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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606节

      这时颜烈才对他道:“今天就到这里,清乐伯请回。既要游览安涞城,我派人给你领路。”说罢就去观顾宣王了。
    不待燕三郎回话,领他前来的内侍已经上前一步:“清乐伯,请。”
    燕三郎也知自己拒绝不得,转身走了。
    风立晚还候在偏殿,见到少年身影出现才放下手中茶盏,站了起来:“如何?”
    “无事,可以回去了。”
    ……
    直到登上马车,往驿馆而去,风立晚才放下车帘:“颜烈找你作甚?”
    “他想试探,我对卫国来说是不是无足轻重。”燕三郎心里亮如明镜。如果他有份量,摄政王把他当回事儿,就不一定会由着颜焘胡来,毕竟外交无小事;反过来说,若“燕时初”只是无名小卒,颜烈又怎么会扫兄弟的兴致?
    很通透嘛,风立晚挑了挑眉:“然后呢?”这少年有什么应对之法?
    “我夸大了些,又怕远水解不了近渴。”燕三郎冲她一笑,“因此我把你搬出来了。”和大名鼎鼎的风将军扯上关系,颜焘也得忌惮些。
    风立晚一怔,随后也笑了:“就怕我的面子不够大。”
    “顶用几天就行。”燕三郎不假思索,“我在安涞城不会久留。”
    风立晚仍然提醒他:“注意颜氏兄弟,这一对儿都不是省油的灯。另外安涞城是童渊人的天下,他们在这里横着走都无人敢管,后头你也莫要惹事,省得授人把柄。”
    “我知道。”燕三郎目光深沉,没有一点少年人的浮躁和不服,“这一路走来,也见识过童渊人的跋扈了。”
    他给风立晚举了个例子:“我们途经一个奚族的小镇,发现七八个童渊人将一对母女拖进郊外的野地欺侮,女孩最多不到十岁。往来镇民埋头走过,好像没听见她们的呼救声。我手下有人按捺不住,出手打残了一个,待要将剩下的也都打死,镇民出来求情了。”
    “他们苦苦哀求,让我们饶这些作恶的童渊人一命。”燕三郎接着道,“这七八个童渊人要是死在附近,他们整个镇子都要给这几人陪葬。这是有先例的,还发生过不止一次,因此人人都深信不疑。”
    风立晚听得柳眉竖起,随后又长叹一声:“是啊,这便是宣国。也难怪它立国仡今,常有暴乱,又以今回西边的起义最大。”
    燕三郎低声道:“我听闻童渊族和原先的奚国、铎国都有旧仇。”
    “那是灭国之恨。起先是这两国联手灭掉了童渊国,童渊人被赶出故乡,流离在外半甲子。几代童渊人发誓要回返祖地、重现荣光,但均告失败,直至颜枭终于寻到强大的盟友。”
    “拢沙宗?”燕三郎博览群书,在盛邑,藏书阁是他去得最多之处。陆地上大小势力的背景通史,他都了然于心。
    “正是拢沙宗。”风立晚面色凝重,“颜枭从这个强大的玄门那里获得大量支持,重新拉拔起童渊族的队伍,愈打愈强,先后战胜奚、铎,成功复国。”
    “复国不容易。”读史可以知兴替,是以燕三郎明白,这天下大小国家林立,可是灭国以后还能重新光复的,翻遍青史也难觅一二。
    第1023章 领导管饭
    颜枭所为,本身就堪称奇迹,若没有强大驱动力根本难以成事。
    “传说颜枭父母和妹妹都被铎人所杀?”
