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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有点昏黄的眼睛好奇而惊诧地看向她:“你讲咩?再讲一路我冇听清?”
白月:……忘了这个时期移民的多是广州人。
她认命地用标准普通话加英文重复说说:“能听懂北方话吗?”
“等住,我去嗌人。”
他转身走进狭窄的店铺中(感谢近代史教育和之前的东区之行,白月没再被他们的房屋情况惊到),不一会儿,跟着出来了一个穿短褂的男人,要年轻些,很瘦。
高瘦男人用生硬的英文告诉她,他是这家店的掌柜,刚刚有事让不懂英语的大哥代班。
白月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他们懂不懂北京话,被否认后不情愿地开始了英文交流。
“不必现在去典当,您可以赊账。”
她这才想起本时代的经济特色:孔乙己不就经常欠着酒钱吗?
“有中国的调料吗?酱油、醋、辣椒油……”话到这里她才想起来,广州那边不吃辣!
“没有辣椒油,其他的您不介意的话可以进来看看。”许是她穿得精细,又气色好皮肤白嫩,杂货铺两兄弟对她态度语气好得小心翼翼。
白月想起之前在东区送那个孩子回家时,对她家屋子其实不怎么想靠近的,但现在到没什么反感地跟了进去。屋子很小,她的裙子早就拂脏了,各种瓶瓶罐罐歪歪扭扭地挤在一起仿佛沙丁鱼罐头。
味道……只能说忍得住,但没走几步她就感觉到了一股热气,还是没能绷住表情。
“很抱歉,隔壁是洗衣店。”
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白月才发现隔壁店和这家是在共用墙上开了们的,于是她见到了十九世纪纯手工洗衣店————视觉细胞已经没有精力去描绘房间阴暗拥挤破旧的画面了,入目的全是高温水汽持续地涌动,宛如笼中困兽,向这个空间宣泄着燥热的怒火。
然后,在她被洗衣店场景吸引了注意的片刻,外面传来了突兀的嘈杂声,随后,便是门口一声巨大的响动传来的同时,白月被店家用力地一把推到了货架后面,她堪堪稳住身扭头看去:在店家瘦弱的身躯挡不全的视野里,她见到了、亲身经历了仿佛存在于国际新闻上的,暴徒洗劫的场面。
她躲在暗处以旁观者视角,在物极必反的冷静中,在操(和谐)着口音的白人的辱骂中,在同样衣衫破旧的暴徒的打杂中,仿佛回到了还在马车上的时刻,回想起来帕特里克言论里的种种反常之处:是她易怒、冲动地给那场对话做了了结,轻而易举地让自己身陷囹圄。
————然而后来每每回忆起这次经历,白月无不事后诸葛亮地埋怨,华埠之行结束后自己竟全用“做事不计后果全凭喜好”解释了自身的行为。
如果她肯多思考一下平日习惯于胆小谨慎的自己,为什么那时会对自己的房东兼饭票反唇相讥后径直下车,是不是,就没有后来的结果了?
作者有话要说:粤语是机翻,奥尔弗里斯顿是编的,设定成比较近的乡村区域。
最开始写这章细纲的时候我实在推不动剧情,于是女主跑下车的情节是强行降智,但写了后续章节的细纲后发现还能勉强圆回来,不必降智了。
英国唐人街的资料没有美国的多,1888年伦敦华人数量可能一百左右,且当时美国应该是最恶毒最排华的(没有说英国就好的意思,傅满洲就是英国人写的),我看了一下马克吐温对美国唐人街的记述,有一段如下:【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里宣誓作证,送掉中国人的性命,但没有哪个中国人可以作证控告一个白人。我们这个国家是块“自由的土地”———没有人否任这一点——没有人提出异议。(也许是因为我们不准别人开口。)】不得不感叹大师就是大师
第7章 华埠之行(二)
在民国,占据人口绝大部分的那些人怎么生活呢?————那是把人变成鬼的旧社会,那是“人民不是用脚投票是用命投票”的三十八年,啃树皮、食黄土、流离失所乃正常操作,“大饥,民相食”的正式记载都不罕见。
所以,在那个时候的某一个乡下,衣难蔽体、骨瘦如柴的乡民被游兵烧杀抢掠的场面,来自现代的正常人目睹后是压抑不住痛楚的:没逃掉被毒打的农妇就像被杀的鸡一样流下血水沿着暴晒后干涩的泥地弯弯曲曲地蔓延到好几米之外,一直到躲在柴垛边的穿越者脚下。
于是沿着虫洞时间再往几十年前,1888年夏的英国是最好的英国:物质精神文明都比民国好了一个数量级的倍数,可惜民国有的方面是零,更有的方面是负数。
假设几个生活在东区边缘的人,白人,男性白人(女性也不是不行),他们今天缺酒钱于是气恼地考虑着:临近的街道是莱姆豪斯————那些留着老鼠辫子的他们多看一眼就恶心的黄皮猴子!大可不必担心直接抢钱吧,反正这些沉醉于鸦片的劣等人是不敢反抗的……你说警察?哦老伙计,那些条子们说不定一起上呢!
哦不,想到这里几个白皮肤的男人止住了“自己是抢钱”的想法,毕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他们只是拿回该属于自己的东西罢了,“这些中国魔鬼从我们高贵聪明的白人嘴里夺取面包,当我们起而保卫自己的权利时,却有人还要大惊小怪【1】”,他们这么想着,一脚踹开了杂货铺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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