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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长叶林开张打劫

      匆匆离了斑鸠店,到了野外,程咬金忽然想起沈厚鼓动他去落草,却没有说去哪里落草?于是问道:“咱们现在要去哪里?”沈厚这几天早就打听了长叶林所在,听到他的问话说:“长叶林,那里就是咱们的风水宝地。”为了防止州官发现他们弃家逃跑,还有要尽早赶到长叶林,他们也不敢耽搁时间。程咬金身高腿长,沈厚也惯常走路,一溜烟就跑了七八十里,一路上紧赶慢赶终于在傍晚赶到了长叶林。
    长叶林树木繁茂,他俩人之中程咬金贡献力气,沈厚贡献嘴也算分工明确。让程咬金砍了几棵通条笔直碗口粗的大树,准备搭建窝棚。沈厚找了一些干树枝,点起大火把地上烘烤热乎,然后在上面搭建窝棚防止潮气。又忙乱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有了十分简陋遮风避雨的住处,细节的打造等天明后再说。从竹林逃出来再从斑鸠店跑过来,他们也感觉很累,程咬金头一挨枕头就鼾声大作。程母也习惯了儿子的鼾声,一会也就睡着了。前几天沈厚也不怕程咬金的鼾声,他从来都不会被外界的什么声音影响。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在你是小孩儿童,尤其是婴儿不管身边再怎么吵,都能睡的很香,长大后嫌东嫌西睡不着怪谁?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 何处惹尘埃。睡不着失眠不是因为别人影响了你,而是你自己本身的问题,这时候越是怪别人你就会越烦躁。但是沈厚今天睡不着。
    今天huo dong量虽然很大,但是沈厚还能承受。睡不着主要是他要为他们的以后打算,程咬金肚肠宽大,心思简单有福气,睡得香。都说儿子随母亲,反过来从儿子的脾性也能猜到母亲的性情,程母也相信他们,也睡的香。只剩下沈厚还要思考以后的路,他记得十月二十四日就是历史上程咬金劫黄银的日子,还有两个多月才到那一天。这段时间正好做一些准备,首先要帮程咬金找到马匹和兵刃,自己有没有无所谓。沈厚记得程咬金一个人就把官兵杀得丢盔弃甲,更是追杀了十多里地给人家要银子,最后还报了自己的名字,结果惊魂不定的薛亮听成了“陈达、牛金”。这次沈厚要给程咬金交代清楚,把官兵杀散,随便追两三里就行了,人家已经把银子留在了长叶林。另外就是不要报名字了,免得多生枝节。不过,这些事还不急,现在最紧迫的就是先要能在这里挨过这几个月。既然已经决定做响马,拦路打劫也就不要觉得难为情。沈厚要从买路钱里为程咬金筹措钱财,然后帮程咬金找到马匹和八卦宣花 斧。他记得程咬金的坐骑是一匹红色的大肚子宝马,名字叫大肚子蝈蝈红,和程咬金搞笑的胖大身材十分相配。那匹马和八卦宣花 斧都是尤俊达帮他找到的,现在沈厚不想找尤俊达只能自己想办法。还有就是程咬金虽然力气很大,但是没有多少武艺,在街头和小混混争霸没有什么,但是打劫黄银却差了不少。沈厚记得一开始是尤俊达教授程咬金斧法的,但是他怎么也学不会,最后在梦中得到仙人传授了伏魔三十六板斧。醒来后骑着板凳在院子里操练,被尤俊达叫破,只记的三斧半,分别是劈脑袋、小鬼剔牙、掏耳朵还有半招削马腿。
    想到最近要解决的事,沈厚觉得有一件事比较难办。马匹和宣花斧有钱都能办到,但是传授斧法就比较难了。沈厚认为之所以仙人会在梦里传授程咬金斧法,肯定是觉得他有这种天分。要不然从古到今用宣花斧做兵刃的多了去,仙人为什么不传授给他们。而且事实上程咬金虽然只学会了三斧子半,但是也杀出了赫赫威名,绝对没有辜负仙人的心血。想到这些,沈厚觉得首先要有人教程咬金练习斧法。这么一来,沈厚不得不犯愁,因为他不会使宣花斧,怎么能教程咬金啊。他也只知道附近就只有尤俊达能教程咬金斧法,但是总不能找尤俊达去吧,再说沈厚还希望程咬金能记住全部的三十六路斧法,碰到尤俊达恐怕只能学会三斧子半。又想想程咬金三斧子半都能杀的大多数猛将屁滚尿流,如果把三十六路全学完了,还不成了隋唐第一猛将。到时候,自己带着程咬金、秦琼、单雄信等贾家楼三十六个豪杰成就一番霸业,笑傲风流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沈厚暗暗决定 为了防止程咬金再次成为三斧子半,必须防火防盗防尤俊达!但是斧子不能不练。现在有困难要练,没困难创造困难也要让程咬金练斧头。既然程咬金能用板凳做马,那我就用树枝给程咬金做一个斧头。既然尤俊达费劲巴拉的也教不会程咬金斧法,那么就由自己教他斧法。虽然自己也不会斧法,但是也没关系,反正他也学不会也记不住也不靠这。噢,对了,如果自己现在就教会他三板斧,那是不是能够多一道保险呢?这算不算主角光环?越想越兴奋,带着一脸傻笑沈厚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带着一群小弟东征西讨,横扫宇内,建立了强大的华夏盛世。
    正当沈厚在梦中横刀立马,大杀四方的时候,忽然被人拉下了马背。沈厚怪叫一声,睁开眼天已经大亮。
    “二弟,有一群人正赶过来,咱们劫不劫?”程咬金幸奋的说,今天他就正式成为一员光荣的响马了,再也不用为几斗米折腰,以后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称分金银。
    “劫!今天咱们就开张大劫(吉)。”沈厚第一次发现劫就是吉。
    今天是第一次开张,沈厚觉得应该要好好地,认真加隆重地策划一番。首先是给自己和程咬金起一个响亮的名号,这个昨晚忘记了,不过现在想也不迟,他可是二十一世纪堂堂的高中毕业生。略微一想就有了,程咬金就叫混世伏魔程咬金,自己就叫混世风流沈厚。记得有位伟人说: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自己就是风流。听到自己叫混世伏魔程咬金,他果然更加兴奋:“呆会,我就说:混世伏魔在此,快快留下买路钱!是不是就可以了。”
    程咬金毕竟第一次上岗,还没有被培训过,说话的切口看起来不够高大上,不过工作热情高。都说要爱岗敬业,看到程咬金的态度,沈厚很满意,只要态度好,其它的都不在话下。虽然沈厚也是第一次上岗,但是他知道的多,他在书上看到很多这些知识,今天就能人尽其才。于是他把“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次路过,留下买路财。”的切口教给程咬金,一直学了十几遍程咬金终于学会了这几句话。主要也是时间来不及了,再学下去,那些人就要过了长叶林。
    沈厚和程咬金慌慌忙忙的就要跑过去,忽然发现他们手中还没有wu qi。怎么办忽然看见昨天没有舍得扔的竹竿,沈厚把竹竿递给程咬金,自己东看西看地上还有一把砍柴的钝斧子,也赶紧捡起来。想了想又和程咬金交换过来,毕竟人家才是用斧头的大神,然后火烧火燎地向路口跑过去。
    不知道他俩的第一次给咱们带来什么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