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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钻到一个营帐里,撤过丢在地上的大袄垫在身下,扭头舔着身上半湿的毛发,让它们快点干。
白狼王寻着味儿招过来,也加入了舔毛的队伍中。
春天的夜晚有点凉,大狼狗打了个喷嚏,钻进白狼王暖呼呼的肚皮下,狠狠地在它身上蹭自己的毛,白狼王一身厚实的皮毛也不怕水浸湿,它的外层毛发有很好的隔水作用,这么点的湿度完全不惧怕,它也甘愿当小母狗擦身用的真皮毛毯,将小母狗扒拉来,扒拉去,从头到家擦了一遍。
幸亏有大袄垫着,否则就它俩这折腾劲儿,非得作成泥狗(狼)不可。
郁寒回到营帐时,就看到自己心爱的大袄躺在地上,一副被狠狠蹂-躏过的凄惨样子。
他拎起来,看到上面的沾了一层银白色的狼毛,顿时炸了:白狼那个王八蛋,居然敢毁他大袄。
郁寒气啊,当场去找白狼王口吐芬芳,结果找一圈也没抓到影子,只能纷纷回到营帐,抱着自己的大袄痛哭:他的大袄,他熬了一冬天才猎到的熊皮大袄,就这么被头狼给糟蹋了,这可怎么洗干净啊QAQ。
郁寒气的一晚上没睡觉暂且不提,军营里今日迎来了一件大喜事。
从富蕴城运来的大狼狗们,终于到了。
武芸风兴奋地跑到营地外迎接,摩拳擦掌,看到一车车运来的狼狗,眼睛直放光。
她拍着自己好兄弟的肩膀说:“梅兄,这批狗选的好啊,这一个个皮光水滑的,绝对能派上用场。”
被叫做梅兄的是个身高八尺,面容绝美的男人,只是美中不足的,是他眉心处有一道凹陷的条状疤痕。
梅辰笑道:“大将军交代的事情,我自然办得妥妥当当。这些狼犬挑的都是富蕴城里最好的,年纪恰当、身体强壮,没有任何病症。就不知道,你要这么多犬干什么?”
他是真不懂,微微拧眉。
他这样的一张脸,本就美的让人窒息,这么一拧眉,周围的人都暗暗吸一口气。
武芸风却丝毫不受影响,大手一挥,说道:“干什么?统统拉到狼窝里去。”
梅辰:⊙⊙!?
梅辰:我千辛万苦花重金寻来的好犬,你居然要喂狼?
武芸风:赶紧的,赶紧的,我要搞个相亲大会,都给本将动起来!
新来的狗儿们:瑟瑟发抖QAQ。
第60章 汪~ 导盲犬带崽儿第十四天……
相亲大会
这场相亲大会简直轰动了整个军营。
宁丹军营上下加起来约有两万余人, 这在小国之中,兵力属实算不错的了,因为全国上下加起来,可能还没有八万。
对面的蛮邦有三万大军, 加上狼群, 所以一直将宁丹军摁在地上摩擦, 冬季休战期的补给, 给蛮邦大军又多出三千余兵力,若不是武芸风那场大火, 杀伤致残越三千,还拐跑了狼群,明年宁丹怕是真要举白旗投降了。
宁丹毁掉休战期的约定却没有遭到蛮邦的立刻反扑, 就可以猜到那场夜袭对蛮邦的打击有多大。
江雯雯这些日子也琢磨出这个世界要如何守护崽崽儿的门路了。
崽崽儿在军营,因为有秀才的身份,待遇还不错,虽然眼盲,但在武芸风的支持下,给留在军营里的孩子们办起了小课堂——江雯雯怀疑这是武芸风将小孩扔到一堆互相管理的目的。
有军营的保护,苏君姐姐的照顾, 崽崽儿的成长并不需要她在一旁跟随守护。
她可以做崽崽儿的眼睛,可以做崽崽儿的行路仪,但若是家破人亡, 崽崽儿哪里还能健康成长。
保护崽崽儿, 也许不能将目光只放在崽崽儿身边, 而是放在更远的地方。
所以,江雯雯对今天的相亲大会非常重视,她早早带着狼群等在广场上, 白狼王跟在她身边。
犬类在生物学上,属于灰狼的一个亚种,与狼不存在物种上的生殖隔离,远古时期最早一批的狗,就是人类驯化出来的灰狼亚种。
早起的哈士奇就是人类驯化西伯利亚平原狼而得来的,到如今,经过一代代的筛选与驯化,哈士奇已经与西伯利亚平原狼早已变成两条完全不同的生物,但哈士奇还是保留了祖先的很多优点,它们善于奔跑,体能强大,容易亢奋,这也是为什么人类会将西伯利亚平原狼驯化成雪橇犬的原因——它们实在太能跑了,一只普普通通的西伯利亚平原狼,就可以连续奔跑数十公里,让所有狗狗望尘莫及。
狗与狼是近亲,繁衍的后代也具备繁殖能力,而且很容易继承狼的英勇善战与狗的忠诚,以人类的角度来看,是一个非常完美的新物种。
但狼轻易不会与狗交配,并带有敌意,这是群居动物的排他性。
江雯雯很紧张,不停地舔着鼻子,她站在广场上,看着军营门口装着犬只的马车向狼群休息的广场上驶来。
空中传来的狼群气息,让笼子里的狗狗不安起来,它们有些拼命刨着笼之边缘想要逃走,有些拼命往后挤,想要离那群狼远一些,然而始终前进的马车让狗儿们发现这个方法一点用都没有。
狼群也骚动起来,它们也闻到了狗狗的味道,站起来想那边掌握。
武芸风摩拳擦掌,兴奋地道:“看啊看啊,它们兴奋起来了。”
梅辰凝视着狼群,迟疑地说:“你确定,它们不是看到食物才兴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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