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BL小说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节

      《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作者:穆幕
    作品简评:末世大佬穿成了古代猎户人家的一个傻闺女。普普通通干饭囤物资的小日子过了大半年,大佬发现事情不简单。大哥说他是重生的,他们家有皇位要继承。二哥激动自爆,他是穿越的。大佬:巧了她也是。此后兄妹三人就打开了神奇的大门,新朝皇太子爹不稀奇,旧朝公主娘,妹妹和开国皇帝弟弟一起直播。
    本文讲述全员铺满狗血的神奇一家人,文风轻松诙谐幽默,人物在一路爆笑中各自成长,由浅入深讨论人心和人性,值得细细品味。
    第一章
    秋意渐深,即使是位处南方的清凉镇这时候也真的开始清凉起来。
    前些日子刚下过一阵秋雨,又阴了两天,好不容易今日出了太阳,忙完秋收秋种还没有多久的清凉镇村民们终于找到机会出门唠嗑了。
    这个说还好自家动作快,要不然就像谁谁家一样,眼看着谷子都要进仓了还要被雨淋上,这会儿出太阳也不得闲,忙着把谷子铺开晾晒。
    那个说,可不是,不过今年年景总算不错,自家多收多少谷子,明年再拉紧裤腰带说不得就能把家里的老二老三一起送到沈小夫子那儿去认几个字。
    也不求孩子能像沈小夫子一样去考个功名回来,别做睁眼瞎,以后要是能到城里寻个体面的伙计就好了。
    “当初沈老头那么穷还要养着天赐,大伙都说他傻,谁知天赐养好病反过来就让沈老头享福了。”
    “是呀,是呀,就是可惜沈老头早年坏了身子骨,这才享几年福人就没了,不过身后有人烧纸有香火也算给老沈家留了根。”早年兵荒马乱的,老沈家死的死病的病,等到安顿下来就只剩下沈老头孤苦伶仃一个了。
    一把年纪爹娘婆娘儿子都没了,那时候可惨了。
    “天赐这孩子长得好,人心也好,是个好孩子,如今这日子是彻底起来了。”
    “那可不,天赐家的几个孩子都有出息,连三姑都懂事了。”说的人忍不住感叹。
    当时天赐家的婆娘大着肚子摔了一跤难产,小闺女生了三天三夜才出来,孩子好不容易哭出来,结果养了几个月就发现这孩子双眼发直,一点没有机灵劲儿。
    多漂亮的一个小姑娘结果在娘胎里憋傻了。
    “说是早前发烧烧好了。”说的人一脸不可思议,“还只听过发烧烧傻的,还没听过烧好的。”
    “这发烧既然能把好人烧傻了,自然也能把傻子烧好了。”说话的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那天我可也跟着去救人了,我婆娘来留下来帮着做了饭呢,听我婆娘说,三姑醒过来的时候谁也不认识话也不会说,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看着一屋子的人,都被她吓到了。”
    “这傻子烧好了,可不就跟前十几年都白活一样,谁也不认识,话也不会说才对。”其他人立刻附和。
    “说起傻子,河东村子里的刘傻子你们知道吧,他们家里上个月给傻子买了个媳妇儿,结果你们猜怎么着?”见所有人都好奇的看着他,说的人顿时因为自己消息灵通得意上了,“结果前儿个晚上,那小媳妇跟着外地的货郎跑了!”
    众人一阵惊呼:“这有卖身契都能跑了?”
    “人小媳妇儿厉害着呢,卖身契早偷拿回来了,老刘家去府衙报官的时候才知道,人小媳妇早就削了卖身契,这会儿正经的良籍不说,老刘家给傻子成亲的时候怕花钱也没有去村长去衙门写婚书。”说的人啧啧有声,“这老刘家怕是想学天赐,结果也不看看自家傻子是个什么样,还特意挑了漂亮的机灵的姑娘,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说那老刘家就活该,说是要给新媳妇儿一个下马威,刚买回来就关了起来饿了两天,说要磨一磨性子。”这时刚过来的人中也有人知道一些内情立刻补上大家不知道的八卦。
    “老刘家造孽哟!”
    “那可真是报应!”
    “都想学天赐买个聪明漂亮的媳妇儿了,怎么不学天赐疼媳妇儿呢?”
