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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煜是个社交达人,但通常都是他把别人聊开心的。被第一次见面的人哄得轻松愉快,不算是很常见。
“他喜欢我。”秦覃不吝坦言。
文颂:“……”
是怎么做到的,秦覃没有多解释,视线落在他身上停留,忽然说了句乍一听不太相干的话。
“你iPad保护壳的颜色很好看。”
“当然好看。”
文颂不假思索,“我昨天网上挑了好久,今天下午就送……到了。”
他说着一愣,反应过来,高兴得快点脱手把iPad扔了,“你看得出来?”
秦覃点点头。
“是你喜欢的颜色。”
那可不!!
怪不得……怪不得他是这样的。
文颂看看手里浅紫色的iPad保护壳,又看看眼前神色舒缓温和的人,颇有些眼前豁然开朗的感觉,激动得语无伦次:“我就说怎么今天见到你……一看到你就觉得你特别正常!”
“……”
“祝贺你!!我怎么这么开心啊……应该给你做个小锦旗当奖励!我给你订一个吧,上面写‘战胜病魔舍我其谁’怎么样?还是‘永葆青春越来越帅’?”
“……”
文煜下楼就听见弟弟在胡言乱语,半句都没听明白,揉着他的脑袋揶揄,“是不是饿傻了。”
原本订好的晚餐餐厅有点远。秦覃晚上还要兼职,吃完饭再赶回酒吧工作来回太匆忙,干脆就直接到酒吧,在小陈老板的招待下吃了顿便饭。
今晚小陈老板正好闲在店里。他本身就是个健谈的人,喜欢结交朋友。也跟文煜一样做生意,凑在一起很有些聊头。
秦覃和文颂坐在一起。这组主要负责吃。
但秦覃吃得不得/安生,每咬一口汉堡,就会被身边的人用“天啊这孩子好会自己吃饭好争气”的眼神,赞许地望上一眼。
秦覃:“……”
小陈老板随口问他,“待会儿要不要去后面排练?后面仓库我给你们腾出来了。”
“今晚的不用了。”秦覃咽下食物,拿起啤酒润嗓,“之前稍微练过几遍。”
“嚯,肯定又谦虚了吧。”
文煜对他这一点很是赞赏。
文煜也是喜欢音乐的人,下午宿舍里见面,聊到不同的音乐风格,不同的乐器演奏,他都说“稍微懂一点”。
可真的深入聊开了,那绝不是只懂一点的程度。秦覃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个作曲家,母亲曾当过歌手。在这样的家庭里,从小被浓郁的艺术氛围影响,在音乐上有超出常人的天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文煜本意是想夸赞的。可听到这样的说法,文颂愣了好一会儿,有一眼没一眼的往秦覃身上瞥。
他正面或侧面得知的秦覃的家庭,好像跟文煜听到的并不一样:氛围融洽的音乐从业者家庭,养了一个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和谐美好得像是杜撰。
如果不是杜撰,就是秦覃故意只把事情美好的一面透露了出去。
为了使自己能够拥有一个好的第一印象,这么做很正常。但文颂一直以为他是不屑于做这种俗事的,没想到文煜居然能劳驾他注意自己的形象。
替哥哥感到受宠若惊。
文颂举起葡萄汽水压惊。
他喜欢这个。酒吧里原本没有,秦覃买了一箱放冰柜里备着,随时来随时都能拿到喝。
今晚只有秦覃一个人撑场面,抱着吉他坐在舞台正中央,像在开个人演唱会。酒吧里的客人来得不少,但没有特别激进的,再没人非要点个硬核摇滚掀翻屋顶。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欣赏音乐,气氛很利于演出。
文家兄弟两人坐在底下当听众。不管听不听得懂,心情都很美丽。
文煜的确很喜欢秦覃——更应该称之为欣赏。他身上带着不过分世俗,也不故作清高的才气。作为几乎同龄却马上就要接手家业,没什么时间去发展兴趣爱好的准生意人,文煜甚至有些羡慕他,能在人们融洽的目光注视下登台表演,弹奏歌唱。
有所热爱的人往往心思也会更单纯些。看到弟弟是跟这种低调有内涵的朋友玩在一起,而不是跟花言巧语的臭小子出去学泡妞,文煜感到欣慰。
文颂捧着脸欣赏帅哥弹唱,语气崇拜:“他很棒吧?”
忽然一下子快要被病魔击溃,忽然一下子又战胜了。吉他弹得好听,人又坚强。多厉害。
文煜笑了,“你也想学?回头让他教教你。”
“我才不学。听说练习多了手指上都会磨出水泡。”文颂很有自知之明,“我吃不了那个苦,看看就行。”
晚些时候蓝岚听说他哥来了,也要过来酒吧喝两杯,兴致勃勃地开着自己的爱车上路,结果开一圈找不到停车的地方,“好笨,还要我去门口接他。”
骂骂咧咧地去迎。
中场休息时间。秦覃放下吉他走回这桌,拿起啤酒自然地和文煜碰了一下。
合不合拍,大多数时候其实见第一面就能知道。
文煜问,“小颂跟你说过他父母的事么?”
“稍微知道一点。”秦覃说。
按照他“稍微……一点”的谦虚习惯,文煜自动理解成弟弟已经把自己的底细向他抖露得差不多,叹了口气说,“别看他乖兮兮的,其实性子很轴。”
“刚把他接回家的时候,他很不愿意跟我们亲近。因为一口冰激凌都差点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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