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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尔手下的动作顿了顿,黑马不舒服地发出嘶声,他继续动作起来:“为什么叫这个?”
“它很漂亮,不是吗?”姜媛平静地说。阿拉伯与其他地方正好相反,白日炎热灼人,夜晚凉爽宜行。人们将美男子比作明月,而将艳光照人的少女呼为耀日。“这儿的姑娘,都叫做太阳。”强盗们觉得太阳花色不纯,不过在姜媛看来它算是世界上最温顺漂亮的小母马了。阿巴尔笑了起来。“太阳,好名字。”他敲了敲自己那匹黑马的头,宝石戒指亲昵地在它脖子上擦过。
“你说是吗,黑夜?”
姜媛保持沉默。这名字听起来是一对的,但她之前确实不知道。黑夜连正眼都没有看一眼太阳,它比太阳神骏得多,垂头爱答不理地甩着尾巴吃草。阿巴尔说:“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三天。”姜媛说:“好的。”
“然后换个绿洲。”
“我知道了。”
“你不问去哪儿?”
“反正要卖的话你会优先把我卖给阿德南不是吗?”
阿巴尔说:“没错。”他弯下腰,拿开人头,在褡裢四散的宝石里翻了翻,拿出一个什么小盒子,朝姜媛丢来。
姜媛不知道那是什么。漂亮的铜盒子,精巧而朴实的手艺,镶着的几颗浑浊的绿色石头,雕刻了奇异的形状。她万万想不到阿巴尔还会给她带礼物,打开了盖子,是一块柔滑的油脂,一点浓烈的香味冲上来,姜媛盖上了盖子。在阿拉伯地区天气炎热干燥,不论男女老少都得备油脂擦手脸,否则皮肤就会暴晒脱皮、皲裂、或其他各种各样的毛病。骆驼油,马油,羊油,什么样的都有,行脚商那儿从小姑娘的香油到刚从糙板油熬的油块一应俱全,这也是笔常年的买卖。
“我特地给你准备的礼物。”阿巴尔倒是一点也不避讳地说:“毕竟我还不知道怎么辨认你是否尽心尽力地教我。那么我应该尊师重道一点儿,你说是吗,贾南?”
姜媛得承认阿巴尔确实很会收买人心。她说:“你想什么时候开始都可以。”
不过之后她在强盗和行脚商销赃的赃物里看到了一大袋子跟她同款的盒子。……啊呸。她一边鄙视阿巴尔,一边赶快多抢了几盒油膏。
他们晚上燃起了巨大的篝火,凯旋的第一天应当彻夜狂欢。血鹰的人大约三分之二都聚集在这里,他们围成一团,和女人一起笑闹欢呼,听取近期收获。费萨勒在众人面前一笔笔公布,阿德南的,一个印度商团的,阿克兰的。强盗们个个屏声静气听着血腥的缴获,费萨勒公布伤亡和时间地点,随后每一笔数千第纳尔的收入都引起人们的一阵吼叫。
然后是贾马尔分配战利品,无论这时谁与谁有龃龉,在金币的光泽下大家仿佛都友好如兄弟。姜媛也领到了一小笔,如阿巴尔的承诺。人人摇晃悦耳的金币声响,在火光下仿佛还没喝酒就已经醉了,阿巴尔志得意满地说:“今夜是胜利之夜!”他们欢呼:“我们的首领!”
狂欢随之开始,阿巴尔坐在最高处,最美丽的女奴跪坐在他身边,羞怯又风情地给他倒酒。阿巴尔来者不拒,他身边备着敞开的钱袋,金银币在袋子里焕发动人色泽。阿巴尔每喝几杯酒,就抓起一把钱币,向篝火处抛洒。每一把钱币都摇晃令人发狂的雨。强盗欢呼、跺脚,声嘶力竭地吼叫拍打:“血鹰!血鹰!血鹰!”
猎鹰在天穹上翱翔,发出唳声直入云霄。阿巴尔哈哈大笑,不知从哪里传扬起琴声和鼓声。姜媛被挤在人群中,闻着浓烈销魂的香气、男人汗臭、体味和酒臭,差点被熏晕过去,篝火光影闪烁,周围群魔乱舞。
“阿巴尔!”他们跺着脚欢呼。强盗们欢声大喊:“首领!首领!”“阿巴尔!阿巴尔!”“我们的雄鹰!”
欢呼声震动她的鼓膜,强盗们大吼着唱起诗和歌:“他是天上雄鹰,在火焰中翱翔,他是荒漠里的狮子,咬断敌人的头颅!”
一道明亮光影闪过,血鹰的首领跳下座位,他带着宝石织就的头箍,一双蓝眼比湖中明亮。他大笑着拔出腰间弯刀,和着乌德琴和激昂的鼓声踏节起舞。有人抽刀加入,于是血鹰的金币朝他头上洒去。宝石落在火里,有人不顾滚烫伸手去抢,当酒洒在火里,整个火焰都向上跳动,蒸腾吊在上面的人头,烤着的羊和牛。
一千多年前在沙漠里最为凶神恶煞的强盗团之一,在姜媛眼前展现另外一面。男人和少年们敲着杯子和刀,为他们起舞的首领唱起诗歌,似乎有无数金币在眼前抛洒,比夜空明亮。
姜媛听着他们唱:“月光引领我们前行,雄鹰引领我们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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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
第9章 【1.24更完】
强盗们休整和销赃,卖掉多余的金银和骆驼马匹,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分了队伍,一部分散入城市寻欢作乐,另一部分跟着阿巴尔,在三天后顺利轻骑出发。姜媛骑着骆驼,背后拴着太阳,好歹能摇摇晃晃地在沙漠中跟着强盗团前进。
天在逐渐冷下来,阿拉伯的冬季来到了。他们开始更换作息,改为白日前进,夜晚歇息。中东即使在现代,冬季的气温也是平均七摄氏度以上,但在一千多年前,天气似乎更冷一些。平日的单衣御不了寒,在广旷的戈壁中气温日夜相差悬殊,姜媛分到毛皮,学会在夜晚给自己挖一个坑,靠近火边睡觉而不灼伤自己。她还学会在火熄灭时闭着眼睛往里捅一块羊粪,或是骆驼粪便。在沙漠中,这就是最好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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