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点将仙 第2节

      一晃二十年,若不是……怕是这桩陈年旧事还不会被曝出来。
    想到那个让皇家郡主血脉流落乡野的农妇,便是文福也心中厌恶不已。当初,魏钰将军虽只是个无知懵懂的婴儿,可换子一事却是她生母所做,况且,她还是既得利益者。
    便是毫不知情,可终究是占了别人的位置。
    算起来,魏钰已经站了不下六个时辰,便是她武艺高强,耐力过人,脚也微微有些发麻。可她并未表现出来,只是面色平静的跟着文福进了殿内。
    以她之敏锐,自是注意到了文福微妙的神色。
    淡粉的薄唇微微抿了抿。
    如今已经入了秋,天气渐凉。
    龙清宫乃是帝王的寝宫,自是早早便点上了炭火。魏钰一进去,便觉一股暖气迎面而来,身旁的方才不过出去了一小会儿的文福都情不自禁地喟叹了一声,魏钰却面色未变。
    “臣魏钰参见陛下。”
    年轻的女将军单膝跪地,低眉垂目,看似无比恭敬。
    殿内一时间只有炭火燃烧的声音,以及几人淡淡的呼吸声,静得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
    半晌,殿内才响起了帝王听不出情绪的声音。
    “魏钰,你是想抗旨不成?”
    他声音平淡,出口却是质问,“你别忘了,你如今的身份。念在你立下的军功,朕才给了你一个机会。”
    昨日魏钰被宫中侍卫带进宫中,不等她反应,年轻的帝王便把那不堪的真相甩在了她的面前。
    那时,他也是这般的语气,让人捉摸不透,却又心口发凉。
    “魏钰,你不是长乐郡主与魏宪将军的女儿,而是一个农妇的孩子。是那农妇为了荣华富贵,把魏家千金与你交换。”
    “魏钰,你可知你如今的一切都是你的生母为你偷来的?”
    “混淆皇室血脉,乃是欺君大罪,按律当斩!”
    “朕也不是那等昏君,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是选择荣华富贵,还是选择你生母一家的命?决定权,朕交给你。”
    可其实这个选择从一开始便已经注定了答案。
    帝王的意思很简单,无非是要她交出兵权,这般,他便能网开一面,允她功过相抵。这已经是给她最大的恩赐了。
    大战的欣喜还未来得及细细品味,魏钰便遭受了最大的打击。
    她不是母亲和父亲的女儿?
    她不是魏家人?
    她如今得来的一切,原来只是生母为她偷来的。她不是什么千金贵女,而不过是一个卑劣无耻窃取了别人繁华人生的小偷罢了。
    她不是魏家女,不是皇家血脉,这一切都不该是她能享受的。
    她如今取得的成绩,原来从一开始就不属于她……
    早在她回京前,她的亲生父母便已经入了天牢,他们说,若不是因为她,犯下这种滔天大罪,这般卑劣无耻的犯人早就该处以极刑了!
    本朝以孝治国。
    况且,她的生母之所以那般做,都是为了她。她没有犯罪,可她的存在,便已经是最大的罪了。
    她不可能不顾父母的死活,便是她从未与他们相处过一日。
    可是……
    大周虽然胜了戎国,却也损失惨重,而且戎国现在虽然战败,却不过是暂时蛰伏。若不能趁此机会把他们彻底吞并,届时,戎国定会卷土重来。
    到时,天下又会掀起战火。
    她不是魏家女,这声魏将军,她也不能担,更担不起。可是如今她已经站在了这个位置上,她身后还有三十万魏家军,还有无数渴望和平的百姓。便是担不起,她此时也不能退。
    魏钰想说,待到功成,她便会退去;她还想说,给她一点时间,只要一点……
    “魏钰,你并不无辜,更不要贪心。”
    然而,她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年轻的帝王便已经毫不留情的用语言刺穿了她身上坚硬沉固的铠甲,化为利剑,寸寸刺进了她的心。
    魏钰,你并无辜,更不要贪心。
    母债子偿,更何况,这一切是因她而起,她当然知道她不无辜。她只是没有想到,这句话是从他的口中说出,更未想到,原来在他看来,她不愿退去,只是因为她贪心。
    只因,她眷恋这份荣华富贵。
    那一刹那,魏钰只觉被当头棒喝。
    她倏然抬头,看见的便是帝王俊美却冰冷的脸,她竟微微有些恍惚。也直到此时,她似乎才意识到了脚下踩着的是什么地方。
    龙清宫是历代皇帝的居所,自是修建的华贵异常,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是这天地间最最辉煌的地方。
    而那金漆雕龙的龙椅上,自是坐着大周最尊贵的人。
    上首之人不过二十出头,他身着绣着金龙的黄色龙袍,容貌俊美不凡,眉目间还有着独属于帝皇的霸气和傲气。
    他高高在上的俯视着跪在地上的她,那双曾满带清浅笑意的凤眼中如今只余冰凉与冷酷。
    熟悉却又陌生。
    熟悉的是这个人,陌生的也是这个人。
    这个……曾与她把酒言欢,曾与她谈笑人生,曾与她高谈志向,曾与她忧心家国天下,更曾与她发誓要带着大周走向辉煌顶端的人。
    那时,她是魏家女郎,立誓便是为女儿身,也不能有负先祖荣光。她既是魏家人,便应奔赴沙场,以身报国,捍卫大周,护卫身后万千百姓。
    而他,是少年皇子,心中也自有一腔豪情壮志。立誓无论他继位与否,都要以民以国为先。
    “阿钰,我们击掌为誓,以月作证。我若为君,必做明君!”
