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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规矩大,用惯了的奴婢自然比一窍不通又眼皮子浅的新人好,秦恪不理家事,见沈曼这样说,就点了点头,一点质疑的意思都没有:“你说好,自然就是好的,但……”他瞧着沈曼的脸色,关切道,“曼娘,你是不是累着了?或者,我喊陈四姐来?让她说新话本给你听?”
“昨儿有些没休息好,以为自己仍在梦中。”沈曼赧然一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先去歇息一会儿,待会再来处理家务吧!”
秦琬忙道:“我陪阿娘睡!”
大家族都讲究规矩,少有十岁的姑娘与娘亲睡的道理,纵沈曼身体康健也不行,但秦琬是什么人?沈曼折了幼子,病得奄奄一息,瘦的几乎没个人形的时候,她都不怕被过了病气,坚持和母亲睡,让沈曼意识到她还有个女儿存在,不至于丧失活下去的勇气,又岂会在意旁人的闲言碎语?
主子都不反对,下人更没有插嘴的道理,秦琬顺理成章地睡在了沈曼旁边,与沈曼公一个被窝。只见她调整了姿势,轻车熟路地钻到母亲的怀里,亲昵地蹭了蹭,才小声问:“阿娘,你不担心么?”
沈曼轻轻拍着女儿的背,问:“担心什么?”
“秦放身上的风尘味儿很浓,有些过于在意色相,反倒落了下沉。见到十年未曾谋面的阿耶,他竟如升斗小民一般战战兢兢,险些失态。”秦琬微微一笑,意味深长,“他这些年,怕是不好过吧?”
周红英再怎么拿儿子当依仗,也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真站得住脚,尤其在有个贤良淑德的李氏做对比得情况下,越发显得她恃宠而骄。
李氏能在三年内生下两个女儿,可见本人也是颇得代王宠爱的,若代王真回来,一个有宠无过,一个有子有过,鹿死谁手还真难说。当然了,若是在李氏的“照看”下,身为代王庶子的秦放死了,情况又截然不同。
沈曼刮了一下女儿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
倘若“老仆”们都十分忠心,将院子守得滴水不漏,周红英想害秦放也害不了,更不需秦放出卖色相,眠花宿柳,嬉戏于风尘之中,用以自污。正因为有人的心思浮动了,秦放的处境才会危险,活得战战兢兢。既是如此,沈曼为何明知周红英收买了许多“老仆”,还要将那些人弄进代王府?
“我再怎么聪明,也是阿娘生的,阿娘明察秋毫,裹儿才能这样厉害。”秦琬毫不客气地大捧沈曼,顺带夸赞自己,“阿娘,说嘛说嘛!”
沈曼无奈地按住女儿,淡淡道:“周红英这种女人,我再清楚不过。她年幼时就被卖入宫廷,长于深宫之中,身边的所有女人,无论妃嫔、女官还是宫女,多半为了地位勾心斗角,踩着旁人向上爬。正因为如此,论争夺宠爱,栽赃陷害,拿捏把柄,胁迫他人,她的确是一把好手。不过,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顶多只能给她带来一时的宠爱,却没办法保证长久的安稳。所以啊,她看重儿子,认为儿子就是一切,就是命。”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算不上错,尤其在深宫之中,有个一儿半女,比什么都重要。
若周红英真的聪明,识大体,就该舍下家私,带着儿子媳妇和秦敬家的大胖小子上程方的车。秦恪纵对他们母子再多的怨气和怀疑,看在孙子的份上也不会当场发作。偏偏他们舍不得那点家当,总以为拖个一时半会没有事,可不就是将儿孙的地位看得太重,以为代王非他们不可,哪怕生气,也能哄回来么?
秦琬听得津津有味,眼睛发亮:“若非亲眼所见,我真难以想象天下竟有这样目光短浅的妇人。”
见她一副笑嘻嘻,浑然不在意的模样,沈曼重重点了秦琬的额头一下,恨铁不成钢地说:“这等没事就撒个娇,弄个痴的无知蠢妇,偏偏被男人喜欢得紧。你这样昂首挺胸,将他们贬到尘埃里去,才是不讨人喜欢的对象。”
秦琬早打定了“公主监国”的主意,这些话语已如清风过耳,压根泛不起什么涟漪。她仰着头,笑意盈盈地望着母亲,撒娇道:“我才不要理会那些男人,我这辈子就讨好阿耶和阿娘,难不成阿娘舍得我对别人做小伏低,轻贱了去?”
“你呀,真是……”沈曼叹了一声,无奈道,“儿女都是债,你更是个小讨债鬼!罢了,我给你安排几个有经验的姑姑,伶俐的使女,为你收拾这些烂摊子。”
对这个再正常不过的提议,秦琬却有些不乐意:“阿娘,我能不能不要姑姑和使女啊!”沈曼板起一张脸,不悦道:“你又胡闹。”“阿娘你听我说,我这么离经叛道,那些姑姑肯定看不惯,仗着她们的资格老,规矩好,一定会对我管着管那的,看着就烦,更别说听了。”秦琬皱了皱鼻子,半点不害臊地说,“再说了,阿耶和阿娘给我选的夫婿,必定是世间顶好的男子,难保使女不会动春心。光想到有一天,我的使女会跪在我面前,说我帮您将夫主留在院子里,我就觉得恶心透顶。”
第六十二章 惊世骇俗
大户人家的主母,十有八九经历过将贴身使女给夫婿收用的事情,有这么件事梗在中间,昔日再怎么贴心主仆,自那之后也会渐渐离心。故沈曼顿了一顿,才压下心中的一缕惆怅,教育女儿:“这种不省心的奴才,你难道不会卖了么?你是皇室县主,底气无数,岂会奈何不得小小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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