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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只要二宝愿意就行。”
小葡萄自然是愿意的,点头说好。
沈溪便趁着早上的工夫,弄了点热水给小葡萄洗了头,利索的几剪子下来,将长头发剪成了齐耳短发。
还真是挺好看的。
李凤兰在家,看着沈溪给小葡萄剪头发,她心里不高兴,可没说话。
昨儿晚上,她那亲生的儿子已经表明态度了,就稀罕沈溪,咋说也不离婚。
她非得跟沈溪杠起来,让儿子左右为难干啥。
“女孩子还是留长发头好看,你说是吧小溪。咱家葡萄好看,留个跟你一样的长发,那多好看啊。”
沈溪哪里不知道李凤兰的心里弯弯道道。
李凤兰本性还是不错的,虽说是一开始不喜欢沈溪,可看在沈溪为霍家生了一对龙凤胎,倒是没为难过沈溪。
“娘,二宝的头上生虱子了,头发剪短了,等没了虱子再留长就好了。”
李凤兰讪讪没说话,回屋继续煮饭去了。
第11章 好闺蜜?一个巴掌不够就来两个
早饭相对来说非常简单,简单到米汤里面都难捞出来米,野菜饼子也是用红薯面和玉米面混合做的。吃着,有点剌嗓子。
可为了填饱肚子,沈溪还是吃了一大块的饼子,喝了一碗米汤……
沈溪这碗里还能捞出来一些米粒。
身边霍明川那碗里,就是两碗的米汤,他一口气吃了三个饼子,灌了三碗米汤。
吃好了后将碗筷放到桌子上,霍明川看向沈溪,“你们娘仨慢着点吃,我赶着带人去修水库。”
“明川啊,你带上两块饼子……”李凤兰赶忙将两个杂粮饼子塞给霍明川,“早饭就那么一把米,你都捞给他们娘仨吃了,你这喝了两大碗的水,能管饱啊。”
可是让李凤兰心疼坏了。
沈溪端着碗,看着稀稀拉拉的米粒,她以为,自己跟孩子吃的,已经算是极差的了。
没想到,这还是霍明川捞出来特意给他们娘仨的。
李凤兰追着霍明川去给杂粮饼子。
霍明心则是将餐桌上的碗筷收拾起来,看了沈溪一眼。
“嫂子,我大哥稀罕你,你就好好的跟我大哥过日子,家里也没谁欺负你,哪个不都是看你的脸色。”
“明心,你说的话我记着了。”
霍明心心里一咯噔,还以为沈溪是记仇呢!
忙着说:“嫂子,我只是随口说说,你可别当真。”
“我咋不能当真了啊?我跟你大哥这不是好好的过日子吗?等下吃了早饭,我就带俩孩子去上工挣工分。”
眼下这个节骨眼上,想离婚肯定是不行!
霍明川是村子里的一把手,别说离婚了,就是沈溪想要回城看爹妈,还需要霍明川给她开张证明呢。
七十年代,出门必须带着一张纸……
这纸,堪比现代的身份证,有时候比身份证还要重要的。
所以,这个婚,还真是霍明川不想离,就离不掉的。
既然离不掉,就好好的生活。
目前的生活本来也没那么糟糕啊,霍明川,好歹是个村主任,村里大小事情一把抓,大小算是个正经而稳定的工作。
而且,他身材超棒的好吧!
跟了他,她沈溪也不亏的。
听沈溪说,她要去上工挣工分。
霍明心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儿,抿嘴笑下,转身入了厨房,将家里的东西收拾了下。
刚收拾完,就听到村里大喇叭播放,说是上工了……
家家户户都靠着村子里的大喇叭喊。
来分辨时间,上工时间,下工时间,午饭时间,全都是靠着这个大喇叭。
李凤兰也扛起锄头往外走。
“小溪,你在家里带着孩子,我们先去上工了……”
“我知道了,娘,午饭我来做,你不用着急来回赶了。”沈溪柔声说,等着俩孩子吃饭。
其实,不是他们娘仨吃饭慢,是李凤兰和霍明川他们吃饭太快了。
赶的很……
李凤兰听得沈溪语气里的变化,因为时间赶,倒是没多说别的。
李凤兰和霍明心去上工,沈溪等俩孩子吃好后,将碗筷刷好。
村子里的路简单,倒是不难找,沈溪带着俩孩子,提着一个竹篮子往外走。
刚出了家门口,就碰到了三个女知青,扛着锄头,往田里去。
为首的正是宋燕,以及另外也是跟沈溪一起从北城来的,一个叫李芳芳,一个叫于晓丽。
她们四个在刚到祥云村的时候,关系还挺好的。
于晓丽看到沈溪后,先跑了过去。
“沈溪,你没事儿吧,听说前天你撞到脑袋了,我想去看你来着,又怕你不高兴看到我……”
于晓丽是她们四个之中,家里最穷的……
原主家现在是成分不好,家里自然是没吃的喝的,可在原主小时候,他们沈家,在京城也是出了名的学问世家。
这也养成了原主的自视清高,看不起于晓丽这种一辈子家穷贫困的。
沈溪搜刮了自己能记起的记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穿越来了,导致这个身体里关于原主的记忆,渐渐变得薄弱。
但那些细微的记忆中,于晓丽这个朋友还算是不错的。
倒是李芳芳和宋燕,……明面上是沈溪的好闺蜜,实际上,背地里说了不少关于沈溪的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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