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7,动感谋杀案,第十二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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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如住持作为东凰寺的领头人物,平时在寺庙里的起居住所,自然会给他安排最好的,可他偏偏要住在寺庙东边靠山的一个偏方,他说他喜欢安静,那里不会随便被人打扰,这样方便他静心精进,研看经书,这是他口是心非的说辞。
他要住进那个偏房的真正目的,是因为那里方便他依山建造一个暗室。暗室里能容纳五到六个成年人,自从暗室建造好,里面从来没有多过两个人进去,自始都是东如住持自己进出。那里储藏着只有他知道的秘密。里面是一个小型研究室和储藏室,专研hly和储藏hly。他要凭己之力改良hly,让瘾君子吸食他改良的hly,而不会死掉,为他贩毒赎罪,就像一个杀手杀人,最好是让人没有痛感地死掉,他会觉得那是在做好事。
挨墙放着的铁床看起来很普通,不过比一般的床稍微高一点,这是有原因的,因为暗室就在铁床所靠的墙壁后面。平时东如住持要进暗室,得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移开铁床,从一个像狗洞的暗门爬进去。不移开铁床也可以,但得从铁床底下面钻过去,猫身爬进去。由于暗室是封闭的,东如住持每次进去时,得把只可容纳一个人人身的暗门开着,以提供给暗室氧气。
虽然暗室非常小,但装修很考究,在天花灯的照射下,显得富丽堂皇,抵靠墙壁的长形大理石台子上摆放着研究需要的瓶瓶罐罐和酒精灯,收拾的整整齐齐。靠里墙的台子那端上放有一个边框是金色的相框,相框里镶着一张女人的照片。金框焕发的光泽,明显看得出,那是货真价实的黄金打造的。紧挨大理石台子拥挤着放着一个木头箱子,上着挂锁。
照片上的女人短发圆脸,看起来才二十五岁左右。照片是黑白的,女人的着装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风格。可见,如果女人还活着,应该跟东如住持的年纪差不多,快近七十岁的高龄了。
虽然照片看起来年代久远,但相框干净的发亮。照片保存完好,没有一点毁损的迹象,就像刚从那个年代的照相馆里拿出来的。说明东如住持平时有好好保护那张照片,不让照片被虫蛀,或者挥发掉。
东如住持像平常一样,深夜睡觉前,关好门窗,移开铁床,从暗门似钻狗洞一样,进了暗室,满意地抚摸了一下木头箱子后,拿起黄金相框,对着女人的照片发呆,光溜溜的脑袋上的油光,焕发出油腻的光芒。
突然,他感觉脖子一阵冰凉,有一只像钳子一样的手锁住他的脖子,让他不能动荡。
东如住持明明发现那是一只强有力的手用刀抵在他的脖子上,但他脸上没有一点儿慌张之色,不知是他年老已经看淡了生死,还是因为他惹下了什么仇人,知道仇人迟早会找上门来用刀或者枪,抵住他身子致命的部位,既然有了这种心理准备,遇上这样突如其来的带有杀意的危险,自然就不会慌张,显得异常沉静。
东如住持身后的人像石雕一样,胁持着他,半晌没有说话,暗室静的彼此都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声。
东如住持的喉咙里咕隆了一下,像是胆汁朝喉咙外翻滚,又像是想要说话,因为刀子抵得他脖子太紧,使他不能正常发音。
把刀抵在东如主持脖子上的人,稍微松了一下拿刀的手。
东如住持乘机喃喃道:“是袁九斤么?”
袁九斤咬牙切齿道:“你这个老秃驴,早就认识我,为什么我送你照片的时候,你装作我们是陌路人?”
东如住持道:“你不自己识破我们之间有着扯不断的隐形关系,亲自找上我的门来,我就可以安然无恙地过着每一天,做着人人敬畏的东凰寺住持,隐秘地贩卖毒品赚得盆满钵满,了无声息地地杀掉我不喜欢的人,我这样很开心,为什么要自己向你挑明,我们认识呢?这不是给自己添麻烦么?”语气轻松自如,像一个战士在向人炫耀,他伟大的战绩。
东如住持补充道:“我早就预料到了,你迟早会这样拿着凶具找上门来的。”
袁九斤眼放凶光,说道:“你的意思是,你承认你害我染上毒瘾,家破人亡是吗?你这个恶毒的家伙,佛门的败类。”
东如主持不慌不忙道:“想必你自己也调查清楚了,我怎样毁灭了你的人生,你动手吧!反正我也活够了。”
袁九斤道:“你真够狠毒的,竟然还派人暗杀我。要不是我命大,我就永远见不到你了,从而能这么痛快地用刀抵住你的脖子。”
东如住持道:“你还是快动手吧!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终于有一个人知道了,我就觉得足够了。”
袁九斤道:“我要把你拉到众人面前,向他们数落你的罪行,再把你杀掉。我悄悄在这里杀掉你的话,你究竟是怎样一个恶魔,天下人就会不知道。我要让你死亡前,名誉扫地,被天下人唾弃。”
东如住持道:“你在众人面前杀了我的话,你就逃脱不了警察对你的抓捕。你在这个暗室杀了我,然后把暗室密封好,不让人发现这里有暗室,以及暗室里有尸骨。这样你仇也报了,也不会有人发现你是杀人凶手,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袁九斤道:“我不需要你假惺惺地给我支招,我愿意为你臭名远扬付出生命的代价。”
东如住持道:“你还是现在就杀了我,这样对你有好处。”
袁九斤把刀朝他的颈脖按了一下,东如住持感觉一阵生疼,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一下,刀刃划破了他的皮肤,他感受到了黏糊糊的血液在朝胸膛滑落。
尽管东如住持意识到了命在旦夕,但他丝毫没有反抗,不知是他觉得自己累了,进坟墓到是轻松的去处,还是因为他自觉作恶太多,自愿接受死亡惩罚,算是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