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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

      小孩性子挺烈,只扯着嗓子叫什么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事情发展到这里,也只不过是普通的捉到个偷东西的小贼而已。
    客栈掌柜早就被方才弄出来的动静吸引,从柜台绕了出来。此刻拱手出来向萧启道歉,指着小孩说要找小贼的爹娘理论。
    我没有爹娘!红了眼眶的小孩像是个被戳到软肋的小刺猬,竖起了浑身的刺,随你们怎么样吧!
    很可怜的样子。
    萧启眼眸微沉,并没有说什么就这么算了,反而蹲下身,与他平视:喂,小孩,你要不要跟着我。
    小孩停止了挣扎的动作,吸吸鼻子,愣愣的望着眼前这个,脸上带了个面具遮住半边脸的人。
    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信任盈了上来,问道:那,那,跟着你,能吃饱饭吗?
    当然,你想吃多少吃多少。容初也蹲下来摸摸小孩的头,觉出了萧启的想法。
    这孩子,跟当初的阿启仿佛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个人为了生存挣扎,饭都吃不饱,那股子硬气却好像镌刻在骨子里,不容小觑。
    如果弃之不理,任他自生自灭,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能帮一把是一把。
    正如容初所想,萧启是起了恻隐之心。若自己当初没有遇见阿姐,不会说话,不知礼义廉耻,也只会盲目的在街头游荡混日子。
    给买了新的衣物,小孩洗净出来,萧启才发现这是个小姑娘。长期的忍饥挨饿让她又矮又瘦,不知道多久没洗漱过,破破烂烂的衣服挂在身上就像个野猴。
    问她得知才满十岁,力气不大,长得瘦弱,就跑的挺快,手脚麻利。在收养她的老乞丐过世后就一直靠偷盗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偶尔被捉住了一顿毒打,熬过去了就继续偷。此次撞到了萧启这块铁板,也算是因祸得福。
    无父无母流浪至今,凭着摸索的偷窃手艺顺利活到现在,生命力跟石头一样,到哪里都可以生存,虽被人忽视,却独有风采。
    容初给这个一直被人叫小乞丐的孩子,取名萧石。
    希望她能像个石头一样,虽不起眼,但经过工匠雕琢之后,绽放自己的生命力。
    萧启没养过孩子,就当个新兵那样训练。自发觉这孩子脚力不错后,就让她跟在马后奔跑锻炼,实在撑不住了再拎上马歇歇。
    世道艰难,武力,永远是最底层人民的傍身之本。
    既然想吃饱饭,那就要付出代价。跑的再累,萧石也没有叫一声累,每次都是腿软到不能动被萧启拎上马。
    同行之人本以为萧启是随便说说,哪知道她竟真的把这小孩带在身边,一路到了京城。
    萧石静静听着这些人跟萧启的对话。几天相处下来,她隐隐约约听了好几次那些人叫收留她的人:萧将军。而那个看起来很温柔的人,唤她阿启。
    是个将军么?真厉害啊。
    所以萧启给了自己名姓,是会一直留着她么?
    水喝的差不多,萧石又翻了容初给的布包,取出肉干放在嘴里咀嚼,一口又一口,小脸上满是坚毅。
    跟挨饿相比,跟着马跑算得了什么。她一定会努力跟上这个人的步伐,不被扔下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两个人就相遇啦!
    第12章 中秋
    八月十五,中秋节。
    京城的大街上,街头巷尾挤满了人,客来客往,摩肩擦踵。有人呆在家里赏月思乡,有人同堂团聚,而更多的,是结伴而行的友人出来放松逛逛的。
    一家几口说说笑笑的有,呼朋引伴青春洋溢的年轻后生有,千金小姐互相搀着一同游玩的也有。
    时下男女大妨虽有,女子却还可以出门,只需蒙上面纱,不被人看了容貌去就行。
    左右两边的商贩们趁着过节,卖力的吆喝,想着大赚一笔。
    与萧启等人同来的几个将军没兴趣逛街,都在落脚的客栈补眠,多日车马劳顿,便是身经百战也需要休息。容初多年不曾回京,想着出来转转,萧启自然是陪着阿姐。
    客人您拿好。
    饱满的山楂裹着晶莹脆甜的糖衣,红色的果子被微黄凝固的糖衬得诱人的紧。光是这么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咽咽口水。
    容初付了银钱,从小贩手里接过糖葫芦,给萧启和萧石手里一人塞了一串。
    阿,阿兄萧启本能的想唤一声阿姐,意识到此处人来人往,勉强换了称呼,还没吃到嘴里,心底的暖意却慢慢涌上来。
    这还没进嘴的糖,仿佛已化成了热糖水,灌进心底,滋润她已枯竭的心灵。
    糖,于她而言,有不一样的意义。
    上一世容初在手里慢慢有了余钱之后,买了些碎糖块回来。人生第一次吃到糖,萧启立马就被这令人愉悦的味道俘获,糖是她简短人生里,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不是馒头咀嚼的微甜,不是白粥入口的清甜,也不是清水解渴唇齿间的甘甜。
    而是,彻彻底底、纯粹的甜。
    无需咀嚼,糖在入口的一瞬间开始融化,糖液就这么在温暖的口腔里扩散开来。
    甜到让人沉醉其中,忍不住一块又一块,最后还把摸糖的手指舔了又舔。
    萧启问容初:阿姐,糖,好,好吃,我们,以,以后还,能不能买?