    “不是传说,是真有其事。”风立晚纠正他,“颜枭十一岁随家族东迁,遭铎人追杀,全族百来人只十一个逃入梁境,成功获得大梁庇护。这一段被写进大梁史书,我也看过。”
    显然,关于颜枭的复国史,梁国的记载相比宣国自己要客观得多。
    她接着又道:“颜枭一家十六口,只有他和两个弟弟活了下来。因此他年少时就立志要复仇复国。”
    燕三郎点头:“难怪他攻破安涞城后就将铎王室的男丁杀了个干净,连婴孩都不放过。”
    王朝更替,在这世道常有。通常新王上位之后,对旧有王族还会网开一面,以显其仁慈,给个偏僻封地,再给个有名无实、无权无职的封号,任其自生自灭就好。盖因风水轮流转,错非深仇大恨,否则很少赶尽杀绝。
    童渊人却不是这样。
    颜枭奉行灭绝之策,铎王室七百多男性皆被斩首示众,连出生十五天的婴儿都不能幸免;女子命运更加凄惨,五十岁以下被充作官姬,每天待客不能少于二十人。因此宣国立国的头两年,原铎国宗室之女有二百多人不堪忍受,纷纷自尽。
    “不过这等暴戾手段也断了奚人和铎人的念想,宣国算是太平了十年。”原有的王族都不在了,草头百姓想揭竿而起,总是名不正也言不顺。
    “积弊而已。”燕三郎摇头,“迟早总会爆发。”连容生在课上也提过此事,自然是当作暴政的例子论述。
    “可不是么?”风立晚叹息一声,“许多人都认为,摄政王现今正在收拾颜枭留下的残局。童渊族运气不错,这叔侄两个都有大才,并且一脉相承。”
    “颜枭不止这两个侄儿吧?”
    “不止。”风立晚笑道,“按年纪,颜烈兄弟在族中排名第三、第四,上头还有两个堂兄,也很出彩,但不似他们这样一人占了一个柱国的位置。”
    燕三郎若有所思:“宣国和梁国的关系,也很密切。”
    “颜家曾托庇于大梁,受了梁国恩惠,童渊族反攻亦得到我国支援,是以这些年两国互为睦邻,都得不少实惠。”
    燕三郎哦了一声:“难怪玉太妃被送给了宣王。”
    为两国关系长远计,牺牲一个弱女子算什么?人心多忘。过去多年,梁国百姓大概都不记得这一位绝色佳人了。
    风立晚抿了抿唇,说不出什么来,只能长叹一声。时势国运的车轮溅起的一点泥灰,落到个人头上就是沉沉一座大山。
    哪怕那曾是如日中天的得胜王最宠爱的小女儿。
    同为女子,她也只能叹惋。自己辛辛苦苦征战沙场,为的不就是避免这样的命运么?
    两人各有所思中,马车回到了驿馆。
    燕三郎走进小花园,刚和风立晚道别回屋,金羽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少年问他:“早晨有什么动静?”
    “有。”金羽指了指燕三郎的屋子,“下人过来打扫卫生,一个时辰内敲了两次门,都无人应答。”
    “没人闯入?”
    “没有。”这毕竟是安涞城的驿馆,安全还是有保障的,“但我稍微打听,驿馆客房是三天打扫一次,除非住客额外要求。”
    众人昨夜才入住,下人为何这么勤快,一大早就来打扫卫生了?偏偏燕三郎还不在?
    很显然,这是试探。
    燕三郎转开了话题:“点心铺那里呢?”
    “忍冬还没来。”金羽低声道,“笨办法,只能等。”
    燕三郎点了点头:“那家铺子里有没有火云烧?如果有,帮我捎一点回来。”接着解说,“红曲糯米做外皮,里面包入豆沙、猪油和芝麻,压到云朵状的模子里,出来的就是火云烧。”
    金羽一怔,应了声好,而后才想起新主人也是梁人,这大概是梁国本地的点心。
    风雨早停,今儿是个大晴天。燕三郎连外衣都未脱下就道:“午时了,你去叫上兄弟,我们一起到外头用饭。”
    听领导的意思是要管好饭好菜,金羽笑着应了一声,就去喊人了。千岁不喜:“你不休息一下?”自个儿身上有什么毛病不知道吗?
