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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师妹皱了皱眉, “这个月已经是第三个魔物了,却怎么也找不到杀害何小姐的那一个。”
顾鹤清垂下眸, 使用手帕, 细细地擦拭着剑锋, 沉默不语。
小师妹看着他, 叹了口气, 又来了。
他们是剑修,平日里可谓是剑不离手,大师兄对洁净颇有执念, 就方才, 哪怕剑身并未触碰到妖魔, 也必定是要擦拭一番的。
杀完魔物,他们回到客栈中,顾鹤清照旧,从储物袋里拿出笔墨纸砚,在桌上写字。
这是他经常做的事。
五百年前,顾鹤清还是个凡人小孩的时候,他的家族是京城有名的商贾家族,富可敌国,直到家族遭魔修灭门抢劫,只留下一个漏网之鱼,那就是顾鹤清。
顾鹤清因为根骨极佳,被下凡历练的衡霄派长老收为弟子,他刻苦修炼,终于杀尽了当初灭门的魔修,狠意才终于消失殆尽,心态变得平和。
写字在其中占了很大的功劳。
因此顾鹤清每天写字,只为修身养性,陶冶自身,不容易滋生心魔,对修炼大有裨益。
“浩然正气”四个大字,黑墨落在纸上,耳边倏然传来的衡霄派长老的传音入密:
“收徒大会在即,鹤清,你带着师弟师妹一起回来罢。”
小师妹显得兴致勃勃,“百年一届的收徒大会又要开始了吗?”
二师兄无奈说:“师妹,你不是已经收了三个徒弟了吗?这届你还想再收一个?”
小师妹嘟哝道:“本来我也没想收那么多,都是缘分……倒是大师兄,五百年了,一个徒弟都没有,就连我的小徒弟都要收徒了。”
顾鹤清淡淡一笑,“缘分未到罢。”
他对收徒没什么兴趣,即使修真岁月漫漫,顾鹤清还是更愿意把漫长的时间用在修炼、降妖除魔上。
小师妹说:“大师兄虽然不想收徒,但收徒大会也需要我们到场,大师兄二师兄,我们走罢。”
三个人御剑,飞往衡霄派。
修真界与凡界的时间大不相同,凡界此刻是黑夜,修真界却阳光灿烂,是个举办收徒大会的好天气。
御着剑,小师妹还低着头朝下看,看着一群穿着锦衣或素衣的凡人或低阶修者一个个地往衡霄派的大门挤去,顿时感慨万千。
修真界对没有修为的凡人来说,一直是神秘的、让人向往的,但他们无法靠近、踏足。唯有幸运的凡人,有幸在活着的时候碰上百年一次的收徒大会,修真界的大门敞开,他们才有机会踏入修真界,去看一眼里面的风景。
顾鹤清三人在上方御剑,下面的人也纷纷抬头,看上高空御剑飞行的三个仙人般的人物,皆是心生向往与憧憬。
梁宿也在这片人群中。
他已经吞下了魔尊给的药丸,彻底敛去了魔气,哪怕是衡霄派的长老,在药效生效的一个月内,也无法测出他是魔修。
他甚至还能修炼,只不过等到药效过去的那一天,这一个月内修炼的修为都会消失不见,重新变回一个金丹期的魔修。
这个药丸,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是超神了。
只不过,药丸虽好,但他又回归了瞎子的状态,爬上衡霄山特别艰难。
旁边的人纷纷感到惊奇,又有些微妙的不屑,一个病怏怏的瞎子,怎么可能得到衡霄派仙人们的青睐。
不得不说人类的心理是复杂的。
他们都是一介凡人,没有背景,资质未知,原本非常忐忑自卑,认为自己肯定选不上。但是自卑过了头,就会生出自负来,更何况,他们还遇到了一个瞎子。
但还是有人对梁宿比较友善的。
即使双目无神,犹如珍珠蒙尘,但他依然是个俊秀的瞎子。
外表看着赏心悦目,自然就会有人买账。
比如在他身后,穿着一身锦衣,应是凡间的某个公子哥,他在后面观察梁宿很久了,然而后者一直往上爬,体力惊人,没有丝毫停下来歇歇的意思,他也就没有找到搭话的时机。
这次,排在前排的某个人受不了累,突然倒下,爬山的路途被迫暂停,公子哥这才找到了机会。
“这位公子。”
梁宿愣了愣,空洞无神的眼睛移了移,向声音的方向移过去。
公子哥看得愣了愣,虽然早就知道他是瞎子,但是他这一刻还是心生可惜。
可惜,这双眼睛若是有光彩,这张脸会多么漂亮啊。
梁宿面上情绪淡淡,“何事?”
公子哥回过神来,甩开扇子,遮于面部,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没事,就是瞧公子一个人上山,颇有不便,不如我们结个伴?”
梁宿心想,那你背我上去吧。
瞎子上山,真的太难太累了,幸好爬山的人多,只要他在人群中间,像排队一样被挤着向前,他就不会失了方向摔倒。
不过这具身体的体力很好,他也没怎么感到累就是了。
梁宿微笑,“好啊,多谢公子。”
若他还要遵守魔修的人设,他定不会答应,还会找个机会把这个人杀了,但他现在的任务是:扮演一个扮演凡人的魔修。
套娃,但他喜欢。
现在他扮演的性格才是他原本的性格。
公子哥的眼睛亮了亮。
同行的路上,他的眼神频频落在身边的梁宿身上,眼珠子打转,似是在打什么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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