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的爱人是祖国[快穿] 第107节
“以后不会了。”钟华道:“我向你道歉。”
宁馥反倒因为他的坦荡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陈苗的事,是钟华的心结,说不定还是心理阴影。
——他亲眼看着自己漂亮鲜妍年轻活泼的小同事脸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亲眼看着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远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疯子。
他还敢赌,也算悍勇。
钟华的话锋却一转:“但你不要以为谁都能进入调查记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丝笑,“不论男女,你是第一个被我特招的。我不给她们机会,也因为她们不会达到我的标准。”
从陈苗的事后,他几乎把调查记者部进人的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宁馥:“……你在夸我吗?”
钟华淡淡看她一眼,“说了你独一无二,还不算夸?”
宁馥一时没反应过来,钟华已经站起身走了。
她这个刚出院的病号不得不付了早餐钱,又跟老板要了个袋子把剩下的小笼包打包带走。
钟华这么直白的赞美,堪称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独一无二,你还当众怼我让我去做出镜记者?”
钟华斜睨她一眼。
这人的确是个奇异的矛盾综合体。
她有远超常人的沉稳机智,有时候却又像是血液里流淌着疯子的基因,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护,但有时候又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厉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来说,拒绝领奖是她自有风骨,还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脸,这就是记着人家拿奖买她虚假报道的仇呢。
这个世界上伟大的人物就如同银河中的群星,亘古闪耀。
宁馥的那颗星星,转到背后是一个皮卡丘。
她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钟华难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说真心的。”
“叫你去当出镜记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过宁馥油汪汪的嘴唇,忍着吐槽的欲望,道:“公允来说,你是我平生仅见的美人。”
宁馥呆住了,“啊?”
钟华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
陈苗失踪是在一个星期三。
她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报警、遍发寻人启事,想了不少办法费了无数经历去找她,可这些年下来依然是毫无音讯。
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第78章 仗剑人间(44)
宁馥的声音经过大脑的放大处理,让钟华愣了好一阵。
他在原地站了几秒,然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发呆。一片空白地发呆。
他知道宁馥不会骗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摊子跑去。
宁馥正在小摊前挑选口味,她旁边站着一个脏兮兮的女人。再仔细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宁馥动作无比自然地拉着她,仿佛拉住一个早就相识,刚好路过的同学或发小。
她抬头见钟华来了,朝他露出一个笑容——钟华感到目眩。
“我喊陈苗,她答应啦。”宁馥笑道:“请我们吃冰吧,领导。”
陈苗很乖。任由宁馥牵着她,甚至在宁馥把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拉起来朝钟华摇晃的时候,她还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张原本该清秀漂亮的脸上盘亘着许多道长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钉入肉里的蜈蚣,此刻伴随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脸上复活,扭曲地蠕动起来。
那卖奶昔的小贩一抬眼,正看见她之前被一头乱糟糟长发掩盖的脸,吓得“啊”地一声,险些将手里的勺子丢出去。
小贩紧接着就感觉到两束目光朝自己刺来,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凶恶劲儿,而后面来的那个男的,视线中简直像带着冰渣子!
这三个人都好不正常!
小贩赶紧眼观鼻鼻观心,老老实实地做起奶昔来。
十五元一大杯,其实更像沙冰。
钟华付了钱,一只手拿着一杯奶昔,却突然有些手足无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宁馥。
宁馥还真是第一次接到钟华这样询问中带着一点求助的眼神,她挽着那个脏兮兮的女孩,问她,“我们先坐下来吃冰,然后找个地方吃饭,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点了点头。
三个人在公园里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钟华看着两个姑娘享用她们的奶昔,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只有放在身侧的手指反复屈伸,握紧。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宁馥吸着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头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头做鬼脸,陈苗就“吃吃”地笑起来。
*
宁馥去买奶昔的时候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说流浪者更合适一些。
在这里卖了两个夏天的奶昔摊小贩也说从前没见过她。
她有些焦躁地围着步道转悠,仿佛在认真地思考和找寻着什么,下一刻看到小贩漂亮的阳伞和太阳下花花绿绿冒着凉气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别人乞讨要钱,只有有时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怜,施舍几个零钱,或是直接给她买些食物。
她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兜帽卫衣,裤子也脏兮兮的,或许是在外面流浪受过欺负,看人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惊怯,举动也有些畏缩。
宁馥看到了她脸上的伤疤。
她是陈苗。
陈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长椅上动了动,她对宁馥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