    “没那么娇贵。”燕三郎笑道,“一路跋山涉水都走过来了,坐马车进宫算什么事儿?”只要周身气血运行不加快,他的心脏就不会出毛病。
    未几,一行二十人加上个娉婷玉立的红衣女郎,踏出驿馆乘车往稷庙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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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都城也不允许人骑马飞奔,有特许令除外。因此大伙儿最佳出行方式就是马车。
    燕三郎上午去了王宫,中午就要去民生之地。前方的路越走越窄,不复早晨那么平直宽阔一尘不染了,但路两边商铺林立,各式招牌迎风招展,买东西的客人讨价还价,孩子们在街上嬉戏打闹,有时还冲撞马车……
    纵如此,这里也充满了烟火气息。
    论面积,安涞城还不到盛邑的一半大小,但后者是作为多朝首都反复扩建的结果;论繁华度,这里倒是超过了燕三郎原本的预估,毕竟他昨天抵达安涞城时天色已晚,城里实施宵禁,哪里看来都是冷清一片,不想白天这样热闹。
    他做过基本功课,安涞城有南北两个商市。北商市铺面居多,卖的货品更贵些,但质量也好,这里还有不少金牌老字号;而南商市地摊货居多,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都有,价格也便宜。
    现在众人择近前往北商市,一路走去,民生百业齐全。
    千岁托着下巴往窗外看:“比我想象的繁荣。”
    “霍东进早晨已经出去溜了一圈,稍事考察。”燕三郎看的却是她。现在她中午也能显形了,他不必天天在烛光底下看美人,“其实宣国税赋不高,安涞城本地才十税一,无论哪族人都是一视同仁。这个税率比卫国还要低一点,并且也没有太多杂税。”
    第1024章 查抄
    十税一即是赚十个铜板就要交一铜板的税。
    “颜家好不容易坐上大位,哪愿自毁城墙?”千岁打了个呵欠。只要不打仗,只要在位者没发疯,立国初期都该是休生养息之策,毕竟连年征战最毁国本。“宣国的麻烦,本来就不在税制上。”
    在哪?他们一路走来,也看得差不离儿了。
    “不过宣国这十几年来风调雨顺,无水旱大灾,也没有瘟疫横生。农产基本是年年丰收,王廷宣扬,这是天佑宣国。”
    国家昌明时,四海升平乃是常态;国运衰败时,饥盗水火各种大灾仿佛都会轮番上演,有时还能扎堆一起来。国运和灾祸之间的关系的确玄妙,久而久之,百姓也认同了。
    因此宣国就能以此证明,自己的统治乃是奉天承运、顺应时势,合理得很哩。
    “十几年?别忘了,这好运气今年可是到头了。”千岁看着马车走过一家又一家大酒楼,却不停下,“喂,我们上哪里吃饭?”
    在她眼里,吃饭大过天。燕三郎也习惯了,伸手一指:“那家。”
    这条金雀大街已经走完了一多半,马车经过的铺面也越来越不豪华。燕三郎指向的酒楼,招牌都半新不旧,上面写着“食尽鲜”。
    一行人浩浩荡荡开进酒楼,分占四桌,随手就点了十二道菜。
    千岁看这里上下两层几乎满座,终于满意。人多,才说明味道好。
    不一会儿,盆装的手把肉就上来了。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大铜盆,跟脸盆的区别就是底下还有个抽屉能够加炭保温。盆里的羊肉堆成了山,满得快要滑溢出来。
    这就是食尽鲜的招牌菜了。满安涞城的馆子都会做手把肉,本地人还认这一家,就说明它有独步之处。
    羊肉还在滚滚冒热汽儿,燕三郎也不怕烫,首先伸手给千岁抓了一块羊肉,长骨上连皮带肉,汤汁淋漓。
    到了这里吃肉喝酒,也不用讲究什么矜持了。千岁从袖里取出金柄匕首,一手把骨,一手执刀割肉,吃了两口就赞一声:“好!”
    众人也是吃得眉飞色舞:“好味,好味!这羊不会超过一岁。”左迁直接拍桌叫道,“伙计,再来一盆!”
    这里都是吃肉的行家,两口就能尝出肉质细嫩,大抵是选一岁以下的小羔羊现杀现放血,肉切大块就氽清水,然后扔进花椒水里慢炖。
    这种羊肉就吃一个鲜字,根本不需要多余调味,煮熟以后割肉蘸上孜然、辣粉、椒盐或者蒜泥,能吃多大口就吃多大口,保证满嘴留香,吃着吃着就停不下来。
    吃块肉,再灌一口当地特有的盖阳曲酒,从喉间一直辣到肚腹里,反上来的却是浓浓酒香,这冰雪天里怎一个“爽”字了得?
    不知不觉,燕三郎这一桌就要了四盆肉。哪怕在食量普遍偏大的宣国,这一群人也太能吃了一点。
    其他菜肴虽也美味,但风头还是被这道手把肉给盖了过去。
    众人吃得正爽,外头却起一片骚动。
    燕三郎靠窗而坐,这时就能看见街上走来一队兵卫,衣甲鲜明,健步如飞,直接冲进这家“食尽鲜”酒楼。
    为首的官差一声大吼,中气十足:“本酒楼经官方查封,在座的都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