    “就是!本来刘傻子就够寒碜了,老刘家人又是这副嘴脸,人小媳妇肯定是觉得自己活不下去的。”
    “是老娘,老娘也跑。”旁边扎鞋底的大娘用力哼了一声。
    “花大娘你就是想留,人老刘家也不敢留你呀,哈哈哈哈哈……”
    大伙儿一看花大娘那魁梧的身材和厚实的臂膀,顿时跟着哄笑。
    “笑个锤子,信不信老娘用针帮你们的嘴都缝上!”
    随着太阳的升高村口的大树下面唠嗑的人越来越多,山上的沈家一直是大家话题的中心,不为别的,只因为山上的沈家确实和大家不一样。
    沈家男主人沈天赐是村里孤寡老人沈老头捡的,结果养好了身子居然是个打猎的好手,再加上长得好有能耐,村里的大姑娘都馋他,结果去了一趟城里送猎物,回来就领了个病怏怏的漂亮媳妇回来。
    病怏怏的漂亮媳妇病养好了,不但识字还会一手好绣活,如今村里还有不少小姑娘被家里送到她手里学伙计。
    后来两人生了双胞胎儿子,四五岁就送去读书,这不大儿子十三岁就考了个秀才回来还开了个私塾给村里的孩子启蒙。
    老二读书上差一点,今年也要上场了,这要是考上了虽然不能和老大比,但十六岁的秀才也是顶顶能耐的。
    本来他们家唯一的遗憾就是在娘胎里憋傻的小闺女,结果落了一次水,烧了三天,结果人没烧死反而把傻子烧好了,如今都能跟着他老子进山打猎了。
    这一家子别说在清凉镇里家喻户晓,就是城里的县老爷那儿也是有脸面的。
    如果不是天赐要带着闺女进山打猎,大家都觉得他们一家早搬进县城里去了。
    而众人口中的八卦中心沈家,这会儿也在忙碌。
    深秋初冬正是猎物囤膘的季节,当然也是打猎的好季节,今年春天的时候沈天赐在隔壁两个山头发现了熊瞎子的踪迹,找了两天才找到因为争夺□□权而大打出手的两只熊瞎子。
    后来沈天赐蹲了那只被打败的熊瞎子两天才捡到了漏,这不,算算时间如果那只打赢的熊瞎子成功□□,那小熊也差不多能独立生活了,那大熊不就可以收拾了嘛!
    而且时隔十多年妻子再次怀孕,如今已经四个月了,等到生产估计天还没有暖,坐月子多重要啊,熊掌分一分,给妻子进补的进补,余下的另外换些补品留着月子里吃,皮子揉一揉当垫子,加上年头弄到的那张皮子,正好坐月子的妻子和刚出生的孩子一人一条,万一小家伙尿了拉了还能替换。
    还没有进山,沈天赐已经把熊瞎子安排的明明白白了。
    “我给你们多摊几张饼子,饼子干耐放,吃的时候烤一烤,别吃冷的。”容氏四个月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有过怀双胞胎经历的她,心里觉得这一次可能又是两个,“你记好了,大夫说了囡囡落水受了寒,虽然现在说是养好了,但是吃用都注意,不能喝冷水,不能吃冷食……要不囡囡还是别去了吧,留在家里陪娘?”
