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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3章 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等下次见你的时候再还吧,不过我想我们这辈子是再也见不到咯!”你接过手枪,将它插在腰带上,朗声一笑,皮卡缓缓启动,渐行渐远。
    “姐,你可以挽留他的。”夏天走近,对着夏雪小声说。
    “下次吧。”夏雪轻轻一叹,转身进入了越野车内,“老杨,出发!”
    “嘭!”
    此时此刻,燕京刘氏山庄内,刘白将一个价值不菲的青花瓷狠狠砸碎。
    “废物!一群废物!居然到现在还弄不死那个杂碎!”
    何正旗急忙开口:“少主……”
    “你的废话我已经听够了!”刘白的双眸闪烁着狠厉光芒,“我的耐心已经被磨光了!我现在就要收网!李牧云今天必须死!”
    何正旗转了一下眼珠子,低头道:“属下明白了。”
    在末世,最危险的不是丧尸,而是人类,这一点你很清楚。
    其实你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这两个女孩子与夏天他们分开,毕竟有他们同行会安全许多,但是你实在受不了薇薇那种三八。
    当然,你并不图两个女孩子的报答,而是出于本性使然。你觉得自己有义务拯救这两个可怜的女孩子,毕竟,她们是你救出来的,如果没有出手救助,她们的下场将会极为凄惨。
    “谢谢你。”车子在山边小路上开着,原本沉寂的车里突然传来女孩子柔柔的声音。
    你先是一愣,随即笑着说:“不用谢,谁让哥是2b青年呢。”
    “其实,你完全不用为了我们而冒这么大的险,我们……”
    “我事先说明一点哦。”你突然打断女孩子的话,“你们不要对我抱有非分之想,哥是早已经名草有主啦。”
    “嘻!你这人真逗,就你这体形,你那女朋友恐怕也瘦不到哪去。”另一个女孩子搭话了。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呢,我叫李牧云,你们呢?”
    后座左边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显得活泼一些:“我叫马雅,这是我的表姐,她叫曾依可。”
    “曾哥啊?”你条件反射地说了这么一句。
    “你才曾哥呢,你没见到我表姐长得这么有女人味吗?”许是你的随和,让两个女孩子暂时忘却了惊恐和诸多负面情绪,开始与你闲聊了起来,虽然路边时不时会看到一两个丧尸,但这并没有减弱他们闲聊八卦的热情。
    “哎,我说帅哥,没想到你的口才还真行,我姐从来没有这么开心地笑过呢。”
    马雅是个自来熟,很快就熟络起来了。
    曾依可看上去比较文静一些,她的年纪比马雅要大一些。
    曾依可咳嗽了几声,用一种微弱的声音问道:“李兄弟,请问一下,在那个度假酒店,你有没有看到一个身高一米六左右,穿着一件黑色衣服,有点强壮,而且还留着一小撮胡子的男人。”
    “没有,度假酒店附近的丧尸都被我们解决了,除了你们,没有其他活人。”
    很自然地回了一句,你知道,这个男人应该是曾依可的丈夫,就算看到这个人成了丧尸,也不能告诉曾依可。活在乱世,还是让她留着一丝希望比较好,因为人之所以活着,就是心中还存有希冀。
    “表姐,我就说吧,那个呆子肯定还活着。别看他平时呆头呆脑的,关键时候他肯定不马虎。”马雅也安慰曾依可。
    “就是不知道他去哪了,丧尸攻击我们的时候,他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引开了那些丧尸。”说到这里,曾依可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也许就在附近。我观察酒店的房间发现,酒店里的器具和生活用品都被人搬空了,肯定是那些幸存者搬走的,而且人数还不少。”你顿了顿,接着说,“本来我们是要直接去青山湖水库,听说那里有一个幸存者聚集地,想来你说的那个人也应该在那里。等我到镇里的医院里拿些药品过来,我们就去青山湖水库。”
    这时候你将车子开进了一条蜿蜒的山道,这里是乡下,山上的路十分颠簸。
    “帅哥,你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啊?你不会是想……”
    “哥对平胸没兴趣,您老就少操那份心了。”你笑得很开心。
    “混蛋,谁说老娘没有料了!我这可是b,b杯你知道吗?”
    “哦。”
    你听似漫不经心的话,马雅听了并没有接茬,只是冷冷一哼。
    在山道上开了将近十几分钟,你把车子开到了一个十分隐秘的树丛之中,用附近的树枝和草木将车子遮盖了起来。
    你将二女留在车内,并且把手枪给马雅,马雅的情况比曾依可要好一些,只是受了一些轻伤,主要是心灵的创伤,不过都被她表面的活泼给遮盖了起来。
    曾依可不但发了烧,造城扁桃体发炎的同时,似乎隐秘位置也有伤口被感染。
    “帅哥,你要千万小心啊。”马雅脸上带着一丝担忧之色,对于她而言,你是她和表姐生命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放心,我可是主角,死不了的,等我的好消息吧。”
    你一直带着手机,幸运的是,手机电池还有几格,通过手机上的电子地图,你下了山。根据地图显示,你在一个叫六份头的位置,也就是一条河流的旁边,而青山镇的医院就在河的对岸,想要过河就必须有桥,距离你最近的桥大概在千米开外,而且在过桥之前,你必须要穿过一处居民区。
    虽然知道很冒险,但还是拔出环首刀,沿着河边悄然行走。你走得不快,由于岸边种植着一些树木,至少在某些区域能给你提供一些掩护。
    这一带的丧尸并不多,但是让你几乎骂娘的是,这些该死的丧尸已经真正适应了人类的身体,它们应该不能叫丧尸,而要叫行尸了。
    至少,它们走路不再一瘸一拐,跟普通人相差不多,你甚至看到一个小孩丧尸追着一只土狗在跑,那只狗奋力狂奔,而那丧尸小孩却能尾随其后,追得不亦乐乎。
    更让你郁闷的是,那只土狗居然朝着他这个方位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