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页
贺家夫妇听到这里气得要死,说:“难道就没办法制裁这群垃圾吗?”
律师说:“别着急,虽然上面的罪名没办法定下来,但这群人在学校大范围传播谣言,说贺凝思同学是第三者,我们可以从诽谤罪还有侮辱罪入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贺家夫妇虽然不满意这个刑罚,但还还是勉强接受了,说:“行,就按律师的建议来,我们就以诽谤罪和侮辱罪告她们。”
“行。”律师说:“但在这里我还得先跟几位打个预防针,虽然那几位同学已经年满16周岁,但还未满18周岁,在法庭上时,法官可能会轻判,根据以往的经验,最多就判个一年左右,加上各种减刑还有节假日什么的,应该进去半年不到就出来了。”
“什么?不到半年对方就可以出来?”贺家夫妇差点又跳起来,“这么轻?这世道还有公道吗?”
律师点头说:“是的,因为她们造成的后果不够严重,法律的规定就是这样的,我们最多只能帮你们多争取一些精神损失的补偿,但想要将她们关很久,那是不可能的。”
贺家夫妇肺都气炸了,嘴里一直叨叨法律不公,判得太轻,桃妖也觉得这个判决有点轻。
因为任务者的到来,自丨杀案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委托人曾经死亡过,法律也不会帮委托人追究这部分责任,但桃妖不可能因为法律会轻判那群人,就跟委托人一样去跳楼。
最好的惩戒方法当然是逼得熊雨兰同样去自丨杀,不然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复仇。
但是这样问题就回到上个任务者说的,任务者不能越过司法机关审判任何一个人,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权。
不过桃妖还是很唾弃上个任务者的话,管他什么司法机关和审判权,它可是接了委托人的任务而来,又不是什么维护世界和平的使者,它的使命是完成任务,对方剥夺委托人的命,它便按照任务要求剥夺对方的命,一切就是这么简单。
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圣母,等到有一日自己也受到同样的伤害,再去原谅那些危害到自身的加害者吧,反正桃妖是不会代替贺凝思原谅熊雨兰的。
律师看到贺家对这个结果不满,说:“你们先别着急,我还没说完。”
贺家夫妇说:“难道还有别的方法可以重判她们?”
律师说:“之前我断定的判一年刑期,都是建立在对方只做了这件事之上,但我这两天在学校走访,包括询问学校领导时,发现了另外一件事。”
“就在周四晚上,那几个人又惹事了,在学校里殴打了另外一位同学跟一位老师,那两个受害者也要告她们,他们受到的伤害比贺凝思同学厉害多了,目前还在医院里躺着起不来,据我所知,那两个受害人都有脑震荡跟骨裂的情况,正在让医院出具轻伤的报告,而且据我打听到的消息显示,那天晚上她们几人的行为很严重,据说有杀人灭口的倾向,虽然最后因为受害者机灵,装死躲过去了,但证词在手,到时候数罪并罚,应该可以把她们关个四五年。”
“打了那么多人,还想杀人竟然只关个四五年,真是太便宜她们了。”
律师耸耸肩说:“毕竟法律以人为本,惩戒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惩罚,而是希望通过惩罚让犯罪分子改过,所以充分尊重与保护人权,并且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情况。”
偏偏有些恶心的人擅长钻空子,让体现人文关怀的法律规定都变得恶心起来。
贺家夫妇哪怕再怎么生气,也只能接受这个无奈的事实,全权委托律师处理案件。
桃妖不准备出席这次法庭,而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因为这样的结果根本对不起委托人付出一条命的代价,它怕看了现场判案委托人会更生气。
跟律师见完面,周日的时间也过得差不多,桃妖跟贺家夫妇吃过饭便回学校。
第二日是周一,有升旗仪式,原本熊雨兰等人得上台读检讨道歉,结果她们被警察拘留,而李奇在医院,最后只有校长一个人出来,公布学校的惩戒结果。
众人才知道原来学校里发生了这么件事,之前大家只知道有人传什么话,说谁谁谁是小三之类的,闲聊时会提一嘴,没想到这消息竟然是假的,那个“小三”也太惨了吧,被人指指点点这么久。
讲述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校长说:“你们不要以为现在自己是中学生,还没有成年,有未成年保护法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我告诉你们,你们想得美,那几位同学已经被警方拘留,留下案底了,日后若是从事需要政审的工作,你们就不要再来哭审核不通过,都是十几岁的人了,学校一直耳提面命,让你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做坏事,你们就是不听,以后吃苦头就不要来怪学校没教你们。”
“如今受害的同学已经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那几位欺负人的同学马上就要上法庭,你们真以为未成年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不可能的,就算逃脱法律的制裁也要赔钱,家长赚几个钱容易吗?你们天天在学校里惹事,对得起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供你们上学的父母吗?父母送你们上学,是想让你们学习知识的,不是让你们来学打架跟造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