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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这尼玛不科学

      “叮咚~叮咚~”
    “叮咚~叮咚~”
    余辉(疑惑地):为什么戴拿和高斯的计时器闪烁时的声音都是一样的,电视里好像不一样吧
    狼狼(不耐烦地放下手机):闭嘴,这电视里和小说里能一样吗电视里怎么响那是圆谷英二说了算,小说里怎么响是我说了算,哪凉快哪呆着去,别来耽误劳资码字。
    余辉(不满地):抗议,我是主角,你得把我写了有个性你知道吗
    高明(讨好地):我说你个孤寡可以了,别把人家狼哥惹毛了,要不狼哥等下削你你就完了,你说是吧狼哥
    狼狼(满意地点点头):你看人家高明就是识时务的,你个孤寡滚一边玩泥巴去,等下没你的事了。
    贝蒙斯坦(一脸猥琐的笑容):我说狼狼,他们俩还打不打,我穿个那么厚的皮套很热啊,不打我要去吃饭了。
    狼狼(一挑眉毛):当然要打,高明,把这货拖走,等下给你加戏份。
    高明(一把揪住余辉的衣领):保证完成任务!
    余辉(哭丧着脸,被高明拖着走远):我是主角,我有光环,我不服,我不服啊……
    戴拿和高斯的计时器闪烁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此时的高明和余辉都是半跪着的,如果不是硬撑的话,他们俩早就躺平了。
    贝蒙斯坦则是很嚣张的叫了几声,慢慢的走了过来。
    “该死的……要是这个时候兰茨恩和伊莱克斯他们在就好了。”想到之前,每当自己有难,sc的战机准会出现在自己上方用那强大的火力支援自己。
    想起汤姆斯,余辉捏紧了双手,没错,前来支援他的火力最强的战机一般来说就是汤姆斯驾驶的雅典娜女神号了。
    “对了高明!”余猛然想到了什么:“奥特之王那个老爷子给了我两件宝贝。”
    “奥特之王”高明一愣,之前可没听说过还有这么号人物。
    “哎呀反正就是奥特之王,金古奥特曼,他给了我奥特披风和奥特手镯,你看!”说完,余辉指了指右臂上的奥特披风和左手腕上的奥特手镯。
    “我还是搞不懂你再说什么……”
    “看着,”余辉扬了扬眉毛:“嘿……呀~”
    手臂轻轻一挥,一件银白色的布料出现在了戴拿的右手中。
    “就这么块破布,能干嘛”看着余辉手里的“奥特披风”,要不是情况危机,高明都快笑出声来了,就这么块破布,还奥特披风。
    “jio~”贝蒙斯坦可没耐心等着余辉和高明在这瞎扯蛋,从头部发射了光线。
    “看好咯,嘿~”余辉把披风披在身上,然后往前面一挥,贝蒙斯坦的激光就这么就消失了踪影。
    开什么玩笑,连诺亚重力都可以抵挡的奥特披风,用贝蒙斯坦的激光去射,不就等于拿鸡蛋去打坦克么。
    高明看见披风的表现,诧异地点点头:“嗯,这东西还真有几下子。”
    余辉更得意了,站起身用右手握住了左手腕:“还有更吊的呢,嘿~”
    余辉举起手的那一刹那,右手中出现了一个飞镖一样的东西,还是红色的。
    这回余辉还没来得及出手,甚至还没来得及向高明炫耀一番,远处的贝蒙斯坦见了这个东西,就像见到了鬼一样的嚎叫了一声,扬起翅膀就像天空飞去……准确来讲,是逃去比较合适。
    这下子轮到高明和余辉目瞪口呆了,俩人一脸懵逼的抬头看了一眼正在拼命逃跑的贝蒙斯坦,然后面面相觑。
    他们实在是搞不明白,明明自己是吃了亏占下风,为什么贝蒙斯坦一看见奥特手镯就跑了,那东西有那么神奇
    至于为什么要跑,答案很明显,贝蒙斯坦之前就是被杰克奥特曼用奥特手镯变成的光刃给切了个几大块,那个惨法,啧啧,五马分尸啊有木有,现在好不容易复活了,却又遇见这个当年要了他命的东西,能不跑吗
    “我说,你别站着看我,我脸上没花,他快要跑掉了,你这个飞镖倒是快甩啊!”高明最先反应过来,于是开始催促还在发呆的余辉。
    “哦哦,好的,看我的,诶……哈!”余辉把飞镖瞄准贝蒙斯坦,用力甩了出去,不愧是奥特手镯变得,飞镖快速朝着贝蒙斯坦飞去。
    眼看就要击中贝蒙斯坦,关键时候,飞镖突然转了个弯,飞回来插在了余辉面前的土地上。
    “我……卧槽,这是逗我”余辉看着那飞镖哭笑不得。
    “快点,换个姿势,再来一次!”高明在一旁鼓励到。
    “嗯,”余辉点点头,换了个姿势,再次把飞镖扔向了贝蒙斯坦,口中还大喊着:“去吧,奥特手镯!”
