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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涉及合同的事情。
经纪公司那边,肯定是不可能允许别人用假的身份证去签约的。
于是,在经纪人的连哄带骗之下,原身很快就将真实情况全部透露出来,而经纪人则是表示,你以后演戏要是出名的话,肯定是会被家里人看到的,说不定现在演的这个角色就已经被家里人注意到了。
与其用假身份证出事暴露。
还不如回去商量一下。
尽量降低事情的影响。
与此同时经纪人还表示他可以跟她一起回去,帮助她劝说父母。
在经纪人巧舌如簧的劝说下。
原身总算心动,然后满怀忐忑心情的跟着经纪人回了自己家乡。
至于她家当时的情况。
只能说不好也不坏,就那样。
唯一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
幸好当时她走的及时,那家煤老板还没来得及给彩礼,她就已经逃走了,所以她父母除了对她怨恨不已,以及被媒人骂了一通之外。
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
当然,如果没得到十万彩礼也能算损失的话,那是的确有损失。
在原身回到家,并且见到她父母的第一瞬间,她父母不是问她去哪了,也不是问她出去受没受苦。
而是一个拿棍子一个拿绳子。
像要逮跑出猪圈的猪似的。
后来还是她经纪人出面,又是拿法律大棒敲打她父母,又是拿她当了明星之后能赚很多钱,远不是那点彩礼能比的这甜枣来说事情。
原身父母才暂且偃旗息鼓。
而最终结果就是,原身必须把她赚的钱的大部分给她父母当养老钱,不然他们就会到处说她不孝。
让她名声臭掉,万人唾弃。
原身当时对她经纪人还是蛮佩服的,所以见经纪人对此没任何意见,她自己最终也没提什么意见。
有了这份允诺,以及原身又把自己攒下的三万块钱交了出去后。
她便顺利拿到了户口本,并且办好了身份证,与那家经纪公司正式签约,并且一签就是整整十年。
原本原身以为,她跟经纪公司签约之后就能有更多的演戏机会。
就能演更好的角色了。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签约的那家经纪公司压根就没什么能力,找来的资源全部都是些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都是些没什么人愿意接的角色,有些角色甚至于都不用露脸。
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原身虽然片约不断,但是演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小角色,演完后,很大一部分剧都没有播出的机会,播出的那些剧有不少主角都扑的一塌糊涂,更别说她一个出现没几分钟的人物了。
再加上当时原身签的经纪合同分成还比较严苛,以及她到手的那些工资,大部分都得寄回家里去。
不然她父母就威胁她过来闹。
于是,原身做了整整十年的配角演员,都没能买得起房,至今依旧还是租房子住,甚至于因为大部分钱都要寄回家的原因,都租不起好的房子,只能租城中村的房子。
不得不说,知名度和名气,真的是相当重要,就算是条狗,是只猫,只要名气上来有人关注,有人气,那身价都是倍增,明星之类的也是如此,名气才等于他们身价。
可原身虽然演了十年戏。
参演过的电视剧,不下于三百部,电影也不下于一百部,但却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角色,也没有一个为众人所知的角色,甚至于她那经营了十几年的账户,至今粉丝量总共也才十万左右,还有不少是僵尸粉,是公司嫌磕碜才买的粉丝。
十万粉丝是什么概念?
专门发某些购物网站羊毛优惠券的一些账户,粉丝都不止十万。
十万粉在网红圈子里面。
那都是属于低端的底层人物。
这十年下来,不但原身的父母嫌弃她赚钱赚的少,当个所谓的演员明星,赚的还没有人家网红多。
原身的经纪公司也嫌弃。
本来她的经纪公司,其实还是想帮她拉拉皮条啥的,可惜原身的颜值最多只能称之为清秀,再加上平时不修边幅,整个人还显得很无趣等等,也没有金主能看得上她。
所以在她签约三四年后,原身的经纪公司就已经基本放弃她,只把她当做一个廉价赚钱工具,不断的给她接各种能赚钱的合法工作。
公司不帮忙精挑细选。
原身也是有活就干。
能出挑或者出圈才怪。
而在合约到期前三年,娱乐圈和演艺圈的竞争就变得越来越激烈了,原本没什么人愿意演的一些角色都有人开始抢了,也就是从那之后,原身就连原本乱七八糟的小配角活计都变少了,加上她爸妈那边逼的急,要她还像以前那样给钱。
最终原身只能在工作之余。
不断的拼命做兼职。
而在前段时间,也就是原身二十八岁生日之后没几天,她当年签的合约就到期了,原身的经纪公司那边是压根没有任何续约的想法。
所以原身收入更是再次锐减。
不得不打好几份工赚钱。
甚至于她还从原来的城中村搬了出来,搬到了地下室当中居住。
为了就是能省点房租钱。
可就算如此,原身的父母依旧还在逼她每个月按照原先三万块钱的标准打钱回去,一部分给他们两个人潇洒过日子,还有一部分给她弟弟还房贷并且养她弟弟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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