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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可不可以……陪陪我?

      殷梦云静静的听着林峰的诉说,她不知道这个男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凭空幻想出一个胖子,并对他感情如此之深,她也曾怀疑过是不是自己记岔了,可是她偷偷用手机询问后班长周胤后,对方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
    周胤是男生,跟林峰他们同一栋、同一层,虽然不在隔壁,隔了三五间,可做班长、同学、一栋楼里的人,总不至于连林峰宿舍里有几人都弄错吧?更不可能连班上有没有郑小胖这个人都弄错吧?
    林峰的大脑肯定是出问题了。殷梦云心想到,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帮助他,陪伴他,这需要理由吗?林峰面对五名歹徒,义无反顾的冲进来救自己,还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这样一个愿意为自己拼命的男人,自己就算做再多也不为过。如果不是林峰,真难想象遭遇这种事情的自己,余生会变成什么样。
    这是殷梦云此时的真实想法,如果林峰同学的情商稍微高点,就能意识到今晚绝对是个推倒佳人的最佳时期,错过了今晚,就错过了全世界。
    可此刻的林峰,满脑子都是一个猥琐谢顶的死胖子,而不是温柔倾心的美人。
    骑了四十多分钟,终于到了光谷附近,这边人流量多了许多,不时就有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林峰和殷梦云这对组合,然后充分发挥想象力构建一个香艳刺激的爱情动作剧情故事。
    殷梦云羞得一只手压着外套边沿,一只手环抱着林峰,将脸埋在他的背部,不敢见人。
    好不容易找到家服装店,林峰让殷梦云等等,他则进去挑选衣服,结果两分钟后,林峰狼狈的逃了出来,这家路边看起来很随便的女装店,标价就没有低于500元的衣服,林峰兜里掏干净了也才376.5元。
    殷梦云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远处的林峰,林峰都没好意思扭头看她,只是低着头进了隔壁的一家男装店,美特斯邦威,这是林峰中学时代比较喜欢的牌子,因为那时jay代言,价格也比较亲民,大多数衣服都在三百以内,过了五分钟,林峰手里提着一个服装袋走了出来。
    买衣服嘛,不就是先想好买什么,然后进店,找出来,买单付账,然后提走吗?需要很久吗?完全不理解那些买个衣服要半天时间的女人怎么想的。
    “你为什么要给我买男装啊?”殷梦云看着林峰递过来的衣服,顿时无语的问道。
    林峰有些尴尬,总不能告诉他,自己从医院太平间出来的时候,别说衣服手机钱包了,连肾都没了,就身上这点钱还是抢得别人的呢。
    “噗哧!”殷梦云似看出了林峰的尴尬,顿时笑了一声,见林峰朝她瞪眼,她吐了下舌头捂住了嘴,然后开始翻找自己的挎包里的钱包,结果一打开,殷梦云顿时苦着脸说道,“完蛋了,我的钱都被那些坏人抢走了,离开的时候走的那么急,只拿了包包和手机,忘记把钱找回来了。”
    说是这么说,殷梦云心想真要让自己去死人身上翻找自己的钱,她宁愿不要了。
    林峰也有些无语,他的思维并没有完全黑暗化,抢劫这种事,他还是很不齿的,他拿走了司机的钱包,只是因为他需要,而这又是敌人的,‘舔包’这种事他已经干的很顺手了。而那五个人的‘包’他没有去‘舔’是因为他以为自己不需要,所以不屑于去舔。他不是为了杀人而杀人,也不是为了抢劫而抢劫,虽然这些事都做了,但他仍固执的坚守一些底线。
    “不过我可以用微信支付宝付款,要不我转你微信,你再去帮我买一下?”殷梦云小心翼翼的说道,她认为这种事有些伤男人自尊,怕林峰心里不舒服,所以很照顾他情绪。
    林峰或许以前会,可经历了这么多,这种小情绪他已经不会放在心上了,他不可置否的说道,“先找个地方把衣服换上吧,我的外套你还得给我呢,然后你再去买你的内衣,我也有点事要去处理,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你现在也安全了,衣服买完打个的士就可以先回去了。”
    殷梦云一怔,她没想到林峰会突然给她说这个,是啊,安全了,两个人本来就没有什么交集,只不过因为林峰的触电事故引发了自己的关注,然后巧遇后自己因为好奇选择了跟踪,之后遇到歹徒,在绝望之中被林峰救下,现在她安全了,自然也就该分开了。他们两人,既不是亲人,又不是情侣,有什么理由一直在一起呢?一时之间殷梦云竟有些恍惚和难过。
    殷梦云本以为林峰今晚会一直陪着她,带她买了衣服后,两个人会找个没人的地方坐着,说说话,吹吹风,舒缓下心情,也交流下感情,直到聊得很晚他们才会依依不舍的离去,如果学校关门了,不回去也可以啊,她可以陪林峰去网吧包夜,或许困了自己可以靠在他的肩膀休息一下,两人的关系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又或者林峰会提议去开个房间,自己会害羞推辞,但是最终接受,在有两张床的标准间里,在充满暧昧的狭小空间里,两人相安无事,却又让感情急速升温。然后第二天一起去吃早饭,一起回学校,下课后再一起吃午饭,从之后一直‘一起’。
    可他怎么就要离开了呢?是因为……不喜欢我吗?
    这一刻,一颗少女的心在风中被吹的摇曳生姿,只是这份凄美,或许没有人能看到。
    “可不可以……陪陪我?”殷梦云有些哀求的看着林峰,此刻的她,楚楚动人,我见犹怜。
    ps:大吉大利,晚上吃鸡!最近孤独在书评区被各位大大蹂躏了,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q1:主角是圣母婊?
    a1:之前说过了,新手写书,没经验,设定的是先弱后强,慢慢成长,包括性格。大家看着生气,也从另一方面表明孤独写的生动,否则代入感也不至于那么强。另外黑暗暴力男郭奇不也是一个证明吗?不是我写不出这样性格的人,只是设定原因而已。
    q2:没人记得胖子是因为主神抹除了关于他的记忆?为啥要写那么多灌水?
    a2:情节有这方面的设定,但是具体肯定不是这么简单,毕竟这条线从第一章就开始埋了,如果只是这么简单,那也太无趣了。另外关于灌水的说法,我也能理解,毕竟更新慢,好不容易等一天,就这么点东西,心情肯定很暴躁。但是写都市情节,不可能一路高潮,总得有铺垫和过度。如果我一天更10000字,那你们绝对不会把2000字的过度放在心上。
    q3:为啥更新那么慢?
    a3:之前也回答了,孤独也是有正当职业的工作者,还是监狱工作者,国家一年给我十几万的薪水,肯定不会让我喝喝茶看看报,我们是高危职业,而且工作强度很大,一个月上班时间超过300小时,你们自己算算。毕竟是业余写手的业余爱好,大家多体谅下,虽然你们一次次在书评区蹂躏我,但我还是很爱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