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页
以卿以卿,何以不负卿啊。
许以卿垂眸凝视着许明逸,脸色有些苍白。他因为燕樱娆嫁给江恒一事,心中积压的各种复杂的情绪一并喷发出来,一时遭到了许明逸在他心里设下的法印反噬,生了心魔,神智不清了一段时间,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在离开易忘山,回到天清阁的时候,就已经恢复了理智,同时也记起了过去的事情。而他装的疯癫,只是因为接受不了许明逸杀了他的父母家人的真相,他想逃避,又觉得自己这百年来活得可笑。
“你这一生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留了我一条命。”
他语气沉沉的说完,执剑刺进了许明逸的胸膛。剑身上沾了温热的血,慢慢滴落在了地上,一滴一滴,缀成了一朵血红的花。
而在许以卿离开墓地后,一直躲藏在暗处的钟黎才哭的满脸泪痕的走了出来,她站在许明逸的尸首旁,想起当年燕睿给苍离族人下蛊,逼她为他做事,其实那蛊他们族的巫师可以解,但是钟黎早就占卜出了萧寒并没有魂飞魄散,唯有他转世之人的血可以解了郁尘鼎的封印,其实那时候的她就想帮许明逸拿到郁尘鼎,解除血印为他除去满身煞气,便义无反顾的答应了燕睿的要求。
可是到头来,却是她亲手将许明逸一寸一寸的埋葬,就像凋谢后散落在地的桃花,悄无声息的融进了土里。
……
“在桃花完全凋谢的时候,修真界总算回归了最初的平静。
只是神乎其神的郁尘鼎没有了,听说是被放到了不归海,变成了一块石头,沉入了无尽的深渊,至此,人间再无一人觊觎,认为还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修仙最好。
燕门宗没有了,人间却多了两个卖菜的姐弟,听说姐姐喜欢给弟弟制作木头剑,而弟弟喜欢牵着一匹像狼的大狗。
天清阁没有了,人间却多了一些侠肝义胆的修士,其中有一人最是正义凛然,听说此人姓许,但从不与人透露其名。
至于灵云城,当然一直都在。只不过陆莫辞为了救醒燕樱娆,耗损了此生所有的灵气,沦为了普通人。但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让燕樱娆利用再生之术治好他的眼睛,也再不想修仙路,而是与宋颜一样,在灵云城寻了一处偏僻之地,终日守着几棵桃树研究茶道。
长然则还是如往常一样,每天御剑练剑,训斥起弟子来毫不含糊。
而顾言君则待在玄武殿,等着一人的归来。也许你们会问,顾言君不是没了仙气,堕落成魔了吗?但是修仙嘛,修一修不就好了,尤其是当一个与他共用一颗心的家伙告诉他,说白首偕老什么的太俗了,让他把命修长一点,把心修的再年轻一点,他也跟着沾光,因为呀,他想和他——长长久久的在一起!”
洛小天把手中的醒木往桌上一拍,茶楼里的人立刻拍手称快。他这书说的,毫无艺术可言,不过通俗易懂,还算得人心。
现如今,已经五年过去了。
当初若千晨因为他废了一条胳膊,为了还他这个人情,他答应陪若千晨回青州,利用傀儡术用陶泥为他重塑胳膊。不过一眨眼,便匆匆过去了五年。
他还清楚的记得,他走的那日是人间的七月,也是他“自己定”的生辰。
站在蔚蓝的天空下,他迎着惬意的清风,听到顾言君对他说:“我给你准备了礼物,可是现在无法给你,等你回来了,我就把他给你。”
洛小天笑的明朗:“那这个礼物,必须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礼物。”
顾言君拥他入怀,轻声在他耳边落了声:“好。”
如今,又是一年的七月,望着从茶楼外潋滟进屋内的日暮霞光,他想起了黄昏下橘黄色的玄武殿,想起了吹着玉箫的他。
这时,一个年轻人饮下一杯茶水后,不紧不慢的说道:“听说顾言君这些年来都没有再收过徒弟,莫非是被洛小天吓得?毕竟任谁摊上如此不省心的徒弟,都是倒了大霉了。”
是被我吓得吗?洛小天想了想,心里忍不住的笑嘻嘻:我觉得,是因为在他的心里只有一个人配做他的徒弟,那便是我洛小天。
见他笑的一脸自命不凡,若千晨看不下去了,从角落里走过来后,拽起他的衣襟就往外拖。
等从茶楼出来后,他的第一句话仍是:“你想见顾言君。”
洛小天这一次没有掩饰,微微点了一下头。
“那你回去吧。”
若千晨把话说的云淡风轻,倒让洛小天以为自己出了幻听。
若千晨的嘴角边罕见的挂了极浅极浅的笑,让人看不出丝毫的苦涩:“其实有一件事,我骗了你,当初我救燕执的时候,不是想让他坐实弑兄的身份,也不是你认为的出于仁善,我只是……想要他的心。”
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洛小天不由得怔了一下。
若千晨唇边的笑深了几分:“无心即可永生,有心就会有情,我原本是想着去爱一个人的,可是后来我发现,那个人已经有人爱了,而且爱他的那个人应该比我更懂的如何去爱,所以,我还是做个泥人,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吧。”
说着,他轻轻抬手拍了拍洛小天的肩膀,然后转过身去,独自一人走进了深沉的暮光之中,只听得身后的洛小天大声喊道:“若千晨!你笑起来很好看,以后不要再做冰山死人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