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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能让她对继子,还表现出一视同仁的母爱吧,她可做不到。
二婚那一年是六九年。
原身与顾耀民结婚并且领证。
次年生了龙凤胎。
第二胎龙凤胎八岁那年,顾耀民毅然选择暂时停职下海经商,那时候是可以停职一段时间的,而顾耀民刚开始也不确定下海经商能不能赚到钱,所以他先选择了停职。
不过他也没停多长时间。
因为他第一次来回倒卖一趟就赚了过去一年的工资不止,中间总共只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这种疯狂赚钱的感觉对他而言,远比铁饭碗更有吸引力,所以在第一笔钱刚赚到手的时候,他就直接回去办理了离职手续,原身对此也相当支持。
并且还赶紧跟他协商了一番。
把肥皂厂工作还给了娘家。
然后与他一起下海经商,至于孩子,反正三个都已经到了上学年纪了,直接交给双方的父母照看。
彼此父母轮流照看一段时间。
他们每个月给点钱就是了。
顾耀民当时也觉得妻子远比其他利益关系的兄弟可靠,多一个绝对值得信任的人,做很多事都会方便许多,所以几乎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原身的提议,把家里三个孩子交托给双方父母,他们下海经商。
即便过程有输有赢有坎坷。
但原身和她丈夫两人终究还是把握住了时代浪潮,在之后的三十年时间里,发展出了一个总资产过百亿的服装和电子厂,至于为什么说三十年,那主要是因为零八年的时候原身丈夫因病去世,从那一年开始,他们两人创办的服装厂和电子厂就被分割了开来,其中服装厂交给了不是原身亲生的那个顾缘。
电子厂交给了原身亲子顾宇。
至于另一个闺女,出嫁的时候给过嫁妆,分遗产的时候,是相当理所当然的没有分到任何股份,只得了几套房子以及一千来万现金。
当然了,服装厂和电子厂虽然分给了两个儿子,但是原身和她丈夫同为创始人,她丈夫遗产分的也仅仅只是他的那部分股份,并不影响原身手里所握有的百分之三十服装厂股份和百分之四十二的电子厂股份,这些股份原身可没分出去。
至少在她死之前应该不会分。
最多提前立好遗嘱。
而分完遗产后,因为原身手里握有的股份不再占据绝对优势,所以那两个厂自然也是分别归原身那两个儿子执掌,之后一些大动作。
包括两个厂的未来走向。
也都不归原身管了。
据原身记忆了解,她那个继子在继承服装厂之后,压根就没怎么管过服装厂,而是直接拿他在服装厂所拥有的股份抵押了一大笔钱。
自己开创了一家房产公司。
也不知是担心原身所拥有的股份会对他产生威胁,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反正他基本没怎么管过那家服装厂,一直让服装厂自生自灭,自己专心发展新的房产公司。
原身还不好说什么。
只能偶尔插手管管,免得服装厂跟不上时代节奏倒闭,影响自己的股权价值,后来她那个长子办的房产公司,正好赶上房价飙升的黄金时代,赚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但原身的确是没沾到啥光。
甚至服装厂的股权价值。
都因为服装厂和那个服装品牌本身越来越不行的原因下跌不少。
至于原身那个亲生儿子,他倒是没把电子厂股权抵押贷款,自己创办企业,他是直接自己吃老本。
可是电子厂又能有多少老本给他吃,没有科技创新的话,一两年就跟不上时代了,只能给别人做代工,他自己不思进取,还埋怨他爸和原身没把服装厂给他,把电子厂这个垃圾给他,过程他甚至还起过直接把电子厂的股份变卖,把钱全部都存银行里面,吃利息的打算。
最后原身迫于无奈,只能自己动用自己的老本,把电子厂在她亲儿子手里的股份买下来自己运营。
对此她儿子也很乐意卖。
因为她儿子觉得,她妈就他一个亲生儿子,即便现在花钱把电子厂股份买了回去,等回头死了,手里股份能不留给他这个亲儿子吗?
现在卖了既能拿钱潇洒。
还不用管电子厂运营。
等过几十年老娘走了,股份工厂什么的,最后不还都是他的吗?
实际上,原身原本是想拿自己这么多年来攒下来的老本投资一些网络公司的,但这时候,她把钱都用来收购自己儿子手里所拥有的电子厂股份了,自然就没钱投资网络公司了,还得花费不少精力,一把年纪了,亲自去管电子厂里的事。
在原身的管理之下,电子厂虽然没能就此腾飞,但至少也不像她儿子管的时候那样,不断倒退了。
甚至还能有钱继续买地建厂。
扩大生产。
虽然利润远远比不上搞网络计算机和搞房产的,但是至少稳当。
不过干了几年后,六十多岁的原身也的确感觉自己精力不济,儿子那边又不成器,所以只能采用股权激励的方式提拔了些人,让他们帮忙管理电子厂,自己退居幕后。
除此外她还因为年纪大了,有些怀旧的原因,生出了对自己这么多年,就没有管过的另外两个孩子的愧疚,特地派人去调查她那另外两个孩子现在的具体情况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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