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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断案三法!(2/4)

      马车咕噜噜的在堆满雪的大道上行驶着,偶尔的颠簸摇晃,证明这一路并不崎岖。
    曹冲先让车开到辛府前,将辛华放了下去。
    当然,辛华自然是不肯的,但是此时的曹冲可不是几年前的曹冲了。
    现在的曹冲一个眼神瞪过去,辛华就变成小媳妇一般,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乖乖的下了马车,回到辛府之中去了。
    当然,她心里没有多情愿就是了。
    将辛华送回去之后,马车中也只剩下曹冲一个人了,曹冲没急着回府,而是吩咐车夫在邺城游荡一会儿。
    而曹冲则在马车中思考问题。
    当然,最惨的还是曹冲的护卫,基本就是跟着马车在邺城中转圈。
    好在他们是精锐之师,不然在雪天狂奔一个多时辰,早就累死了。
    马车中...
    曹冲随意的躺着,车内有昏黄的灯火摇曳着,将曹冲的脸庞照耀得有些忽明忽暗。
    曹冲眼神闪着异样得光芒,脑子的念头也是开始不断碰撞起来了。
    要想判断谁是凶手,首先就要找出他的动机。
    贾诩,曹丕,司马家,辛毗,汉献帝。
    这些都可能是凶手,但如果从动机上面分析的话,就可以排除几个人了。
    贾诩与马腾有隙,而且与自己有仇,今天的这种局面,很可能是他的手笔,所以贾诩的嫌疑并不能排除。
    贾诩如此,曹丕也是如此,光是在大成殿上曹丕的表情显露,曹冲都觉得这件事与曹丕脱不了干系。
    即使不是曹丕做的,里面也有曹丕的影子,所以曹丕的嫌疑也不能排除。
    司马家韬光养晦久了,这件事是他做的可能性很少,当然,也不能排除他的嫌疑。
    至于辛毗,作为自己的老丈人,虽然是与刘璋有些恩怨,但不可能直接去要人命的。
    辛毗作为元老大臣,十分谨慎,说是老狐狸也不为过了,不可能这般冲动。
    更何况,曹冲对于辛毗还是有些了解的,现在辛家的力量基本都掌握在曹冲手上,辛家的死士同样如此。
    是故,辛毗的嫌疑可以先排除出去了。
    最后这个汉献帝刘协,他绝对是有做这件事的理由的,但是曹冲的情报中也知道汉献帝此时算是已经放弃所有了。
    他好似只想当一个傀儡皇帝。
    但是,会不会是像勾践一般卧薪尝胆?
    曹冲摇摇头,这个问题他回答不出来,是故,汉献帝的嫌疑也不能排除。
    而除了动机外,这个时候断案,还需要有证据,证据包含人证,物证,书证,勘验等证据。只有在证据确凿,罪犯认罪伏法的情况下,案子才能最终结案。
    当然,这就不是排除法了,而是确认法。
    如果证据不全或者没有人证物证可以直接指向犯罪嫌疑人,有三种方法可以断案。
    第一种:依据法医的现场勘测结果。
    法医最早起源于秦代,在秦朝时官名叫令史,秦律规定,死因不明的案件都要进行必要的尸检,司法官如果不按照法律流程进行检查,将受到惩罚。
    所以后代也沿革秦朝的律法,地方部门都会配备相应的法医,法医的现场鉴定结果是法官断案最直接依据和参考。
    此时,廷尉狱中,令史这个职业依然存在。
    宋朝的《洗冤汇编》中就曾记述这样一个案子,甲乙两人结伴出行,在两人准备涉水过河时,甲看到乙身上带了很多钱财,于是就起了谋财害命之心,在河中间,甲将乙按入河中,令乙窒息身亡。
    然后托出他的尸体,报官说乙溺水而亡,因为尸体上没有过多的伤痕,法官也认定是溺水身亡。
    但验尸官却从死者的指甲缝和鼻孔中验出了泥沙,并且死者胸前呈红色,口唇有黑斑,肚子膨胀,这些检验结果表明乙是被人按入水中窒息而亡,是他杀。
    最终在验尸官的检验证据下,甲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谋财的动机和过程。
    第二种:依据案情和逻辑进行缜密的推断。
    在一些凶杀,盗窃和死因不明的案子中,如果凶手没有留下作案罪证,法医也检验不到最有力的物证,官府也缺乏相应的目击人时,案情该怎么破呢?
    这时候就需要依靠判官的经验积累和缜密的思维推断。
    比如在周星驰主演的《九品芝麻官》中,宦官子弟常威为了霸占戚秦氏,将戚秦氏一家残忍杀害,为了掩盖罪行,又将毒药灌入死人口中,来制造一种死者系服毒自杀的假象。最终县令包龙星用银针刺喉,发现死者喉中有毒,在银针刺胃时,却显示没有毒,这就证明了受害者是死后被灌入毒药的。
    曹冲这次的破案,用的大多是这个方法。
    奈何此次的案件非是常威霸占戚秦氏这么简单,这件案子涉及的利益,是波及整个朝堂的,而不仅仅只是因为一个太监。
    在历史上还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月黑星稀的晚上,一个老妇人背着包袱赶路。这时候一个抢劫犯从后面一把夺走老妇人的包袱后就跑掉了。
    老妇人大呼抢劫,有好心人前往追赶,然而抓到抢劫犯时,劫犯却倒打一耙,说好心的路人是劫犯,由于天黑,老妇人也分不清谁是劫犯,现场又缺乏目击证人。
    县令一番思考后,遂令二人沿着衙门前的路疾跑,其中一个人明显跑的慢,县令认定此人就是劫犯。
    众人都不解,县令说:“如果跑的快的人是劫犯,肯定是不可能被追上抓住的。”
    事实确实和县令推断的一模一样。
    第三种:心理战术让罪犯不打自招。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多善于断案的能人都善于抓住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运用各种心理战来逼迫罪犯不打自招。
    比如历史剧新三国中的一段,聪明多智且深得曹操喜爱的曹冲被毒死后(没错,就是主角),曹操为了在曹丕和曹植间找出凶手,就让他们两个去灵堂守夜。
    半夜三更时,尖利哀嚎的猫叫声此起彼伏,曹丕吓的战战兢兢,一夜没有合眼,曹植则呼呼大睡,曹操隔着帘子将这一幕都看在眼里。
    在宋朝时期还有这样一个典故:陈述古在福建蒲城县任县令的时候,县里发生了一起重大盗窃案,有很多嫌疑人,但证据又不能直接指定哪一个是真犯。
    陈述古就心生一计,他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说,县里有一口古钟,能辨明罪和无罪,只要把手放在钟上,即刻便能得出结果。然后他就让嫌犯晚上一个个去摸钟。
    事先陈述古让人在钟上图上黑墨,等嫌犯在漆黑的夜晚摸完后,陈述古观察他们的手,结果有一个人的手干干净净,遂认定此人就是盗窃犯。
    为什么要选择漆黑的晚上呢,因为晚上真犯看不到别人摸过钟的手是黑的,陈述古正是利用了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准确找出了真正的凶手。
    曹冲在审问贾校尉的时候,也用了心理战术,不过那是旁敲侧击,用一些小问题来套出贾校尉是说真话还是说假话。
    等一下!
    曹冲突然醒悟过来了。
    或许...
    我也可以用陈述古的方法来看看谁有说谎,谁没说谎。
    只要探清了谁说真话,谁说假话,那么,事情绝对会变得简单的。
    对!
    就是这样。
    曹冲顿时变得跃跃欲试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