    她那时话还说不顺溜,只阿姐两个字说的清楚,却本能的顺从人类追逐糖分的天性,磕磕绊绊的表达对糖的喜爱。嗜甜这一习惯也保留下来。
    后来阿姐死了,她孤身一人,人世太苦,糖与思念,成了她唯一的支撑。萧启习惯于在身侧系一个锦囊,里面装满了买来的各类糖果。
    闲来无事吃两粒,想阿姐了吃两粒,受伤太疼也吃些只是无论多甜的糖,吃在嘴里都有些苦。
    自重生以后,她就一直在逼着自己向前,前路漫漫,暗藏许多危机,不说为护这大邺江山还要付出多少,单是想着即将坐上皇位的闵明喆,她就觉得身后有深渊在撵着,一刻也不能停留。
    萧启只能拼命逼着自己,透支着潜能,为此,即便知道了拓拔野的那一刀是直冲面门而来,她也不曾犹豫,伤算什么,她连死都经历过了。况且,破相也是一件好事,起码,贵为太子,什么美人没见过,应该不会对一个破相之人另眼相看,更不用说打她主意了。
    心里时刻恐慌着,却无甚慰藉,甚至害怕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场梦,醒了以后,她还是被困于内宅,整日磋磨时光。
    而今嗜甜的习惯仍在继续,此刻,她腰间还有个锦囊系着,只是糖吃的差不多了,待会得去补补货。
    只说了三个字,萧启的心里却百转千回,有面具遮掩,倒是没有显露出来。
    容初只当她是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有些感慨。
    吃吧,说过的话阿兄都记着呢,咱现在也有钱了,想吃就吃。容初笑眯眯摸了下萧启的头,即便,面对身高比她高了一个头的萧启,只能垫起脚来。
    第一次买糖给阿启,唯一的印象就是阿启陡然亮了几分的眸子,容初心里还有些愧疚,自责自己不能给她买更多的糖。
    那时候容初跟萧启保证:阿姐一定会让你过上想吃糖就吃糖的日子!
    如今日子越过越好,手里有了余钱,自然是要尽情投喂。
    萧启点头,不再言语,她怕一开口就会透露自己已沙哑的声音。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曾经很苦,但都过去了,未来,一定会甜。
    ***
    她张嘴咬下一大颗山楂,牙齿落下的瞬间,酸意弥漫。
    内里的核儿已被细细去除,只剩果肉,一口下去,软嫩的果肉与坚硬的糖衣混合,舌尖最先品出了酸,糖衣裹挟着酸,果酸与甜味在嘴里肆意绽放。
    容初瞧见她那如黑曜石一般的眸子又亮了些许,不由失笑。
    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啊,这一点倒是半分没变。
    容初低头,抚了抚攥着糖葫芦迟迟不下口的萧石的额头,放缓了声音道:糖葫芦可好吃了,试试?
    这孩子沉默寡言,性子倔的跟个石头似的,整日没有什么波动,唯有吃饭的时候能积极些许,真是阴差阳错给她取对了名字。
    萧石犹犹豫豫,学着萧启吭哧一口咬下一整个山楂,甜味充斥口腔,是跟肉食不一样的味道,但并不讨厌。
    还未等她开心,咀嚼带来的酸就让她皱了眉头。
    好酸。她想,也没有那些人表现的那样美味,还是外面的糖更好吃。
    ***
    萧石被老乞丐收养的时候,经常被街边玩耍的小孩扔石子。
    高矮不一的孩子们手拉着手,嘻嘻笑着,毫不掩饰对她的恶意。
    他们一同玩乐,拿萧石当个乐子,他们捂着鼻子骂她真脏,活该是个乞丐。
    她天生情感淡薄,又没有人教,却还是能读懂那话里的鄙夷。
    她单纯的大脑里并不能理解:我本来就是乞丐啊,怎么了?我碍着谁了吗?
    没有人能给她解答,老乞丐年纪大了,她问他,只能看见他混浊的眼里流下泪来,无言沉默。
    然后三五成群的小孩子们,就会揣着从父母那里得来的几文钱,去找卖糖葫芦的小贩,红彤彤、圆滚滚的糖葫芦激得人一个劲儿的分泌口水。
    他们挤眉弄眼,舔舐咀嚼,在萧石面前吃的直咂舌。
    萧石没吃过,但不妨碍她想象糖葫芦的味道,应该,是很好吃的吧?