    容氏说着看向正在给自己绑裤腿的小闺女。
    沈天赐无所谓,他一个人也是有把握的,但是小闺女怕是不同意。
    沈家的房子坐落在半山腰的一块缓坡上,,屋后有山有树,屋前是一大块算不上多肥沃的田地,正屋三间虽然不是青砖墙面但顶上是铺了瓦片的,这三间屋子就是一家五口的起居室。
    东边前半间是两个儿子的书房,后半间就是两个儿子的卧室,中间用一人高柜子做了隔断,让两个儿子都有自己的私人空间。
    中间的屋子前面是待客的厅堂,后面则是夫妇俩的卧室。
    西边前半间是小闺女的闺房,后半间是家里的仓库,收到的粮食,不用的被褥之类的家当就放在这里。
    除了这三间屋子,隔着一块菜地的东边是前两年新盖的两间厢房,这会儿厢房里还有蒙童们朗朗的书声,那里是家中大儿子沈风开的私塾。
    紧挨着三间正屋的西边则是一大一小两间茅草屋子,大的是厨房,小的是浴室,浴室和厨房背后又是一块菜地,隔着菜地的另外一边就是靠着山壁圈起来鸡圈和猪圈。
    这会儿容氏在厨房烙饼子,厨房朝东的木窗户用一根杆支撑着,正好可以看到院子里做准备的父女俩。
    沈清鸾听到容氏的话,动了动脚感受了一下绑带的力度,这才抬起头,目光有些冷淡,话也不多,直蹦出两个字:“要去。”
    听着女儿如今完全和他们一致的口音,沈天赐扯开嘴角,依然年轻的脸上扬着大大的笑容,抬起手就要去摸小闺女的头,沈清鸾眼皮都没有抬但却精准的捕捉到自家老爹的动作,抬起手里的棍子架住了朝她脑袋过来的手。
    沈天赐遗憾地收回手:“没事,就让她跟我一起去。”
    小闺女清醒过来也差不多半年了,什么性子夫妻俩也摸了个七七*八八,但凡涉及到食物,不管是主食蔬菜还是肉,小闺女都格外执着,找到了就要扒拉回家,绝对不放过一点一滴。
    为了这事儿夫妻俩都还挺纳闷的,虽然他们家并不算什么富裕人家,但是比起村子里的人家那条件好的不是一星半点,最起码饿肚子是不存在的,肉也是不缺的,这琢磨着他们也没有在吃这方面亏了小闺女呀,怎么自家小闺女这么喜欢囤东西呢?
    夫妻俩哪里知道,清醒过来的闺女是从缺衣少食,人口骤减,天灾频发,丧尸横行的末世后来的呢。,,,,。,,,。:?,,
    第二章
    因为不可能当天赶个来回,所以沈天赐算了父女俩的脚程后就定在午后出发,等到晚间正好在隔壁山脚的山腰落脚过夜,明儿个一早就去蹲熊瞎子,运气好明天就能做好准备,后天凌晨天刚亮就把熊瞎子解决了,这样后天下午就能到家。
    丈夫一个大男人在外面露宿也就算了,带上闺女容氏总是有些忧心,不过小闺女的脾气她知道也不多劝,只能给两人多准备一些东西,要不是沈天赐拦着容氏,容氏能给父女俩收拾出两大筐东西来。
    最后好说歹说没有带厚实的被褥,只带上一条缝起来皮褥子,这还是家里的老二让这么弄的,用的是狼皮和兔皮,把狼皮和兔皮修整成两块一人高宽的大小,像个袋子一样缝起来,外面再包上一层厚实的粗布做外皮,晚上睡觉的时候找个平整的地方一铺,被子褥子就都有了。
    老二说这叫睡袋,沈天赐就觉得这名字可真是形象。
    晚上露宿的时候下面找些树叶枯草垫上就更好了,容氏则更讲究一些,用稻草杆子编了和睡袋差不多长宽的草席子,卷在睡袋外面一起塞在父女俩背的箩筐里。
    中午了,沈风摇了摇铃,教室里马上跑出几个大孩子,几人来到垒在课室外面的石头灶台边忙起来,烧火的,到井边提水的,等到把水倒进大陶锅之后,几人合力把一抽屉饼子架到陶锅上。
    完了之后孩子们把旁边箩筐里一叠刻着名字的竹碗拿到井边冲洗,等到陶锅里的水开了,所有的孩子都骚动起来。
    要知道这年头大家都是一日两顿的,孩子们因为要上私塾所以起得早,等到半下午回去的时候各个都饿的前胸贴后背。
    有大人舍不得就让他们带些干粮,但是天热的时候还好说,天气一冷,又硬又冷的干粮小孩子哪里受得了,于是沈家这边干脆在中午加了一顿饼子,每个人按照人头交粮食,要是家里窘迫的也可以用柴火之类的其他垫付。
