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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九章 路遇乞丐

      阴雨绵绵,让人感到烦闷。
    白马寺圆真法师失踪的消息已传遍大江南北,而李天启还在向长安前进的路途中,多雨的季节让道路变得*****车马难行,他赶了一个月的路程,也只是走了一半。
    一日由于山洪冲垮了前方的大桥与一大段盘山道路,他只得绕道华山。此时更听闻南诏诸部落与吐番两路数十万之中同时进犯大唐,一时西南边境军情紧急。
    李天启曾经历过吐番派军暗中潜入唐境的事,估摸着也并不奇怪,而且又看到大唐开始集结部队及供给源源不断地往西南方向开进,他更确信消息无误。
    事实也确实如此,南诏诸部落在唐朝边境制造事端,挑起摩擦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此次更在吐番的授意和利益的吸引下,开始明目张胆地与吐番南北呼应,不宣而战,分两路攻打大唐。
    而恰在此时,武林江湖中更传出了个令人震撼的消息,五灵珠之一的木灵珠出现了,而带着它的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侠客。
    没人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眉毛很粗,眼睛很大而且皮肤很白。
    虽然李天启听到此消息,内心还是挺震撼的,但却知道凭自己手底下的功夫,根本就无法夺取灵珠,因此他并不想知道这青年侠客是谁。他现在只想尽快找回养母,问清楚当年的详情,从而弄清楚自己的身世或者是找到可能是亲生父亲的李默,然后和家里人重回小村里过上恬静的生活,这也就是他心底常冒出来的念想。
    闲暇之时又想起了天机神算的话,却又让他感到自己肩头上的担子并不轻,心里总有些患得患失。
    他自幼也梦想过能成为一代豪侠,仗剑走天涯,或者是成为厉害的修仙者,可那只是听说书先生或走南闯北之人侃侃而谈那光怪陆离的故事后爆发的向往之情而已。
    虽然他现在已确认身上已获得天书妙法,可却苦于无法驾驭,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自由自在地发挥出来,否则凭借一身本领足以上天入地。
    若还有可能,他还想再入皇宫内拜会天机神算,将心中所有的疑惑一股脑地全问清楚。只是蓬头老者已把话撂在前头,天机神算并不是谁都能见的,也不是随时都可以见的。
    天机神算既然是位女子,而且又在后宫之中,可能还会是皇帝的某位妃子。若能见到面见皇上,倒也可以了解一番。
    李天启身披蓑衣,头戴斗笠走在羊肠小道上,虽是午后,但阴沉的天气,漫天的飞雨还是让人感到无比压抑,雨势又开始大了起来,周遭的林木被大雨冲刷得枝摇叶摆。
    前方不远出现了座半塌的棚屋,他加快了脚步,来到了破落的屋子前。
    这是荒废的棚屋,里面只有残破不全的桌子和两张木凳,地面也有好些鼠洞。蛛网遍布,不少还沾上了雨水,在风中摇曳。
    李天启走了进去,看到有把扫帚倚在房柱边上,便扫了扫灰,找了个没有漏水的地方坐下,摘下斗笠掏出了荷叶包着的馍馍大口吃了起来。
    许是食物的香味所吸引,居然多个鼠洞里探出了贼头贼脑的脑袋,看到没有危险,很快便跳出了七八只硕大的田鼠来。
    它们慢慢跳到了李天启的面前,紧盯着他手上的食物。
    李天启已经连续独自一人赶了一个月的路,况且他毕竟是朝廷钦犯,此时又有许多军队调拨,因此为了避人耳目,他总是选择走偏僻的道路。
    除了买食住宿李天启几乎没有与人交谈,而这天又走了大半天,现在看到这几只硕鼠,倒也并不反感,便撕下半块馍馍扔在了它们面前,“吃吧。”
    那七八只硕鼠吱吱叫着,一哄而散,围着那半块馍馍啃食起来,莫不欢快。
    但见影子一闪,三根断枝啪啪啪打在了三只硕鼠身上,将它们钉在了地上,其余硕鼠反应敏捷,知道不妙,当即撒腿便跑,没入了洞中。
    李天启抬眼一瞧,三个身披蓑衣戴着斗笠的男子陆续走了进来,带头的是个奇丑且身板单薄的矮瘦子,他手握着一根一尺长的树枝,蓑衣之下的衣裳破烂,补丁密布,紧跟其后的也是个矮子,不仅样貌丑陋而且皮肤黝黑且身形肥胖,衣裳依旧褴褛,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那最后进来的也是矮子,虽然也丑陋,不过却长得细皮嫩肉,身上衣裳虽然没有补丁,但也颇陈旧,比较起来此人倒还算斯文,像个文人。
