识过的,司机估计也不是头一回见,摇头感慨道:“难怪那么多年轻人想红,想出名,当明星名利双收,可比其他行业受欢迎多了,哎,也不知道这现象是好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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