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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差不多嘛,哪有家宴没有女主人的?”花先蕊扶了扶刚打理的头发,整了整衣襟,走了进来,高跟鞋底把地板摩擦得“嘎吱”作响。
她今天穿着一件雍容华贵的羊绒大衣,明艳的妆容和盈盈一握的腰肢说明,在洛南泽的圈养下,她保养得很好,但只有洛云衢知道,她高贵精致的躯壳下,心灵早已禁锢、腐朽。
“傻孩子,你爸爸叫你回公司总部,那是器重你,别不识好歹,”花先蕊帮洛云衢整了整衣领,陪着笑脸凑到洛南泽身边。
“南泽,云衢就是这么长时间见不到你,想你了,才故意说这些气话来吸引你的注意,”花先蕊说着伸出涂着指甲油的手帮洛南泽顺气,“其实,他混娱乐圈就只是玩玩儿,等过几天收了心,一定会回公司的。”
洛南泽却板着脸,挡开花先蕊,冷冷地说,“你不在自己的别墅里呆着,来这儿做什么?这里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我…”花先蕊隐忍多年的委屈想爆发,却又不敢。
他跟了洛南泽这么多年,至今都没弄到一个名分。
洛南泽骨子里就只刻着商人的利,对一切带有隐患的东西慎之又慎,包括女人。他可以把为他生过孩子的女人圈养起来,给她们优渥的生活,却不给她们名分。
花先蕊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就像金丝笼里的鸟,折断了双翼,但她还想拼死一搏,只要洛云衢继承家产,她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
“我只是想看看云衢回来没有,好帮你劝他早点儿回公司,”花先蕊露出一副小女儿姿态,一只手覆上洛南泽的胸膛,声音也变得娇媚,“还有,我也很想你,我们也小半年没见面了吧。”
本以为洛南泽会怜香惜玉,没想到却推开她的手,语气里依旧没有一丝温度,“云衢的事我自有分寸,你该回去了!”
见到洛南泽对自己这样冷酷无情,花先蕊彻底崩溃了,干脆撕开脸问,“洛南泽,我到底哪儿做错了,你这样讨厌我?自从生下云衢,你都没碰过我,我是个女人,有血、有肉、有欲望,你难道想逼死我?”
对于花先蕊的疯狂诘问,洛南泽没有半点回应,只冷冷地喊了一声,“管家!”
之后,就上来两个仆人,恶狠狠地把花先蕊往屋外拖。
洛云衢实在看不下去,使劲地推开两个仆人,扶着花先蕊,愤怒地诘问,“洛南泽,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妈?”
洛南泽回过头,定定地看着洛云衢,嘴角勾起一个嘲讽地冷笑,“有血?有欲?哼!你不防问问她,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她都做过什么?”
洛云衢听后,心里一凉,惊讶地看着花先蕊,“妈,你…”
花先蕊一听洛南泽这么一说,拼命挣扎的肩膀一塌陷,整个人就像抽去筋骨,只剩虚软无力的躯壳,无力地靠着洛云衢,嘴唇颤抖出一句话,“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原来他早就知道,难怪对自己这么冷淡,可为什么?他肆意妄为可以,她就不行…
她好不甘心哪!
洛南泽用看一只过街老鼠的眼神扫她一眼,似乎连和她多说一个字都恶心,“蠢女人!”
洛云衢扶着花先蕊,此时,如果眼前出现一座断崖,他一定会抱着花先蕊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当着同父异母弟弟妹妹的面,感受着来自他们眼中的不屑、嘲讽和鄙视,他和花先蕊成了这场家宴里最大的笑话,洛云衢不知道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他感到窒息、羞耻、疯狂地想要逃离。
此时,他眼前出现一个人的身影,那个人曾告诉他,爱情应该像信仰一样虔诚,是绝对的专一和付出,灵魂的契合远大于生理本能,不求一生一世,至少专情。
不求一生一世,至少专情。
多么低微的愿望,却那么高贵。
而有些人捆绑半生,心却早已背道而驰。
洛云衢忽然觉得,财富真是块遮羞布,只要打着它的旗号,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抛却自尊、羞耻、宣泄着连动物都不屑一顾的龌龊欲望。
至少,大部分动物都忠于配偶,扶养后代。
他突然一刻都不想在这呆下去,这里好冷,他要去找那个人,那个愿意让他靠近的人。
一个小时后,步卿允接到洛云衢的一条短信,“下来,我在你家楼下。”语调一贯霸道、让人不容置疑。
步卿允不知怎么,却品味到一缕心酸,他换了身衣服,拿了钥匙下去,出了单元门,在对面的停车位,远远地看见了正靠在车盖上的洛云衢。他今天开了一辆黑色宾利,整个人几乎融进夜色里。
此时,他正低着头,双肩耷拉着,双手环抱胸前,以至于宽大的羽绒服没有完全敞开,上身几乎缩成一团,衬得一双大长腿极有存在感地向前支楞着,他这副样子,让步卿允产生一秒钟错觉,就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狗”,可怜兮兮地等人认领。
步卿允一脑雾水地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洛云衢看见一双白色帆布鞋,慢慢抬起头,当看到一直盘桓在脑海的那张脸,不知怎么,迫切地想要用什么来驱逐内里的凉意。
这凉意,就像夜里四九的寒风吹走了他的体温,连带着,把骨骼也冻碎。
他一把把人拉进怀里,声音也颤抖着,“步卿允,我好冷!”说完,他紧紧地抱着他,把头搁在对方肩膀上,直到感觉到对方炙热跳动的心脏,才觉得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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