    “好,便依阿承所言。他日,我若为臣,必为贤臣。”
    “不负初心!”
    他们异口同声。
    彼时,月色正好。
    他素衣对她,凤眸含笑。而她虽着女装,却意气风发,
    后来,他在风雨飘摇中登基为帝,而她,毅然决然投身边关,上阵杀敌。五年时间,于她仿佛是眨眼之间。
    可原来有时候,五年也很长。
    而如今。
    山河千里国,城阙九重门。不睹皇居壮,安知天子尊[1]。他再也不是那个刚正意气的年轻皇子,五年不见,他已成为真正的帝王了。
    一声阿承,堵在了喉间,再也唤不出了。
    十载铅华梦一场,都将心事付沧浪[2]。
    第2章 初心何在?
    因着此次大获全胜,将军府炙手可热,前来拜访的人不知凡几。主要也是因为这次胜利,皇帝本应因此宴请群臣,举办庆功宴。
    魏钰的名声早便传遍了朝野,但之前因她一直驻守边关,那些世家重臣想要结交也没有机会。
    而这次凯旋而归,若是能与戎国签订和平协定,想必这位魏将军应该会在京城待上一段时间。
    只可惜,庆功宴虽然顺利举办了,可宴上,这次的主角却并未出场。
    对此,将军府那边给出的原因是,魏将军舟车劳顿,连年征战,身子耗损了不少,因此如今正在府上疗养身子,不便出席。
    魏钰如今乃是大周的大功臣,群臣世家心中即便心有疑虑和不满,也不好说些什么。有人想着既然将军身子不适,那他们不如便去将军府探望,如此甚佳。
    可却没想到,庆功宴后,将军府却闭门谢客,只道魏将军需要静养,便打发了前来拜访的人。
    可谁人不知魏钰天赋异禀,武功高强。这五年在边关征战都未传出这般严重的病,又怎会这么巧,在这个关头以养病为由谢绝拜访?
    只是如今将军府势大,更有三十万魏家军在身后,便是皇帝也要忌惮三分,众人只能把不满压在心底。
    有真的担心功臣魏将军身体的人,当然也不缺去皇帝耳边进言的人。
    历来都有功高震主一说,魏钰虽是女子,可手中却握了三十万魏家军,且在民间威望极高,若是她真有反心,大周怕是会成为她囊中之物。
    “魏钰自恃功高,不敬君上。”
    此话,很快便在朝中流传了出去,并且传进了宫中。
    然而,皇帝却并未有什么动作,非但没有斥责,宫中甚至还有赏赐到将军府上,足以可见魏家圣眷正浓。
    只外界不知,可大周地位最高的那些人却知道这其中的真相。
    如今哪里还有什么女战神魏钰将军,只有已经因欺君之罪成为农妇的容钰——那胆大妄为敢混淆皇室血脉的农妇,夫家便姓容。
    而之所以没有公开这桩秘闻,一是为了皇家面子着想,二便是为了大周的安定。
    无论这容钰是什么出身,她如今在大周民间确实极有威望。
    听说边关上,有些百姓甚至只知魏家将军,却不知宫中圣上。
    “陛下可是在为魏将军……不对,是容钰姑娘的事烦扰?”龙清宫中,吏部尚书嫡长女,如今的贵妃安氏跪坐在旁边,又心疼又担忧的看着一旁年轻俊美的帝王,柔声问道,“陛下可是大周之主,何必为这些事烦忧?该好好保重龙体才是。”
    容钰两个字拉回了司马承的心神,竟莫名有些刺耳。
    司马承转头,看着身旁娇柔妩媚的女人,并未说话。
    安贵妃眸光微闪,柔软的身子微微靠近了帝王,仰着鹅蛋般漂亮精致的脸,温声道:“依臣妾看,魏将军变成容钰,该是好事才对。”
    “哦?”帝王终于出声了,尾音上挑,似乎还带了一丝笑意,“爱妃这话是何意?”
    见到那张俊美的脸上浅淡的笑意,安贵妃心中一定,也跟着笑了,“臣妾虽是深宫妇人,但也明白一些道理。如今魏家在民间威望极高,有些百姓甚至只知魏将军。不错,魏将军确实为大周立下了大功,可这大周乃是陛下的江山,身为臣子,自然该为君分忧。”
    “或许魏家并未有那些大逆不道的想法,然而,防人之心不可无。臣妾妇人之见,却也明白功高震主的道理。”安贵妃那芙蓉面上露出了恰到好处的担忧,“听说魏家真正的县主性子温良……陛下英明神武,魏家军若是交在这位县主的手上,想必比在魏将军的手中更好。”
    后宫不得干政,这话已经有些过线了。
    但安贵妃娘家强大,是如今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女人,且美貌出众,盛宠正浓,这些话虽过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大事。
    “臣妾知陛下重情重义,与魏将军有青梅竹马之情谊,心中不舍心疼,但陛下乃大周之主,以社稷为重……”安贵妃崇拜又仰慕的依偎在帝王的身上,柔声道,“陛下已经做到最好了。您已经对她网开一面了,雷霆雨露,皆是军恩,想必容钰姑娘该感谢您才是。”
    帝王垂头,伸手,修长的手指轻轻挑起了妃子精致的下巴,目光在那张芙蓉面上细细的观摩着。
    似是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