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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急了,“娘,你不会也着了她的道吧?”
邓书荷,“……”
算了,和这个傻子说话气的是自己。她和他爹也不傻啊,怎么生出这么个倒霉玩意儿出来?
眼不见心不烦,还是她和小薇自己去吧,“那家饭馆叫什么名字?”
李鑫老实回答,“一家饭馆。”
邓书荷压住自己的脾气,准备问完后就把傻儿子赶去抄书,好好练练那狗爬字,“……我知道那是一家饭馆,我是问你名字叫什么。”
李鑫对她娘的微表情熟悉的不行,一看那样子,就知道没好事,忍不住后退了一小步,又无辜又委屈,“它就叫一家饭馆啊!”
邓书荷卡壳了,脸上的表情有些挂不住,没想到还真误会他了。
邓书荷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轻描淡写的说道,“行了,没你事了。滚去书房练你的字去。”
李鑫一听就瞪大了眼睛,试图反抗,“可是我才写了十张大字!”并向周薇控诉,“小姨,你看她!”
邓书荷挑了挑眉,风轻云淡,任由他告状。
周薇一直含着笑着这母子俩耍宝,闻言,“鑫儿,该学的功课不能落下。”
就算宠孩子,那也不能把人宠废。周薇虽然护着他,但也绝对不会让他在学业上偷懒。
“你那个字,确实该多练练。”周薇委婉说道。
得不到小姨的支持,孤立无援的李鑫蔫巴巴的。这下没人可以制止他娘的暴行了。
但凡他那个狗腿爹在,说不定还会为了哄媳妇儿高兴,直接让自己抄一本书。
邓书荷才不给他留面子,直接说道: “你就是写了十张大字又能怎么样,就是给大黄蘸上墨儿都能写的比你好看。”
大黄是李家养来看门的狗。
李鑫被自家亲娘的嘲讽扑了满面,悲愤的不能自抑,脚步虚浮,踉跄着走向书房。
誓于大黄一争高低。
胀眼睛的东西终于不在眼前晃悠了,邓书荷身心舒坦,转头和自己妹妹聊起来,“近日可还有咳嗽?”
“好的差不多了,姐姐放心。”
邓书荷点了点头,眼里的担忧还是化不开,“最近天气转凉,你仔细点添加衣物。”
虽说二人没有血缘关系,但两人的父亲是极好的兄弟,从小双方孩子就是认了干亲的。
邓书荷名字取的文雅,但却是个从小顽皮的,每天爬树下河泥打滚一样不落。
打遍一条街难遇敌手。
反观周薇,她娘生她时难产,孩子一落地就撒手人寰。
从小到大的身子骨不好,又没有母亲看顾,跟着亲爹磕磕绊绊的过了几年,还是个病弱的样子。
被心疼孩子的邓书荷她娘带到自己身边养。接进邓家时,小小的一只,也不吵也不闹。眨巴着眼睛,乖乖的拽着袖子,仰着脑袋,软糯糯的喊姐姐。
邓书荷当场沦陷,把小姑娘护在身后,一护就是几十年。
要说邓书荷一生最后悔的事情,一是生李鑫这个倒霉东西的时候没把他塞回去,二就是周薇的婚事。
万万没想到当初招的那个赘婿,竟然那么敢!
大大咧咧的邓书荷把所有的细心体贴都放到了周薇的身上。
面对从小到大对自己最为照顾的姐姐的叮嘱,周薇心里也是熨帖的不行,“姐姐放心,我是知道的。你自己也要注意,莫要贪凉。”
邓书荷本是不在乎的,她的身子骨可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但面对娇娇的妹妹还是软着嗓子答应。
邓书荷又想起了什么,“那厮可还有来烦你?”
周薇神色一淡,嘴角的笑都消失了,像是提起了一个不重要的人,“原是上了几次门的,但都被门房打了出去,后头或是怕了,也不见再来了。”
提起这个人邓书荷气愤不已,带着懊恼,“都是我的错,若是那天我没有让你独自出门,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了。”
周家就周薇一根独苗,身子骨还不好。为了能撑起门庭,也是心疼女儿,周父就想在清远县的青年才俊里为周薇择一赘婿。
按照周家的家业、周薇自身的条件,哪里轮得到一个连个功名都考不上,徒有一张皮囊的农家子沈耀?
可坏就坏在,那日周薇出门踏青,邓书荷有事没有跟着一起去。
周薇突然发病,直咳嗽,一时咳得极了,眼前一片发黑。身边只带了个侍女,没那个力气,被路过沈耀扶了满怀,又一路送回了周家。
自家女儿与外男有了亲密接触,沈耀皮囊又颇具迷惑性,一表人才。周父一时动了心思。
等周父试探时,沈耀又称自己孤身一人,家里早就没了人。
毫无根基的农家子,最好拿捏不过,就算娶了周薇,也翻不出什么花来。
最合适不过。
等周父把人带着身边过了月余后,便把周薇嫁给了他。
可谁知道,这装着老实的人竟早就在外头养起了外室,还有了孩子!
周薇眉间轻蹙,听不得邓书荷大包大揽,“姐,这怎么会是你的错?若不是你,我现在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呢。”
说的急了,有些口不择言,“若不是我这个累赘,父亲也不会为我操心成这样儿。”
“周薇!”
邓书荷很少用那么严厉的口吻和她说话,“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你这是在伤我的心,伤周叔的心!你对得起赵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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