    于是本来沈天赐打猎的时候还要砍柴,有时候两个儿子也要放下手里的书帮着种菜砍柴,现在全家的柴火和蔬菜都有了。
    至于说孩子们吃的粮食,那才多少一点,沈天赐有那时间浪费在砍柴上面,随便打几个猎物就能换了,同样的有了更多空余时间的两个儿子,多抄一本书就什么都有了,妻子也是,有那种菜浇水的时间还不如休息休息,随便绣上两针就有了。
    所以看着沈家也有菜地,有鸡有猪和村子里其他人家没多大差别,但是他们家的菜地都是私塾里孩子的家长们过来帮着种的,柴火猪草也是他们送过来,连鸡吃的谷壳麦麸都是他们送过来抵束修的。
    反观村子里的人,猪草柴火满大山都是,不就是自家弄的时候多弄一些嘛,这算什么事儿?翻地种菜这些更是做惯了的,谷壳麦麸也是不值钱的。
    这些东西就能让孩子去认字,沈家就是在做善事。
    他们可是知道,二十里外的县城里,上私塾最便宜的都要二两银子。
    地里刨食的人一家子一年都攒不了二两,更别说还有笔墨书本这些费用,哪像沈家教认字就是教认字,横竖村子里的人也没指望自家孩子真的去考功名,光是认字写字,一个沙盘一块石板,再加一支三个铜板的笔就全部齐活了。
    村里人不知道,那是因为私塾里的墙上都被涂黑了,因为有了四块大黑板,所以孩子们可以看着写在墙上的字认字,课本就没有那么必要了。
    “爹爹和妹妹要走了吗?”农家的孩子五六岁就是厨房里的好手,更别说学生中还有十一二岁的,中午这一顿饼子都是容氏早早就做好了等中午的时候再蒸的,也一贯都是让孩子们自己来的,根本不用沈风操心,所以他摇完铃之后就抬脚过来这里了。
    “吃过午饭再走,你看什么呢?”沈天赐刚回答就见大儿子正低头看他们准备的东西,“你老子都上了多少趟山了,还用你小子瞎操心?”
    十六岁的沈风长身玉立,面容俊秀神态温和,如果不是身上穿着布衣,站的地方有些不对,都要以为他是哪个大世家出身的贵公子了。
    “爹爹自然是经验老道,儿子只是看看也好安心。”沈风被自家爹嫌弃也不恼,倒是沈清鸾乖乖的站在边上,为了方便大哥查看,还一样一样翻出来,虽然态度依然是冷淡的,但对比自己,小闺女明显更信服大儿子。
    沈天赐:气抖冷!这是他闺女还是老大的闺女呢!
    “爹爹没有带金创药吗?”沈风抬头看沈天赐。
    “带了,带了!”沈天赐啧了一声,拍了拍随身的腰带,“你次次都要嘱咐,哪里敢不带。”
    “儿子担心你,你还阴阳怪气!”容氏白了沈天赐一眼,“进来端菜,我们吃饭了。”
    “是我不好,你快歇着,我们来。”沈天赐疼媳妇是真的疼媳妇儿,要不是家里除了媳妇儿个个都是厨房杀手,这会儿根本轮不到容氏进厨房。
    吃午饭的时候在书房温习功课的老二沈华也出来了,和沈风有六分相似的沈华同样是一个俊秀少年,只不过和双胞胎哥哥那副矜持公子哥儿不同,沈华就活泼很多,举手投足也没有那么规矩,看着肆意很多,只能算不粗鲁。
    “妹啊,你二哥读书读到精疲力尽,你要是上山弄到好东西一定要给二哥留着补补啊!”沈华从耳朵里掏出耳塞塞进口袋里。
    明年就要准备下场考秀才了,县城里的私塾已经不用天天去了,每三五天去一次交一下功课,和同窗讨论一下问题,请教一下先生就行了。
    不过沈华这边有现成的学霸哥哥在,所以他很少需要跑到县城里去请教,倒是有两个住在附近的同窗常常会上门,和他一起讨论功课顺便在他这儿蹭个学霸的小灶。
    沈风为人谦和脾气很好也很乐意为人答疑,不管是自己的昔日同窗还是弟弟的同窗,他基本都是来者不拒的,所以在这一片的读书人中沈风的风评是极好的,倒是有人疑问当初他十三岁就考取了秀才为什么不继续考。
    沈风的回答很简单,一是因为爷爷过世所以守孝一年,第二是因为自己年纪还小,读书也好做人也好都需要更多的沉淀,在加上也不愿意离开父母太远,更想趁着年纪小报答一下乡亲的照顾,所以打算开几年私塾,过几年再继续往上考。
    这一番说辞谁听了不说沈家大郎是个谦逊明理有情有义的好男儿?!