    又是在快要击中贝蒙斯坦的时候,飞镖绕了个弯又飞了回来。
    “我放弃了,金古这老家伙居然敢骗我,这分明就是在玩我。”飞镖再次飞回来,余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很确定金古在逗他。
    高明捡起那飞镖,看了一眼远处的贝蒙斯坦,一飞镖甩了过去。
    出乎预料的,这回飞镖精准的击中了贝蒙斯坦,把它从中间切成了两半,紧接着,被切开的贝蒙斯坦在空中就爆炸了。
    “这……这尼玛的不科学……不科学啊……”余辉仰天长叹,为什么明明是自己的东西,自己用不了别人却能用,难道自己人品真的那么差?
    “这有什么不科学的,”高明接住飞回来的飞镖,神秘地对余辉耳语了一番,然后在余辉那惊悚的表情中,高明解除了高斯的实体化,变回了人类。
    余辉呆了半晌,也解除了实体化,变回人类的他愤怒地朝着树林中走去。
    余辉(愤怒地):原来是你,姓狼的,你居然躲在林子里阴我。
    狼狼(放下手机伸了个懒腰):这个嘛……我早告诉过你,惹我姓狼的,揍你没商量,既然惹了我,那么你扔飞镖还想扔中贝蒙斯坦
    余辉(抓狂地):哇呀呀呀,你个姓狼的,我今天跟你拼了……呀……
    高明(再一次揪住余辉的衣领):嘿嘿,狼哥你看,我刚刚表现不错吧?
    狼狼(点点头):不错,很不错,放心以后跟着我好好混,难不保以后,你会取代你旁边这货当主角。
    高明(喜出望外):谢谢狼哥,小弟我以后一定为您肝脑涂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上刀山下火海!
    余辉(鄙视地):哼,没义气,亏我还救你。
    狼狼(恍然大悟):余辉你闭嘴,对了高明,老贝去哪了,怎么转眼人就没了。
    高明(呵呵一笑):噢,您说贝蒙斯坦啊,嗨,那货吃饭去了,听见吃红烧肉,皮套都没脱就跑得人都没影了……
    狼狼(打断高明):红烧肉尼玛这家伙……对了,给我把余辉绑柱子上,今天不准他吃饭……
    高明(看着跑的比兔子还快的狼狼):喂狼哥,等等我啊!
    余辉(被绑在柱子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亲爱的书友们,看见没,惹了作者就是这个下场,所以说你们要活跃起来,票啊什么的要给勤点,不要学我啊,555~我的红烧肉啊……
    (实话实说,我没勇气看完高斯tv版,只看了头几集,最后几集以及三个剧场版,把高斯写的有些垃圾,放心,这只是暂时的,后期会厉害起来的,毕竟高明这货可是雷杰多啊。还有一件事就是,我有个朋友在飞卢上找了几篇奥文给我看,说人家更新的有多快,每天至少5000,我想说这本书其实是很难写的,所有内容完全靠我自己脑补,没有任何借鉴,不像目前主流的奥文都是主角穿越进情节里面去,然后其他的都是跟着剧情走,只需要改动一点点东西就可以,当然,我没说这种文是垃圾,只是我写的这种是奥特曼穿越到人,他们的是人穿越到奥特曼,很明显前者难度比后者大的多,所以更新可能速度比不上。有时候我都觉得我有点像个导演了,想想本书成为tv版的情景,我都无比兴奋。本章可以看做是为了十票加更,我在不影响整体的情况下突然改变了画风,希望各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