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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紫?”林世书重复了一遍,“这个说你的偶像啊?好像不是很出名啊,都没有听说过。”
蒋甜淑忍不住笑道:“嗯,算是偶像。她现在才是刚起步的状态,就是和小狼队一起参加游乐园演出的女生。”
林世书一拍脑袋:“嘿,光顾着想小狼队去了,都留意别的。不过小甜淑,你也别觉得太遗憾了,那个潘紫都和咱们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呢,以后总会再开演唱会的,这次看不到,下次坐火车看呗!”
蒋甜淑点点头,“林叔叔说得对。”说着,她看了看远处的夕阳,这才一会儿,它好像又从山头落下去些。
“林叔叔,时间不早了,待会太阳下山就不好开车了。”
林世书也知不能久待,点了点头:“嗯,好。那我们就先回市里了。”坐回驾驶座,林世书熟稔地启动小轿车,冷不丁地,他像想起什么似的,单手在挂在车椅上的挂包里掏了掏,掏出两个粉红色的电子手表递给她:“这个是从X区带回来了的,一个给你,另外一个帮忙给莫兰小丫头哈,实在没时间去她妈那儿了。”
“谢谢林叔叔!”蒋甜淑接过电子手表,“我会转交的。”
一边说着,她探着脑袋看向副驾驶座的秦昼:“哥哥,再见!”
秦昼这时候才仿若听见一般,漫不经心地看向这边,抿着嘴唇点了点头。
“有什么事及时呼我。”
“好的。”
小车慢慢启动,蒋甜淑站着原地没动,直到小车远去看不见踪影。
林世书握着方向盘,一边开车,一边往旁边看,秦昼安静地靠着车椅坐着,目光一定盯着后视镜看,直到车子拐弯,后视镜看不到那个俏丽身影时,他的目光才挪开。
林世书跟着收回视线。
下一秒,秦昼的声音突然响起:“相片呢?”
前头一只狗窜过,惊得林世书踩了个急刹车,猛地一下子,两人猛地往前倾去。
“艹!不要命了!”
秦昼皱了皱眉头,重新在位置上坐好,淡淡地说:“狗又不是人。”
林世书抹了了把额头上的汗:“要不是遇到老子这个绝世大好人,这会儿它该成一团烂泥了。”
秦昼没有说话,林世书这才接过他之前的话茬:“你咋知道我拿了?”
秦昼说:“X区就你知道我去那儿洗相片了,不是你是谁?”
林世书一扫方才的惊恐,“嘿嘿”一笑:“要我拿出来也可以,不过你得把你在X区经历了什么告诉我。”
秦昼对蒋甜淑说是昨天回来的,他确实是昨天回来的,不过只有他一个人,林世书在十多天前就回来了。
当初林世书带着他去X区的时候,一切顺利,两人采购了好些东西,正要凯旋而归的时候,却出了变故。
两人被X区几大势力中的中苏姓势力盯上,林世书堪堪逃了出来,但秦昼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被捉了过去。
众所周知,在X区几大势力当中,苏姓势力的行事方式最为凶残,秦昼这个无名之辈落入其中,最好的结果应该是成为残疾人苟活下来吧,但这很可能都是奢望。
尽管能预见结果如何,林世书却不愿放弃,本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信念,跑遍X区能走动的关系,希望能得到的秦昼消息。
可接连跑了十来天,钱花的不少,腿也快跑断了,可秦昼别说消息,就是个影子都没有。
没法,只能回市,把自己关在店里十来天,正想着怎么和秦昼家人交代的时候,秦昼自己出现了。
不过问他怎么逃出来的时候,无论怎么询问,怎么威逼利诱全都不管用,他都闭口不言,林世书只得放弃。
这会秦昼主动向他要东西,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秦昼静了半晌,突然看向他,目光冷冽:“那是我的东西,没让你拿。”
林世书虽然不是什么坏人,但能把生意做到这个地步,也算是走南闯北了,什么狠角色没见过?除了X区那些疯狂地不像人的家伙,还没有什么能让他害怕的。
可不知怎的,秦昼这眼神却莫名让他后背发凉。
据秦昼被抓走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多久,大概一个月多几天的样子,可不知怎的,再见到秦昼,总感觉他和之前不一样了。
之前虽然也总是面无表情,神情冷漠,可却从来没有现在的这种感觉过。
眼里都是不动声色的狠虐,就是亡命之徒对死不知所谓,谁要让他不顺,他就要那人命的狠角。
林世书倒不是害怕,他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难不成还怕这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不成?他只是隐隐有些担忧,陷入虎穴龙潭,却还能全身而退,他一定经历了什么。这其中经历的,是否和他的今后有关联?
林世书只能祈祷着这件事到这儿就结束了,如果只是需要钱、以及经商需要的关系,他都能够提供帮助,但如果扯上X区的势力,任他的手再长,也只能爱莫能助了。
他没在继续逗秦昼,手在挂在车椅子上的挂包里掏了掏,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过去的时候还不忘说:“我没看。”
秦昼沉默地接过去,撕开封口,目光落在在最上头的相片上,一瞬间,眼眸里的冷冽就像是遇到了暖阳,略略缓和了些。
他把信封放到单肩背的背包里,而后拉上拉链,靠着背包疲惫地闭上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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