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节
天色一亮,黑夜便又赶往死亡谷。
春耕时机快到了,不能轻视。
清月改良的物种叫云麦,得到纯净的木系晶力催发后,收获的麦粒非常神奇,比一般的麦粒要大一倍多,表面竟然布满云纹。或许是植物也会进化,朝更高一级发展。磨碎一些后做成面食食用,发现云麦粘度极高,口感上佳。
农田生产,一直没有合适人选,直到青苗毛遂自荐。青苗本是神农部落的祭祀,逃离神仙山后,主动归属到黑夜麾下。在死亡谷的这些日子,黑夜从未亏待过她。
坐吃山空,游手好闲,不是他们的本意。
他们没有别的技能,就帮着清月种植管理药草和粮种田。很神奇的是,这个部落的人手,竟然都具备植物的亲和力。虽然这种能力与清月相比,如同沧海一粟,但种植普通作物,竟能提高产量和质量。
获知这一消息后,黑夜视如珍宝。
春耕之前,他便找来清月与青苗,一同商议粮食作物。
“青苗,你部族世代务农,可知作物产量?”黑夜捏起一颗云麦,认真问道。
青苗略微迟疑了一下,因为山寨度量衡已经统一,她需要进行换算。没多久,她便有了结论:“小麦亩产1000斤左右,粟米产量与其相仿,黍子产量略低些。水稻最高,亩产应该过2000斤。豆类300斤到400斤之间。”
“这么高?”黑夜吓了一跳。
记忆中一些常见的农作物产量也略微记得,在现代化科技耕种下,都不可能达到这个产量。一般来说,水稻产量最高,亩产也不过1000斤1500斤之间,在地球的春秋时代,因为耕作粗糙,肥料缺乏,杂草横生,产量只有三分之一左右。水稻能有亩产500斤,就算是高产了。
春小麦产量更低,现代农业技术下,也只有600斤左右。冬小麦好些,大约有1000斤左右。如果是春秋时代,冬小麦亩产不会超过350斤,春小麦一般在200斤左右。
青苗的对农作物的产量估算,竟然比地球春秋时代高出45倍,实在过于吓人。不过,这是天大的好事。
黑夜暗自分析了一番,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能量,说不定植物已经变异,这是其一。其二,试炼场的普通人,力量也比地球人大了许多,精根细作就有了可能。第三,青苗以自家的产量估算,应该比外面平均高出不少。
这样一来,农田高产,也就可以说得通了。
“那云麦的产量呢?春季播种,与秋季播种可有区别?”黑夜最关心的就是这个。他们安家过晚,已经错过了冬小麦的播种期。
“云麦是冬小麦的改良品种,通过催发成种,对气候挑剔不大,可以春天播种。生长期也有所缩短,大致在3个月左右,最多不会超过4个月。”清月最有发言权,他是植物专家。
青苗接口道:“云麦的产量,保守估计,应该是普通麦子产量的两倍以上。如果此地土壤质量与神仙山相仿的话,且无天灾,应该会高产。”
黑夜内心激动,喜形于色:“亩产一吨啊,太棒了。看来,粮食问题,只要一熟,就可以基本解决了。一公顷十五亩,每公顷产粮15吨。云麦播种100公顷。”
“可能不行,种粮不太够”清月这些天已经培育了两批种粮,种粮田一公顷多些,要应付30吨种粮的支出还略微不足。为了保证粮种的质量,种粮的种植比较稀疏,亩产要低了很多。
所以,眼下的种粮,大概只够播种七十公顷。
“七十公顷也行,到七月份,就能收获1000吨粮食。现在黑夜麾下人口差不多有2500左右,兵士食量大,普通人食量只有一半不到。如果全额供给,每月消耗粮食在120吨左右。不过战马和牲口也喂一部分粮食的话,恐怕消耗要翻上一倍。”黑夜粗略地做了一番分析。
春小麦如果收获达到预期,可以敞开供应4个月。
但是,如果像现在一样,赵一彪带领军队和马匹散在外面,自己负责供给。奴隶和平民只按照足量的半数甚至更少供给,每月消耗的粮食才30吨左右。这批粮食收获后,就可以吃上3年。
由此看来,开源与节流同样重要。
要经营一个势力,粮食是重中之重,丝毫马虎不得。
黑夜粗略估算后,又把其余的农作物粗略地作了安排:“豆类、蔬菜、调味料都需要种植。另外,还要开辟牧草场,大量种植牧草。粮食作物,初定为一百五十公顷,一百公顷精耕细作,另外五十公顷可以粗糙一些。改良过的种粮不够,便用普通粮种替代。牧草场的草籽充足,便差人寻空地四处播下,多多益善。反正不是粮食作物,也不怕别人来抢。”
