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496页

      君清和眉眼满是笑容,冰天雪地中,他的声音很是低沉,磁性,好听。
    “今日来此,是昔日凤帝的哥哥帝昊泽曾给我两样东西。”
    说话间,他背负着左手,拿出两样东西。
    这两样东西,对凤星辰来说无比的熟悉。
    是她送给问心的佛珠。
    是她送给知善的玉佩。
    当初,万花盛会一战,问心和知善施展合体攻击招式,灭杀半圣和圣人。
    最终身躯化作齑粉。
    没想到,这佛珠和玉佩竟然还留着。
    她哥哥……帝昊泽做的?
    君清和左手轻轻一挥,佛珠绽放光芒,玉佩化作一滩水。
    佛珠散去,佛光大涨,然后凝聚成一道身躯。
    清水也逐渐呈现出一道人影来。
    是问心!
    是知善!
    君清和唇角噙着笑容说道:“问心、知善尽皆复活。”
    “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死!”
    凤星辰满是疑惑:“这……这怎么可能?”
    君清和解释道:“当初,帝昊泽用玉佩和佛珠保留了他们一魂二魄。”
    “他们剩余的二魂和五魄则是被进入了恶魔深渊。”
    “但凡起源大陆的人死去,若是没有形神俱灭,他们便会被送入恶魔深渊。”
    “只要找回自己的三魂七魄便会有复生的机会,只要找到合适的躯体变形。”
    “正因为如此,恶魔深渊才十分可怕,恶魔之主和深渊之主在恶魔深渊建立三十六层地狱,让起源大陆无数势力,无数强者为之忌惮,不敢去得罪。”
    “佛珠和玉佩都是难得的至宝,所以可以用来重塑他们的身躯。”
    所以,问心和知善自然复生了。
    凤星辰微微点头。
    那佛珠、玉佩,是在东洲地日宗她送予这两人的。
    看出他们命中有一劫,便出手帮他们一把。
    佛珠、玉佩都是她从鸿蒙星辰塔中兑换出来的。
    并且还融入了鸿蒙紫气。
    问心和知善重塑身体,天赋只会越来越强。
    凤星辰对着君清和淡声道:“多谢了……”
    君清和微微不悦,觉得凤星辰太过客气。
    但,他最终还是微微点头。
    在他们说话间。
    问心和知善已经蜕变人形了。
    两人身上的气息不断的暴涨起来。
    原本就有王者圆满境界的他们,此番复生直接修为暴涨。
    两人又经历了死亡,在恶魔深渊经历了几个月的厮杀争斗……
    他们的心境也发生了改变。
    因此,修为突破到尊者境界之后,竟然还继续突破,直接突破到圣人一重境界。
    他们日后的修炼速度只会更快!
    因为鸿蒙紫气融入到他们的身体之内。
    知善和问心两人眉眼满是笑意的看着凤星辰。
    又看了看君清和。
    随后,异口同声的说道:“多谢!”
    他们没想到还能够死而复生。
    凤星辰笑着说道:“你们没死,也算解开了我的心结。”
    “不过……”
    凤星辰忽然话锋一转:“下次,可不要做这样的傻事。”
    “我既然敢做,便有把握,便自然有着后手,你们不需要牺牲自己。”
    知善和问心微微点头。
    如今的凤星辰,是凤帝!
    她早已成长到他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了。
    他们如今只能仰望她的背影了。
    “凤帝,我们知晓了。”知善和问心异口同声的说道。
    凤星辰微微点头:“既然复生,就留在我太易王国吧。”
    “知善你去学宫,跟随着谢禾渊一起教导弟子,顺便跟着他修炼。”
    执掌太易王国文运的谢禾渊,昔日的儒家的鸿蒙量天尺变成了他的武器。
    不仅仅如此,他每每领悟新的剑招,都会直接突破一个大境界。
    他已经领悟出第四剑了。
    修为也突破到圣人圆满境界。
    这位千年前儒洲的天骄,碾压同一辈的超级妖孽。
    千年之后,入了太易王国,执掌文运,开始爆发出他千年底蕴,厚积薄发。
    “你们万花宫的宫主、圣女也尽数在我太易王国,你可找她们聊聊。”
    知善笑着说道:“多谢凤帝。”
    凤星辰眸光落在了问心的身上:“问心,数日后,我会前往禅洲,你跟我一起去吧。”
    “好。”问心也很干脆。
    把两人安排好了。
    凤星辰眸光落在了君清和的身上。
    “君清和,我欠你一个人情。”
    君清和其实不想和凤星辰算的这么清清楚楚。
    他早已爱上了她。
    可是,她似乎好像没有谈情说爱的打算。
    君清和在心里微微叹息。
    他收敛好情绪,随后对着凤星辰说道——
    “还请凤帝帮个忙。”
    凤星辰有些意外的看着君清和。
    她倒是没想到,君清和竟然需要她的帮忙。
    “什么忙?”凤星辰轻声说道。
    在她记忆里,君清和哪怕遇到难题,也不会请人帮忙的!
    “安置我半妖一族。”
    君清和很干脆的说道:“我半妖一族一百三十万人口,暂时没有地方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