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结婚[快穿] 第92节
当然最重要的是, 原主的悲剧是由她自身遇人不淑引起, 与舅舅一家无关。
“静萩, 可算把你盼来了, 你不知道我跟你舅舅每天有多担心。”
舅妈给了她一个热切的拥抱, 表哥从她手中接过行李, 一脸笑意的在旁边看着。
“舅妈,表哥,能见到你们真好。”
他们是原主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亲人,给了原主许多关爱和温暖, 从今天起,他们也是自己的亲人了。
“你啊,就会说好听的哄我,真想舅舅舅妈早就该来,也免得我们成年累月的惦记。”
舅妈顾月琴嘴上“抱怨”,脸上却满意的不得了, 外甥女出落的越发标致,她没有女儿,从来都把外甥女当自家女儿看,因此很有种“吾家女儿初长成”的欣慰。
宋静萩由着舅妈说也不反驳,她知道舅妈是个爽利人,有什么说什么,从来不遮着掩着,话说完说透就好。
果然,顾月琴说了几句自己都觉得没劲,反正外甥女,人已经到了,以后必然长长久久的处在一起。
“路上累吧?我们赶紧回去,你舅舅今天有个生意在谈,恐怕得晚上才能回来,要不他今天肯定要来接你的。”
宋静萩懂事的点头说没关系,“舅舅生意要紧,我们一家人不用那么客套。”
顾月琴满眼稀罕的握着她的手,这话是说到她心里去了。
“你说的太对了,可不就是一家人嘛,说起来你小时候我就恨不得把你抢回来养,可你爹妈只有你这一根独苗,我再稀罕也开不了口啊,只想着哪天我们日子好了把你们一家都接来享福,没想到世事难料。”
说完,顾月琴安慰的拍了拍宋静萩的肩,刚好三人已经走到停车场,表哥孟淮安打开车门让两人上车。
孟家住在黄浦区,离城隍庙很近,一栋西式小洋楼,院子挺大,不仅种了花草还能容纳两辆汽车,一辆舅舅在用,一辆大表哥在用。
二表哥和三表弟不在家,一个去郊外采风,一个学校有课。
舅妈先带着宋静萩去为她准备好的卧室,朝南、宽敞,看得出是精心收拾过,家具、摆设、床铺都是新添置的。
这样好的屋子自然不能一直空着,之前住的是三表弟孟淮义,为了欢迎她这个表姐才舍得空出来,搬到另一间客房去住。
“怎么样,这个房间还合适吧?现在时间还早,你先收拾一下,十一点下楼吃饭,我已经让桂嫂做了许多你爱吃的菜。”
宋静萩微笑着抱了抱顾月琴,真诚的感激道,“谢谢舅妈,让你为我费心了。”
舅舅对她再好也不如舅妈心细,该表达的感情她从来不吝啬表达,倒让舅妈稍稍有些意外。
在顾月琴认知里,外甥女乖巧有余开朗不足,没想到两年多没见,性格变了不少,不过这些都是好的变化,她将此归咎于孩子长大了。
午饭非常丰盛,小表弟也回家吃饭了,他性格非常活泼,让原本就很热闹的餐桌变的更加热闹。
下午舅妈带宋静萩逛街,附近就是繁华热闹的商业街,茶楼、餐馆、金店、服饰店等应有尽有。
舅妈要给宋静萩买衣服,宋静萩不想让她破费就推说不缺这些,被她嗔乖道,“年轻姑娘该是最爱俏的时候,多少衣裳都不怕穿不完,你别想着给舅舅舅妈省钱,现在你大哥二哥都挣钱了,你一个小姑娘我们养的起,就是你以后嫁人了,我们也是要给你置办嫁妆的。”
年轻姑娘听到嫁人的话总会羞羞涩涩,从她成了“宋静萩”的那刻起,她的所有行为、语言都会按照宋静萩来扮演,因此舅妈说完,宋静萩的脸就红透了。
这家叫“霓裳”的服装店属于高档店铺,店主有四位,都是极有声望的名媛贵妇。
当然,平常卖衣服根本用不着幕后老板,而是一位叫霍清澜的女士在管理。
两人一进店,霍清澜就迎了上来,客气的跟顾月琴寒暄道,“孟太太真是稀客,今儿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顾月琴并不经常光顾“霓裳”,她身材偏胖,这些时装并不适合她,平时穿的都是裁缝上门量身剪裁的。
霍清澜之所以跟她认识,是因为孟家开的纺织厂常有新鲜布料,“霓裳”作为高规格服装店,用的布料自然不是泛泛之流,一来一句的就有了生意上的往来。
顾月琴笑着回,“霍老板这的衣服都太瘦了,我有心想扮的时髦些也没我穿的尺寸不是?”
