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信/带有羞辱意味地脚踩鸡巴(补蛋:艹耳
秦牧按照约定,来到了某老旧小区楼下,靠在一棵枯树上,漫不经心地从兜里掏出一张信笺。
信笺的背景颜色是很清新的浅绿色,写信的人应该有练过书法,笔锋锋利遒劲,在细节处又不失隽秀。
把信笺对准斜下的夕阳,秦牧半眯起眼,再次扫了眼上面的内容。
——我想肏你屁眼。
没有署名,落款是一个唇印。
这一个月来,他陆陆续续收到了十来封匿名信,字迹相同,内容暧昧而隐晦地表达了对他的好感,这一封是最露骨的。
秦牧点了根烟,心想,一会儿见面了他一定把对方狠揍一顿。
想肏他?呵。
他在树下抽了三根烟,转眼离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小时,看来那个人也不是多喜欢他,说不定只是一个恶作剧。
秦牧嗤笑一声,踩灭烟头,转身往大门方向走去。
砰!
这时,身后骤然响起一声巨响。
秦牧停下脚步,疑惑地转过身,等到看清发生了什么,镇定如他也不由生出一丝惊骇。
有人跳楼了。
楼下停着的汽车车顶直接被砸出一个凹坑,青年仰躺在上面,身体剧烈抽搐,鲜血一缕缕地从他眼睛、鼻子、嘴巴跟耳朵流出,白皙的脸上顷刻间布满了血痕。
秦牧僵直地立在原地,手脚冰凉,血色迅速从脸上退去。
过了两秒,秦牧才反应过来,掏出手机拨打120,握着手机的手抑制不住地颤抖着,一边回答对面医生的问题,一边看向车顶的青年,不经意对上对方逐渐涣散的眼眸,呼吸猛地一窒。
即使对方满身血污,七孔流血,秦牧依旧能看出他有一双极美的眼睛,此时那双眼正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仔细看,眼里竟诡异地掺杂着淡淡的笑意。
你在笑什么?
秦牧动了动唇,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仿佛被魇着了,浑身僵硬,直至青年停止抽搐,那双好看的眼睛都没有闭上,一直一直看着他的方向。
后来秦牧从警方那里得知,死者名叫祁晏,是一名杀人犯,一个星期前用残忍的手段杀了他的养父,并将尸体碎尸藏于冰箱里,警察在逮捕他的过程不慎让他跳窗逃跑,从五楼坠落。
而自那天后,秦牧再也没有收到印有唇印的匿名信,仿佛那不知名的爱慕者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当一辆失控的汽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秦牧本能地将傻站在原地的小女孩推开,砰的一声巨响,身体被抛到上空,剧痛袭来,秦牧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生命会这么短暂。
灵魂从破碎的身体里飘出时,耳边听到了一个机械的男声。
【叮,这里是54288系统,恭喜您车祸死亡,享年二十五岁。】
“……”
【是不是觉得这一生太短暂了?想不要再活一次好不好享受人生?只要你能完成任务,穿到小说里拯救男主,使其黑化值清零,我会给你一次时光倒回的机会,你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生命定格在二十五岁,秦牧虽有遗憾,却不会不甘心,他信命。
他是孤儿,在他五岁那年,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如果时光能够倒回,是不是就能阻止悲剧发生了?
秦牧毫不犹豫接受了任务。
第一本小说叫《被拐卖的少爷沦为了全村人的肉便器》,主角受本是富家少爷,被人贩子拐卖给了个傻子当老婆,傻子智力等同于七八岁的孩童,完全没有能力保护主角受,等到傻子一死,主角受遭到全村男性的觊觎,被各种蹂躏。
如果故事发展到这里,就是一部没什么三观的肉文,肉香就完事了,没想到后面剧情急转直下,主角受开始复仇,用各种残忍的手法杀了那些男人,手段之酷烈堪比各种变态杀人狂。
而秦牧不凑巧,穿成了书里那个出场没多久就掉河里淹死的傻子。
秦牧:“……”
穿来第一天,他就跟主角受结婚了,虽然没领证,但在全村人的见证下办了个简单的酒席。秦牧酒量还行也不免头晕,摇了摇头,借着白炽灯昏暗的光线,赫然看到一个黑影趴在床上,正鬼鬼祟祟做着什么。
空气中隐约响起暧昧的喘息声。
被压在床上的少年似乎是不堪忍受,微微侧过脸,白皙的脸上染上了一层薄红,胭脂般诱人的唇瓣张开,溢出若有似无的呻吟,一双狭长的夹杂着媚色的凤眼,却穿过身上的男人落到了秦牧身上,眼里没有一丝情欲,反而暗藏着淬了毒的毒针,似乎在看秦牧,又似乎没看他。
秦牧神色一凛,昏沉的脑海顿时变得清明。
“二叔,你在干什么呀?”
