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6页
仅仅是请帖,姜芷芸就和黎明瑾一起核对了一整天,这还是在请帖已经写好了的前提下。
第二天,姜芷芸和黎明瑾一起清点、整理给过来吃婚宴的客人们的回礼,黎家不怕花钱,给每个过来的人准备的是两条正红色的细棉布做的布巾,在乡下这样的回礼算得上是顶好的了。
除了回礼,开席前给大家打发时间的零嘴、开席之后给男人们喝的酒、给女人和小孩喝的甜酒或者糖水……这些需要提前买好的东西也都一起清点了一番。
核对采购的账册数目,清点借了哪些人家的桌凳碗筷,东西和数量都一一核对清楚,做好标记。
以前家里办酒席的时候,黎明瑾最多在客人过来了之后帮忙招唿一下,在参与了酒席的准备之后,他才知道看似就一顿饭、半天的功夫,居然有那么多琐碎的事要提前做好准备,面面俱到一样都不能少。
把这些事都做完了之后,就到了采买婚宴上要用到的米粮肉菜的时候,这个活一样要记账,姜芷芸把黎明瑾推了出去,让黎明瑾跟着他奶和大伯娘一起出去。
在婚宴开始前一天晚上所有的事终于准备就绪,黎明瑾已经觉得自己的手和脚还有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了,他躺在床上,不嫁人的念头又开始冒了出来,是不是他不嫁人就不用学这些了?
迷迷煳煳地思考着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黎明瑾很快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天大亮,黎明瑾是被姜芷芸给喊起来的,今天就是婚宴了,黎明瑾作为新郎官的堂弟,他哪里有睡懒觉的机会,得早早起床收拾好了跟着迎亲去。
打了个哈欠,黎明瑾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洗了把冷水脸清醒一番,才回屋换上他娘专程给他准备的衣裳,一身浅蓝色、下摆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仙鹤的长袍。
这件长袍是姜芷芸才给黎明瑾做的,不像以前的衣服那样为了他长高一些也能穿刻意做得长了一点,所以大小刚刚合适。
尺寸合适的衣服会衬得人比平时更精神,这套衣服的点睛之笔是腰的位置,姜芷芸用了深蓝色的布料给他做了一条稍微宽一些的腰带,让他的腰看上去比平时更纤细几分,配着他额头那一颗红痣,整个人俊秀而不娘气,哥儿特有的气质一下就凸显了出来。
姜芷芸打量了黎明瑾一圈,找出一条浅蓝色、在尾端绣了白色羽毛的发带将黎明瑾竖起的头发给包裹起来,再给他理了理衣摆,她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放黎明德出门。
今天是黎明德的好日子,瑾哥儿这样打扮就够了,不能抢了黎明德和白婷的风头。
和黎明德一起去白家迎亲的人自然少不了作为师弟的白志文,因此白志文今天也是早早地起床来到黎家这边,和黎明德一起准备出发。
当黎明瑾从房间里出来的一瞬间,白志文的注意力一下就被黎明瑾吸引了,他看着眼前这个言笑晏晏、清雅不俗、盈盈细腰仿若不堪一握的少年,忘了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话。
上一次黎明瑾被姜芷芸好好打扮还是两年前黎明春出嫁的时候,那时候的黎明瑾才十四岁,他五官没有长开,脸上有着婴儿肥,看着只会让人觉得他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孩子。
两年过去,黎明瑾脸颊上的肉少了,五官更加立体,再被姜芷芸认真打扮了之后,他就好像把身边的光线都给吸引了一样,让人忍不住想要看过去。
白志文说不上来他是什时候开始对黎明瑾不同的,以前的不同中更多的是喜爱,这种喜爱就像是喜爱美食的人遇到了美味的食物,喜欢书画的人看到大师的字画,是一种向往的感觉,他没有分清楚喜爱和喜欢。
但是在这一刻,在看到现在这样的黎明瑾时,白志文的心脏不由自主地剧烈跳动了起来,有一股特殊的悸动从他的心脏传到了四肢百骸,也传到了大脑,让他的眼前一下子就像是有烟花炸开了一样,只有惊艳两个字在他的脑子里无限循环。
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白志文忍不住心头发慌,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他能够肯定自己的变化是因为瑾哥儿。
在黎明瑾出来的时候,黎明德也注意到了他,见黎明瑾今天有精心打扮,再看看身边看傻了眼的白志文,他油然而生一种自家乖巧的弟弟要被大灰狼叼走的感觉。
黎明瑾这时候还没有开窍,他看到院子里的黎明德和白志文,像往常一样对着他们笑了笑:“大哥,白大哥。”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以前白志文就很喜欢黎明瑾的笑容,换了身衣裳把黎明瑾的笑容衬托得更加明媚了。
突然之间,一个念头出现在白志文的脑海中:想把这个样子的瑾哥儿给藏起来,把他给变成自己的,不让其他人看到。
白志文被自己吓了一跳,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黎明瑾没有留意到白志文看他的眼神一下变得炙热,他的注意力都在穿着大红衣裳的黎明德身上,假装从头到尾认真打量了一遍逢喜事精神爽的黎明德,调侃道:“大哥,你今天这身打扮我看比戏文里的状元郎还要英俊潇洒,等会你到未来大嫂跟前一站,大嫂肯定眼珠子都不转地盯着你,不用我们这些人帮你的忙就能把大嫂给娶进家门。”
听着黎明瑾只夸身边的新郎官,白志文莫名地有一点不高兴,他想要听到瑾哥儿也夸自己,虽然他今天也有好好收拾自己,但是他想着不能抢了新郎官的风头就收敛了些,早知道他就不这么低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