说完,她将原本站在身后的外甥女往前拉了一臂,对霍清澜道,“这是我外甥女,刚从老家过来,我们家就这一个女孩,怎么心疼她都不为过,贵店有什么时兴好看的衣裳就拿来给她试试。”
霍清澜其实已经注意到了宋静萩,实在是宋静萩太惹眼不仅长的好看,周身还有种说不出的气质,服饰搭配也恰到好处。
不过她没猜出这姑娘是孟家的表小姐,还当是孟家哪个儿子的未婚妻之类。
“原来是表小姐,我也说松市的千金十有八九都认识,怎么还漏了这么花骨朵似的娇人儿。”
霍清澜夸宋静萩比夸自己还让顾月琴高兴,陪着宋静萩看衣服的兴致就更高了,一连试了五六件,中间霍清澜还问起了宋静萩的个人问题,这是太太们日常交流最常提到的话题。
“之前在老家离的远,我想操心也操不着,其实心里一直记挂,现在好了,人在跟前我就能帮她好好张罗,霍老板要是有合适的年轻人就叨扰着帮着我们家静秋介绍介绍。”
霍清澜自然爽快应下,在这个圈子里,“做红娘”也是拓展交际的方式之一。
不过在霍清澜看来,宋静萩美则美矣,也读过大学的,但仅父母双亡这一点,相配的人家就不多,更别说那种家大业大的。
宋静萩的身材堪比衣架,真正是穿什么都好看,舅妈恨不得全买下来,最后还是她拦着,只选了其中两套洋装,结账的时候竟然付了八百多块,要知道如今普通人的工资才三四十一个月,公务员、大学老师多些,能突破三位数,普遍也不过一两百。
在店里宋静萩没说什么,离开后才跟顾月琴表示,“舅妈,这些衣服太贵了,您以后可千万别再给我买。”
顾月琴笑看她说,“穿着打扮也是投资,你要想以后找个好人家,方方面面都得注意才行。朴素虽然好,但不是咱们这种人家该考虑的,挣了钱就得花出去,否则会被不明内情的人看低了。”
宋静萩心中感慨,没想到三十年代竟然是这样,一方纸醉金迷、虚荣挥霍,另一方则战火纷飞、朝不保夕。
这样的对比实在惨烈,也难怪无数仁人志士愿意牺牲性命也要为自由为革命而战,正所谓“乱世出豪杰”。
逛街一下午,提了许多东西回去,有吃的有用的也有穿的,舅妈甚至还给她买了个碧玉挂坠,用银链子系着戴,素雅又清新。
傍晚时分舅舅孟增禾到家,见到宋静萩免不得又是好一阵寒暄,拉着她说了不少话,最后让她安心住下,要代她早逝的父母照顾她一生。
晚饭过后一家人在客厅喝茶谈天,话题主要围绕宋静萩的工作和婚姻问题。
“你之前在报社工作,明天让你舅舅去申报打听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职位。”
申报是松市最大的报社,待遇也是最好的,这样的地方想进的人多竞争激烈,就算是靠关系还得拼谁的关系更硬更厉害呢。
长辈的想法无非是觉得她之前做什么还做她惯常的工作,这样适应起来快,而且在报社工作有保障,又体面,再合适不过。
但宋静萩有自己的想法,她是带着任务来的,进报社对搜集情报固然好,但攻略部分则很难完成。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既然程晏和是外事局对外联络部主任,她自然该去外事局才合适。
但这个想法不适合现在透露,一旦舅舅舅妈问起缘由,她很难解释为什么想去,毕竟她只是一个刚从县城来的小姑娘。
几人聊到九点钟就各自散了回房休息,宋静萩昨晚没怎么睡,洗漱后很快进入了梦乡,楼下主卧内,顾月琴跟孟增禾则在交谈。
“静萩的变化真大,以前不怎么爱说话,现在活泼多了,果然还是工作锻炼人。”
孟增禾欣慰的笑道,“是啊,小妹地下有知该安心了。”
孟增禾从小就疼妹妹,顾月琴跟小姑子也相处融洽,否则也不会待外甥女如此好。
“你明天去看看工作,我呢转陪那些贵妇太太们喝茶,静萩二十一了,得尽早定下来才是,女儿家的花期短,我们得用心给她找个好的,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才算不负小妹。”
孟增禾欣慰于妻子的体贴大度,换一个人来不定做的比她更好,有些女人的心比针尖还小,见不得花一分钱在别人身上。
他握着妻子的手说,“我孟增禾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你,为了你为了这个家,我会好好经营厂子,让你们过上更富足的生活。”
顾月琴靠在丈夫怀里笑了,“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你也不用太累,我看着心疼。”
说完,两人在半暗的夜里相视一笑。
第一百二十三章
第二天起床吃过早饭, 宋静萩说要自己出去走走,舅妈不放心。
“你人生地不熟的,还是我陪你一块吧。”
宋静萩摇头, “不用的舅妈, 我这么大人了走不丢, 您就放心吧。”
顾月琴没养过女儿, 听她撒娇眼睛都乐眯了,哪还有不同意?