没想到这傻子居然醒了,秦荣贵猛地回头看向秦牧,对上秦牧闪烁着疑惑的黒眸
察觉男人缩起肩膀,身体微微轻颤,白近秋脸上绽开一抹近乎残忍的微笑,带有羞辱意味地伸脚踩上了对方的鸡巴。他的脚生的很好看,脚趾甲修剪的干净整齐,透着健康的淡粉色,白皙的右脚变换各种角度,跟踩棉花一样时轻时重地踩着那团软物。
将秦牧的腿分开,白近秋隔着内裤用手弹了一下没有反应的鸡巴。
秦牧浑身汗毛都炸开了。
,秦荣贵含糊道:“哦,你媳妇身体不舒服,我在帮他看病,一边玩去。”实在不舍得这块即将到嘴的肥肉,仗着这侄子人傻还想继续,却听对方懵懵懂懂地道:“那我去找二婶玩,想吃二婶做的桂花糕了。”
这双眼……
少年看着瘦,体重却不轻,秦牧皱了皱眉,本能地排斥这种被禁锢的压迫感,两手抵上少年赤裸的胸膛,正想把人推开,少年突然把脸埋到他脖子里,猫一样轻蹭着。
冷眼看着肉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勃起,将黑色的内裤支成一个小帐篷,以白近秋恶劣的性格,他应该停手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对上男人隐忍无措的目光、轻颤的眼睫以及抖动的唇瓣,白近秋心里陡然生出一股冲动,想把男人的衣服撕碎,舔遍他身上每一寸皮肤,把他弄哭。
秦荣贵从少年身上爬起,整整衣冠,悻悻道 :“你就在这儿陪你媳妇吧,太晚了,我先回去了。”
秦牧的身体顿时失去平衡,往前栽去,等到回过神,他已经被白近秋压在了身下。
白近秋惊诧于自己突如其来的欲望,很快又心安理得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混血儿,少年的五官华丽立体,眉骨优越,皮肤是没有一丝瑕疵的冷白色,一双凤眼极为特别,眼尾微微上挑,鼻子高挺又不失秀气,嘴唇如花瓣一样自带艳色,组合在一起有种雌雄莫辩的美感。
“都是因为你,我才被拐卖到这里,我从你身上要点补偿不过分吧。”
秦牧毫不怀疑,要是他敢对少年有非分之想,他的下场会很惨。
下意识地摇头,后知后觉想起他还得扮演傻子,秦牧只得点点头,状似天真地问:“秋秋,你生病了吗?”
离开之前,秦荣贵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床上的美貌少年,想起家里那只母老虎,身体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
秦牧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见男人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白近秋扯了扯嘴角,眼里划过一抹恶意,忽然伸手扯过秦牧的手臂用力往下一拉。
目送着秦荣贵离开,秦牧原本懵懂的眼里闪过一丝冷然,转身时,眼神又变回了湖水般澄澈,没办法,系统明确规定,在傻子被淹死之前的这段时间,他要遵循原书的人设,不然就OCC了。
他会沦落到这样的境地,都是因为他。
秦牧这次是身穿,担心身体的秘密被发现,又厌恶于这样的碰触,然而再抗拒也无法控制生理反应,他硬了。
秦牧不是傻子,却在清楚白近秋骗他的情况下,还要装作相信的样子,被少年用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麻绳捆住双手绑在床头。粗粝的麻绳摩擦腕间的皮肤,带来一阵刺痛,秦牧不适地皱眉,猜测少年是想借机逃跑,却不想,对方竟直接把他的裤子剥了下来。
这是朵有剧毒的罂粟花。
白近秋不动声色地打量着眼前这个比他大七岁的所谓丈夫,如果忽略他痴傻的神情,这个男人称得上英俊,浓眉大眼,脸部轮廓棱角分明,鼻梁挺拔,嘴唇丰润,是很正统硬朗的帅气,男人味十足。
这时一只微凉的手伸了进来,不由分说地隔着内裤揉捏着他的尚未勃起的鸡巴,秦牧习惯性地夹紧腿,这一举动反而把对方的手夹住了,像是在鼓励对方继续一样。他忙将腿分开,空气中响起一声闷笑,白近秋对着秦牧的耳朵吹了口热气,轻哑地道:“我是病了,这个病只有你能治。”
傻子是很好骗的。
秦牧慢慢靠近安静的少年,随着距离的缩短,他终于看清了凌乱发丝下的那张脸。
喃喃着,少年唇角忽地扬起一丝隐秘的微笑,偏过头,斜睨了一眼秦牧,拖长音调称呼他:“我亲爱的丈夫。”
少年胸前一大片裸露的皮肤白的晃眼,靠近锁骨处有一抹淡淡的红色指痕,粉色的乳首若隐若现,薄薄的肌理包裹住纤细的骨架,青涩中透露出一丝浑然天成的魅惑。他似乎毫不介意在秦牧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反而挑了挑眉,红唇微勾,似笑非笑地看着秦牧,问:“怎么,你也想给我治病吗?”
“诶,等等。”
却一点也不娘。
少年懒散地撑起上半身,任由雪白的衬衫往两边敞开,露出整片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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