    他们三人都是叫化子。
    外面的雨势越来越大,并没有停歇的样子。
    屋子本就是个破屋,到处都漏水,唯独李天启所在的区域还算完整,可以遮风挡雨,那三人自然而然便来到了李天启面前。
    李天启并不想多事,看到对方只是叫化子,便自顾自地咬了一口馍馍,细嚼慢咽地吃着。
    这三人脱下斗笠,席地而坐并不吭声,只见那矮胖子将那地上的死鼠分别用小刀剥皮剖开,就这雨水洗干净。
    此时矮文人也信手在身侧找了些朽木干柴,堆在面前,弹了一记响指,说也奇怪,居然有一道火花从他的指尖亮起,很快火头便起来了。
    李天启看着对方忽然露出这一手功夫,一时倒警惕起来,毕竟此处极为僻静,若遇到歹人,免不了又一场打斗。
    矮瘦子将手里的树枝折断,分别递给了其他两同伴,他们穿好鼠肉,便放在火里烤了起来。
    火势颇猛,没一会鼠肉便已开始嗞嗞滴落油点,破屋内也弥漫起肉香来。
    李天启幼年也在田间捉过田鼠吃过鼠肉,所以也并不反感,这时还仿佛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这三个人都是叫化子,他对他们衣裳褴褛的境况也颇为同情,但那瘦文人露的那手功夫还是让他有所忌惮。
    那三个矮子并没有说话,矮瘦子和矮文人嘎吱嘎吱吃起鼠肉来,看来极其美味。矮胖子则一个囫囵便将整只田鼠给塞进了嘴里。
    李天启将手里剩下的一块馍馍吃下,摸出了腰间的水囊,灌了几口,戴上斗笠便要起身离开了。
    怎料他举步欲走,便听到那矮胖子尖声道:“站住!”接着便闪身挡住了他的去路。
    李天启心中暗道不妙,看来这三人并不是普通的叫化子,他们此来必定没有什么好意,方才对他们产生的那一点同情骤然消失,“何事?”
    矮胖子道:“你为何暗中要取走我的斗笠?”
    李天启将头上的斗笠取下,笑道:“这可是我的,就放在……”他往他们三人身侧一瞧,的确唯独不见矮胖子的斗笠。
    而他再往自己放置的斗笠位置一瞧,除了有水迹外,并没有看到有斗笠,因此他确定自己手上拿着的便是自己的斗笠。
    矮胖子伸手道:“拿来。”
    李天启看着外面哗啦啦的大雨,此时若出去不戴斗笠,必定全身都要湿透了,他说道:“这明明是我的斗笠,你怎么说是你的?”
    矮胖子道:“我们三双眼睛都看到你拿了我的斗笠,而我们却不知道你的斗笠在哪。”
    矮瘦子和矮文人点了点头,同意矮胖子的看法。
    李天启指着斗笠留下的水迹道:“这本就是我放置斗笠的地方,而且先你们进来,我想你们一定是看到的。至于你的斗笠为何不见,也许是你藏起来了,而且你们都是一伙的,自然可以强词夺理。”
    矮文人轻轻一笑,说道:“这位小哥,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任何事都在一个理字。你若要离开我们并不拦阻,但你得将我三弟的斗笠留下,这可不是你的东西。”
    矮胖子将手一摊,“拿来!”
    李天启不快道:“若我不愿意呢?”
    矮瘦子将骨头从嘴里吐了出来,扯着嗓子道:“那你就别想走!”
    矮文人缓缓道:“这地上如此多的鼠洞,也许你的斗笠被它们拖走了吧?”说完,桀桀笑了起来。
    李天启看了看那矮胖子的斗笠放置的位置,的确没有水迹,但他明明留意到他们三人进来后都有脱下斗笠放在身旁的,至于他什么时候将斗笠藏了起来,这倒没有注意。
    不过已经可以确定他们三人是故意找茬的。
    李天启轻轻一笑道:“没错,我想他的斗笠的确是被鼠辈偷了。”
    这无异于暗讽他们动了手脚。
    矮胖子怒道:“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李天启戴好斗笠,将手一招道:“好了,明人不说暗话,看来你们是想劫财了,可小爷我并不怕!”
    “错了。”矮瘦子双手将油迹在身上擦了一下,缓缓站了起来。
    李天启不由一愣:“错了?”
    “我们并非劫财,是为你而来!”
    李天启说道:“可我自问与你们并不认识。”
    他已经细致想了一遍,与他们三人并没有宿怨,也没有新仇,他们若不是为了劫财,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矮瘦子说道:“不认识这就对了。丐帮三丑便是我哥叁,你不用认识我们,只需要乖乖地在此等雨歇后跟我们走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