    老乞丐讨的钱都不够自己吃饱的,两个人分更是少得可怜。
    经常饿的胃里泛酸发疼的萧石就想,等我有钱了,也要试试糖葫芦!
    习惯了酸味以后,萧石皱紧的眉头慢慢舒展,下一口的糖衣又是甜的,再然后是酸。这样,也挺好吃的。怪不得那些人,整天吵着要吃糖葫芦。
    三个人各怀心思,一人手里一串糖葫芦。身高不一、体型不等,连穿衣风格都是一个劲装,一个长袍,小孩子则穿着方便活动的短打,却显得莫名的和谐。
    ***
    距离摊贩不远处的阁楼上。
    闵于安情不自禁的起身,动作太大,带翻了木桌,点心杯碟碎了一地。
    是他!
    是将军!
    那身影,腰间系的锦囊,走路的姿势,吃糖时微弯的眉,嘴角上扬的弧度,每一个都在彰显一个事实他确实是那个她认识的将军!
    露出来的半张脸呈麦芽色,五官分明,眼眸清亮。
    闵于安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很多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秋日。
    青年斜倚在路边的一个大树下,单腿蜷曲,左手抱剑。
    没有穿着将军特有的重甲,普通皮甲覆盖在他劲瘦的身躯上,却格外勾人眼球。麦芽色的肌肤格外耀眼,鼻梁挺直,下颌的弧度好看的紧,他微闭着眼眸,看不见里面是何等模样。
    秋日傍晚红霞似火,印在青年脸上,朦胧了轮廓,却又柔和了他自带的冷硬气质,达成一个微妙的平衡。
    她提着裙角小跑而来,风风火火打算找他算账。
    却被那如画卷一般的场景美得失了魂,再兴不起半分怒火。
    她曾见过无数的英俊青年,儒雅文臣也好,健硕武将也罢,世家贵公子也见过不少。
    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
    青年耳朵微动,敏锐察觉到来人。
    睁开眼的瞬间,画卷好似活过来了。
    深沉悠远的黑眸锁定着她,宛若一头紧盯猎物的孤狼,眼睛里的防备与戒意刺得她不敢向前。
    但下一瞬,青年放下了武装,如刀般锐利的眸子骤然放松下来。
    闵于安听见他低哑磁性的声音:公主有事?
    ***
    终归还是不一样了,那曾经如冰霜一般的姿态不复,柔和的面容也不再是她的专属。
    下方年纪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那人,半张俊秀的脸露在外头亮眼的紧,剩下那半张脸却被皮质面具所覆盖,显得扎眼。
    据暗卫传来的消息,萧启于两年多前的大战中伤了脸、毁了容。
    他该有多疼?
    可她从未见过将军这般放松的模样,眼里柔的仿佛能溢出水来。
    是因为,她身旁的兄长?
    闵于安心里酸酸的。
    公主?柯壹诧异的声音响起,不过就是见了一面,怎么公主就失了神态到这样的地步?
    柯壹招呼着闻声赶来的小二,手忙脚乱的收拾眼前的一片狼藉。
    没事,闵于安深吸口气,压下翻涌的情绪,回去吧
    她既已笃定萧启就是她的将军,那么剩下的不同之处就可以忽略了。
    要做的,就是让将军,属于她。
    其他的,来日方长。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我就想吃糖葫芦了
    第13章 故人
    中秋的夜,格外漫长。
    分明身体已十分疲惫,可就是难以入睡。容初在床上辗转反侧,许久,她翻过身,望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
    换了身不太显眼的黑衣,轻手轻脚出了门。
    容初熟门熟路,七弯八拐,走过那熟悉又陌生的街巷,终于抵达一座府邸门口。
    门匾上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李府。
    塌腰石狮子静静立于两侧,守护着府宅。
    容初走上前,轻抚狮头,竟是连石狮子也换了么?这里曾经伫立的,是背驮着调皮小狮子的母狮。
    自己曾和那个人一起爬上母狮的背,然后从高处跳下,身体腾空,心也跟着飞扬。
    只是有次不小心摔着了,正脸朝下着地,阿爹嘴里教训她,心疼的给她上药。
    那个小哭包,伤的又不是她,自己嘴肿的那样都还没哭呢,她却哭的抽抽噎噎,说再也不玩这个了
    容初想到当时小哭包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可笑着笑着,笑容就这么僵在脸上,她再也忍不住,方才强行压抑的情绪瞬间崩溃。
    容初退后几步,跪倒在地,泪不受控制的落下,唇哆嗦着,突然浑身发冷。怕被人发现,她右手握拳塞进嘴里死死咬住,不让自己出声。
    牙齿陷入皮肉,疼痛感伴随而至,让她清醒了些许。
    是了,这里已经不是乐府了,主人也不是太医院首。
    自己,又能做些什么。
    物不是人已非。
    也只能在这夜深人静里,偷偷的哭,像个丧家之犬。
    你真没用,乐初容,真可悲。
    母亲,父亲,族兄,管家他们都死了,你还活着做什么!
    ***
    与容初一门之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