清月和青苗都点头应下,接下来便是安排人手。
青苗的属民有五百多人,但其中老人与孩子,占了四分之一左右。精壮男女劳力,每公顷能分配到的,还不足三人。由这些人主导,其余人打下手。每公顷分派10人,耕牛一头,农具若干,应该是能完成劳作了。
至于是以分包的形式,还是统一劳作的模式,便由文钟来谋划。细节部分,黑夜无需过问,只要把握好纲脉就可以了。
天气回暖,持续升温,轰轰烈烈的大生产就要开始了。
与十八寨议定,并支会了五国国主,黑夜先开始圈地。其实他所需要的田地并不多,总共不会超过两平方公里。但是,对土地的质量要求颇高。一般烧荒开垦的新田,农作物的产量比较低。必须是地势平整,排水通畅,而且耕作过的熟田,才有可能高产。
黑夜找到范青萍,由他出面,同外面交涉。以金币和丹药开道,换取良田。
“青萍,此乃重中之重,务必要促成,哪怕多耗费一些也值得。”黑夜唠唠叨叨的,说了一大通话。
范青萍近日出了不少风头,一改往日颓势,意气奋发道:“大当家请放心,青萍必不负重托。”
黑夜还是不放心,又叮嘱了一些细节:“农民耕作,不可能每天往返山里。良田离开十八里磨刀岭,不得超过十五里。万一遇到特殊情况,也来得及应对。”
范青萍对农业一窍不通,他记牢各种要点,不敢大意。
送走范青萍,黑夜又找到文钟,因为他发现自己遗漏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自己要长久经营,不能仅满足于搜罗精壮劳力,妇女,老人,孩子,都要重视起来。
文钟正在流民的临时营地中巡查,见到黑夜亲自找了过来,连忙过来叙话:“主公,有何吩咐?”
黑夜没有立刻回答,目光落在刚有翠芽点缀的树林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孩子,正在林中追逐,洒出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有几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坐在小凳上,背靠大树晒太阳。
幼有所养,老有所终,鳏寡孤独皆有所用。
一个势力的人员构成,复杂无比,从年龄段来说,不能仅关注青壮年。
“庭轩,曾几何时,我们也是如此。”黑夜一指小树林,对准了嬉闹的孩子:“我们奴役了他们的父母、兄长,至少还是给他们一点回馈吧。”
“主公,你这是……”文钟一时半会,脑袋还没转过弯来。
黑夜叹了口气,继续道:“我想成立个学堂,把这些孩子收拢起来,传授他们一些知识与技巧。他们关系到我们势力的将来,他们是希望。”
“主公高义,庭轩佩服。”文钟略一回味,立刻明白了黑夜的意图。尽管此举有洗脑之嫌,但对于这些孩子,又未尝不是一件大好事。
在战乱年代,不是每一位领主都有这样的好心。他们不需要民智开化,他们需要的只是听命、卖力的健壮劳力。
“那主公打算是……”文钟没有擅作主张。
黑夜略微沉思,又望了一眼明日城方向,这座小城日后必定鱼龙混杂。他终究还是不愿把学堂开到城里,对孩子来说单纯一些更好。
“就在这附近选址吧,先建造一个简单的学堂,日后迁移到神仙山后,再大兴土木。”黑夜给出了结论,不过他还是有些困扰:“校长可以由诸葛无庸兼任,但教书的人选,恐怕不易找。”
文钟将所有人的资料在脑海中粗略地过滤了一遍,似有所得:“本来还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不过现在却是有一位。”
“哦?当真有?”黑夜也是将信将疑。
“主公请随我来!”文钟说完,便在前面引路。黑夜由得他卖关子,紧跟其后。
没过多久,他们俩来到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敲开柴门,露出一对父女。男人衣裳华丽,完全不似流民。但其面色忧伤,似有心事。小女孩只有六、七岁,粉雕玉琢,像个精致的瓷娃娃。
小屋的主人不认识黑夜,所以向文钟招呼道:“原来是文先生,多谢文先生高义,能让一凡到此地安家。这位是?”