“行,我知道你们年轻人不爱跟我们年长的玩,记着家里电话, 有事给我通电话, 另外中午饭得回来吃, 不然我该担心了。”
她昨天刚到, 在这边连个朋友也没有, 顾月琴肯定是不放心她长时间出门的。
宋静萩应下, 吃完饭拿上个手提包离开, 穿着件象牙白收腰文衫、胭脂色及膝裙, 黑色的小皮鞋踩着,中和了她容貌上的美艳,更添了几分文雅味道。
昨晚她已经通过系统了解了程晏和每天大致的生活轨迹,通常是七点二十起床, 七点四十用早餐,八点一刻坐车从程家大院出发,八点半前到达外事局。
今天宋静萩出门自然不只想看一眼攻略对象那么简单,而是在知道他好音律,每周末都会抽半天时间去一家叫“兰心”的会所听音乐、喝咖啡、与朋友相约叙旧,应该与他的留学经历有关。
宋静萩今天出来就是想应聘兰心会所的琴师一职, 非全职,仅周末兼职。
之所以做这个决定,是因为兰心会所原本有两位琴师,其中一位三天前因故离职,会所的经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替代者。
来应聘的人技艺好的容貌不佳,容貌佳的技艺一般。
可来会所休闲娱乐的都是上层人士,其中不乏懂乐理的行家,如果只找好看的而不重视技艺,反而是对贵客的一种敷衍。
技艺这一块宋静萩是不担心的,做了那么多世界任务,她的钢琴水平不说是大师级也达到顶级的程度,不出意外的话,应聘一个会所的琴师绰绰有余,但她也不是完全乐观,真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应聘不上的话,只能再想其他办法。
这个点不是兰心的营业时间,宋静萩到的时候门房细看了她一眼,觉得这姑娘长的挺好看,说不准能成,因此对宋静萩很客气,让她在门口坐着等,他自己去里面找负责人去了。
宋静萩也不急,就坐在门口的小屋里等人,没一会儿就听到有人往这边走,除了刚离开的门房外,还有沉沉的皮靴声。
门开的那瞬,宋静萩握着手袋起身,兰心的经理蔣志云入目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姑娘穿着素净的文衫,洁白如雪,娇美如花,将小小的接待室衬的比挂着水晶灯的大堂还璀璨。
“这位姑娘是来应聘的?”
问出口后蒋志云就懊恼了,实在是缺少了往日的潇洒干练,甚至有些傻气。
但姑娘并没有在意,唇角浮起笑点头回道,“是,如果先生乐意,我想试上一试。”
自诩阅美无数的蒋志云也被这一笑晃了眼,对眼前的姑娘很有好感,但这种好感无任何情欲色彩,纯属一种对美的欣赏。
于是他点头道,“当然可以,乐意之至。”
说完,他退了一步,做出了一个“请”的收拾,让宋静萩跟着他走。
作为松市数一数二的会所,兰心的装修既入时又豪华,很是西华,沿着走廊来到大厅,只见华丽敞阔的空间里,一架白到闪光的钢琴静谧的放在台阶上,身前摆着一张皮质琴凳。
宋静萩走过去,将手袋放在了地面上,琴架上有琴谱,但她并没有翻看,而是看似随意的将手指按在琴键上。
在此之前蒋志云就想好,即使宋静萩水平一般般也录用她,实在是等不了了,总不能让另一位琴师连轴转的工作。
但等宋静萩的手指飞舞起来,蒋志云就再也想不起这个,完全沉醉在了美妙的音乐中,直到最后停下才回过神来。
他虽然不会弹琴但听的多了多少能听出些门道,这首曲子意境刚强有力,需要极高的钢琴演绎才能表现出来。
“这是什么曲子,我似乎没有听过。”
宋静萩已经捡起手袋,淡笑着回道,“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中的一小节,有段时间不弹了,手法略显生疏,请蒋先生见谅。”
跟什么人说话得用什么态度,在宋静萩的判断中,蒋志云很适合这种看似谦虚实则凡尔赛论调,果不其然,听她“自谦”,蒋志云的神情更加热切,直接向她发出了邀约。
“宋小姐,你就是我一直要找的人……”
一激动表达有了歧义,蒋志云忙解释道,“你别误会,我是说你就是‘兰心’想找的人,如果可以,请务必留下,兰心需要的正是你这样才情卓越的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