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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慢摸着嫁衣,想着三天后,我将穿上这身价值不菲的嫁衣从建康出发去楚国嫁与他。
将来会与他比肩,会和他一起站在大楚乃至九州的最高处,俯瞰繁华三千,红尘万丈。心中便有一股憧憬,一股景仰油然而生。
可又想到,我将要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国家,离开周围疼我爱我的人。
心头突然就涌上一阵淡淡的伤感。我的婚礼大齐也会派了使臣前去,只是想到父王,不能承欢膝下到底是身为子女的遗憾。
大楚虽然有我爱的苏恪,可到底是一个陌生的国度。还有许多陌生的人,等着我去熟悉。还有许多未知的事情等着我去发现,去探索。
心中有些紧张,有些害怕,但一切的一切都会慢慢融入我的生活。
……
出嫁前两天的晚上,我们父女俩好好吃了顿团圆饭,也顺带聊了会儿天。
初秋的天已经不像夏季那样炎热,王府的后花园,凉风习习,卷起簌簌落叶,如花飞舞。残月如钩,夜色微凉,缀着点点疏星。
周叔吩咐了膳房都做了我喜欢吃的东西,看着这一大桌子的菜,却蓦得没了胃口。
父女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时无话。
父王却一直不停地给我碗里夹东西:“宁儿,以后外头不比家里。大楚和大齐相距甚远,这口味也相差得大,以后若是不合胃口怎么办?”
我看着父王的动作,心中涌现了一丝温暖,笑着回应:“父王,不是陪嫁的人员里已经添了两个厨子了么?且说清心也是精通厨艺的,这实在饿不着女儿。”
“怪只怪苏恪那个臭小子,竟然将我的宝贝女儿拐得这样远。”父王放下筷子,冷哼一声。
我垂眸,缓缓道:“父王你别怪他,是女儿不孝,女儿没有尽好为人子女的义务。”
“胡说什么呢?在父王眼中,宁儿便是天下间最好的女儿。”
我莞尔,举起身前的酒杯:“父王我敬你。”然一饮而尽,父王亦然。
“父王,前些天你去南诏的时候,陛下派人过来来抄家,不得已之下我将丹书铁券搬了出来。”
“父王知道。”
“我还将闻风笛同那份手诏拿了出来,如今手诏已经放回原位了,不过闻风笛还在女儿手中,女儿想将它带回大楚。”我轻轻瞄了他一眼,生怕他会生气。
只见父王听后,身体微微一滞,抬眸盯着我,缓缓道:“那份手诏本就一直蒙着灰,至于闻风笛就一直是女儿你的,宁儿取自己的物件何须向父王报备。”
我展颜道:“父王有鸿鹄之志,女儿自当支持。这手诏上的东西本来就是父王应当得的,何须让它被这默默时光掩埋了呢?”
他轻笑一声,眼神慈爱:“父王老了,争不动了,这九州大陆,这天下终究是年轻人的天下。”
我笑着反驳:“父王不老,于女儿眼中,父王永远年轻。”
他突然收敛了神情,变得郑重起来:“宁儿,只要父王在大齐一天,这泱泱大齐就永远是你的后盾。”
“嗯,我知道。”
后来我们又喝了好久,父王爱喝酒,却不让我多喝。他认为女儿家爽朗些自然好,只不过喝酒有碍身心健康。
我记忆以来,父王似乎很少喝醉过,而今晚便是他为数不多的一次。
我看着桌子上的残酒:“周叔再去拿一壶酒来,要胭脂醉,前不久我刚刚酿好,就埋在王府后院的桃树下。”
我看着父王醉醺醺的模样,心里微微酸楚,对着一旁站着的周叔慢慢道:“父王爱喝酒,特别是胭脂醉,我又酿了好多。只是喝酒太伤身,你也别让他多喝,小酌即可。我不在的日子,父王要麻烦您多照顾了。”
“公主,放心去吧!王爷这里有老奴呢!王爷是老奴的救命恩人,老奴即便是死也得死在王府。”周叔对着我保证道。
“嗯。”我淡淡地点头,“父王醉了,扶他回去休息吧!”
“是。”他扶上父王,又开口问道:“公主,胭脂醉待会儿老奴吩咐人取来。”
我摆了摆手:“不用了,一会儿我亲自去取。”
“公主,别喝太多,早些回房里休息,放心着凉。”周叔关切道。
“好了,我知道了。”我笑着答应道,“你先去照顾父王吧!这里再不济也清心呢!”
周叔无奈地点了点头,便和父王回了去了。
因着是家宴,清心本就不合适,她白日里又替我操劳嫁妆的事情,便让她早些回去休息了。
如今也正好,只此我一人了。
我突然望着摄政王府,这里的一花一草,一草一木,皆是如此的熟悉。
我绕到后院桃树下,此时桃花已落,只剩下一旁的几棵桂树开得倒香飘十里。
我用锄头倒腾了半天,终于捞出两坛子胭脂醉。这东西酿造工艺极其麻烦,所需要的材料也非常珍贵。
我为了父王的身体还结合了药理,用了数百种材料酿制而成,因其香味比之胭脂更胜一筹故为此名。
我放下锄头,开了其中一坛。说是一坛也只不过是一小瓶,却容易醉得很。
我仰头就是一大口,不知不觉中,已经微微醉醺着,竟然也没发现眼中流了两行清泪。
我摇摇晃晃地走至九曲长廊,那里挂着的金丝鸟笼中,小鹦正撅着嘴,也不说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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