第一百九十八章 岂曰无衣
文钟一脸笑意,连忙介绍道:“宋先生,这是我家主公,伍公子。”
那宋一凡显然也是见过世面的人,面色并不慌乱,反而沉着施礼,大大方方地作了番自我介绍。
是个人才,黑夜心中已经给了定论。
“宋先生还请节哀,兽人非我族类,其行卑劣,其心可诛。”黑夜估测这宋一凡也推测到了自家遭难的原因,并没有隐瞒什么。
这样一说,宋一凡的眼眶竟然红了起来。
临时搭建的木屋内,空空如也,只有一张床铺,非常简陋。宋一凡本想请来访的二人落座,可这屋内实在没有可坐的地方,脸上却是有些尴尬。
“宋先生,我家主公前来,却是有一事相求。”文钟开口,驱除了伤感的气氛:“主公可怜这些流民的孩子,无人教导,欲开办学堂,授以学识、技能。但眼下无人可用,不知宋先生可愿成为这些孩子的老师。”
宋一凡一时间愣住了,他没想到山谷的主人找他来,竟然是为了此事。他连忙拱手应道:“伍公子此举大善,一凡愿意教导这些孩子。只是……”
“且说!”
宋一凡面色一整,认真说道:“一凡祖上也是一国之主,故知晓开启民智,最佳乃是元精。不知伍公子可能供给?”
“没问题,但是必须筛选。最好的资源,必须用在刀刃上。我会吩咐后勤,定量供给元精,但这些孩子,必须相互竞争,只有能力最出众者,才能获得资源倾斜。”黑夜一脸认真道。他愿意掏钱培训所需的人才,但不可能无限地做老好人。战乱时代,任何资源都是宝贵的。
三人又闲聊一会,黑夜便提出告辞。
临走之时,文钟突然道:“宋先生,我知你出身高贵,但要在谷内生存,必须明确身份。你心中虽有为难,但若不定下名分,日后相处必定尴尬……”
话音未落,宋一凡接口道:“一凡是个明白人,多谢文先生提醒。”说罢转身向黑夜跪倒,口称主公。
黑夜叹了口气,他看出宋一凡面上的犹豫。但这人也是个识时务的人,可以器重。伸手在身上掏摸,想找些见面礼。
末了,却是一脸尴尬。
他身上从不放金银珠宝,也未收纳奇珍,一时间,还真找不出好东西来。收了属下,必要的表示是需要的,总不能让人家凉了心。
“这样罢,”黑夜开口道,“庭轩你晚间带宋先生和他女儿到我山谷,我让风铃煮些茶,顺带叫诸葛先生一并过来聊聊,好叫大家熟悉一下。”
宋一凡不知其意,文钟却是吃惊不小。
他连连向宋一凡使眼色,让其心中有数。宋一凡并不愚蠢,看到文钟表情后,大约明白了,煮茶和他臆想中的有些偏差,应该是件很了不得的事情。而且黑夜指明他带女儿前往,应该是作为一种重要的赏赐。
他连忙向黑夜恭敬行礼,表示感谢。
夜色渐浓,黑夜在百草谷中煮茶待客。文钟携宋一凡过来时,诸葛无庸已经落座,清月与火菱也一并出席。
万年老茶发嫩芽,一支凡尘落人间。
还未进门,便闻到令人心旷神怡的清香。吸入一口,顿时觉得浑身舒畅。
见到宋一凡怀中的小女孩,清月眼睛顿时一亮,不由脱口道:“好可爱的娃娃!来,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宋一凡的女儿略有害羞,见到清月和气,便从父亲怀中落下,羞答答地应道:“姐姐,我叫宋雨涵。”
“让姐姐抱抱,有奖励哦。”清月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她这几日便要出门游历,正四处找些别扭呢。黑夜被她烦了多次,不得已还寻了借口躲避。眼下这个小女娃,却帮了他大忙。
宋雨涵略有犹豫,但最终还是跑到清月跟前,让清月搂在怀里。
“宋先生,请坐。”黑夜客气道。
宋一凡也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他口称主公,连忙表示感谢,于次席落座。这里的每一个人,地位都比他高太多。给他次座,已经是给足了面子。
“把东西拿过来,”黑夜朝茉莉吩咐道。
茉莉转身出去,没多久,便托了一只盖着红布的木盘过来。将木盘置于宋一凡面前,掀开红布。
黄金一镒、宝石一枚、美玉一块,丹药一瓶。
宋一凡并未露出过于惊讶的神色,想来他家底颇丰,些许财物,还不足以让他动心。直到回去服用丹丸后,他才面色大变,被惊吓到了。当然,比起在席间的惊吓,这还算轻的。
众人先是叙话,将开学堂一事,又仔细商议一遍。黑夜这才吩咐风铃将落凡尘投入茶壶,泡出神茶。
每人一杯“落凡尘”。
“来,喝完此茶,回去好好准备。”黑夜举杯,一饮而尽。宋一凡连忙一口饮下,这才明白黑夜刚才那番话的意思。
茶水入肚,大汗淋漓,浑身都黏糊糊的,竟在体表凝成一层灰黑。这些都是体内的杂质,凭借落凡尘的功效,排解出来。
宋一凡连忙提出告辞,带着同样出汗的宋雨涵,立刻回去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